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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跟金交所合作的产品,现在还能投么?

 yfpy1234 2017-05-21

 猫妹说财 互金每日早知道


最近,有好几个粉丝在微信上问猫妹P2P和金交所合作的产品是否能投。大多粉丝都明白,现在这还属于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所以,他们现在都好纠结。

猫妹先来说说金交所和平台合作的主要原因——解决“大额标”。


去年,银监会等四部委的《暂行计划》明确了网贷的限额。


规则是这样的:个人和企业在同一平台借款上限分别为20万元和100万元,而在不同平台借款上限分别不超过100万元和500万元。


也就是说,小额、分散的平台才会被监管所认可,有些平台开始忧虑,它们纷纷转型并寻找新出路,有些平台靠转型消费金融、小额车贷等方法来维持合规性。其中,借道金交所成了一个方法。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在详情的产品介绍里看到这个债权是否是和金交所合作的,如上图是某平台和天金所发行的定向融资计划产品。


猫妹先科普一下金交所的含义,合法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是指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


金交所主营的业务有基础资产交易、权益资产交易、信息提供和发布等。产品期限一般没有3个月以下的,大多都比较长,在3个月-18个月左右,利率不高,最低仅有年化5%左右,最高7%左右。


想成为股东或会员是看背景的,比如现在股东有百度、阿里、京东等大公司。会员大多也对背景有很高的要求,风投系、上市系可能性才大。


P2P和金交所的合作通常有产品代销模式还有收益权转让模式。


根据网贷网站的解释:


1、产品代销模式,即P2P网贷平台作为一个信息发布方,代销(不跳转直接在P2P平台投资结算)或者展示(跳转到金交所平台结算)金交所挂牌交易的产品。


2、收益权转让模式,即通过将网贷平台开发的底层资产用信托或者资管手法打包后在金交所挂牌,设立一个SPV(平台关联方)作为载体在金交所上购买,再将打包后的金交所产品收益权作为还款保障在P2P网贷平台上借款或者直接将产品收益权转让给网贷平台投资人。


其实,金交所模式有优势所在,也存在极大的挑战。


猫妹不难发现,很多BAT企业都有金交所产品,说明这模式还是有一定优势的。比如百度钱包的百富安盈产品与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合作,京东金融的京盈宝是和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合作的,金交所毕竟是地方政府批准的较为合法的机构,因此有实力的巨头还是会选择一些利率低的产品来代销。


平台的实力是关键,如果是大公司的产品,买点也无妨,有些平台比如百度的产品背靠大树(百度),出了事你总能找到他们,为了公司能发展下去默认还是会兜底,你适当买一点也没什么问题,不过别买太多。


但是,金交所遇到的挑战也是很残酷的,它本身就是中介,在投资人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也就是如果没有保险和其他担保措施,那么咱们未来遇到问题,金交所也是没办法担保和垫付的。而且,背后的资产很难判断,这就导致有些私募的垃圾债、次级贷也在里面混水摸鱼。


这种方法要实现还是很困难的,比如国务院37号文件对金交所的禁止行为非常严格:




其实,对于现在很多对接了金交所产品的平台而言,第一条几乎没有平台做到,它规定不得以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具体如何界定,现在比较模糊 。


第四条也很难做到,对有些千万级的大标来说,不超过200人还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投资门槛高了必然会造成投资人的不满。


另外,猫妹看了今年北京网贷的《整改要求》,文件里明令禁止网贷平台对接金交所。


有些平台尝试基金销售牌照+金交所的模式,但是如今的监管方法并没有定论基金销售牌照是否可以销售金交所的产品。


金交所的监管未来估计也会尽快出台的,等待未来有了确定的方向,再投也不迟。


P2P投资人并不算金交所的合格投资人,在监管没有明确的时候,小白理财用户如果害怕可以直接避开网贷的此类产品。


建议你们如今还是选择现在就合规的小额、有存管而且背景、实力好的平台,没必要一定要投那些P2P和金交所合作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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