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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拗无法救

 梦醒小径边 2017-05-21
 大无法救
    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诗律(下)中谈到了拗救(1418页)为了简洁,七言的不说,救孤平不说,本文只说五言的救大
    “所谓句,就是不依照一般平仄的句子。诗人对于抝句,往往思‘救’。具体地说,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然后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合起来叫拗救。”这段话说的很明白,什么叫拗,就是句子中有平仄不当的地方。改的位置是“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
一、本句救
b形句的拗救   平平平仄仄(特拗句)
    “五律的平平平仄仄改为平平仄平仄。如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的‘寒山转苍翠’,李白《赠孟浩然》的‘红颜弃轩冕’,杜甫《天末怀李白》的‘凉风起天末’,又《别房太尉墓》的‘他乡复行役’等”(见1448、1449页)。这些说明和例子也没有错。这些例子是“在本句的适当位置”改动的,但下面的解释却令人疑惑不解了。拿“寒山转苍翠”来说,13不论,24分明,“不依照一般平仄的”应该是苍字,可是书本却解释为“五律的第三字拗,第四字救”。倒变成了第三字犯了错误,第四字去救它了。“寒山转苍翠”这句的正常平仄是平平平仄仄,第三字平变仄,则成了平平仄仄仄,三仄收不要说唐代格律诗中常见,就是后代也多有不当病的,还要救吗?结果你用第四字救便成了平平仄平仄了,24必论,这个4可就平仄失间,犯大病了,这真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鱼没得吃,惹得一身腥,无病乱求医,吃出一身病。更好笑的在1450页“野火烧不尽”中,本依“五律的第三字拗,第四字救”说,本应是“烧”字拗,但“烧”字偏没有拗,便只好说是“‘不’字拗”了。哦,同样第四字平仄错,本句不救,便是第四字拗,本句救了倒成了第三字拗。说法岂有如此不合逻辑的?如果统一说法,都为第四字拗,“寒山转苍翠”倒还真的救了一点点,虽然作用不大。这句本为平平平仄仄,四字拗为平,则为平平平平仄,说多难看有多难看,于是在三字上救,平改为仄,平平仄平仄比平平平平仄总多少遮了点丑吧,虽没解决节奏点的大问题,但减轻了病况。不知此书的编撰者为什么不用减轻病情的说法,却用加重病情的说法,而且前后自打嘴巴呢?
    下面是书本对“诗人们最喜欢把这种句用在尾联的出句,即第七句。”举例: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王维观猎)
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李商隐蝉)
    提醒大家注意,这些例子仍然是本句救拗,不需要下手相帮的,有人却当做下句救拗处理,我提出了还被认为是理解能力差,诗词理论没有入门,令人啼笑皆非。
    接着书本又自我否定:“在唐宋的律诗中,这种句几乎和常规的b型句一样常见;因此也可以认为不是抝句,而是一种特定的平仄格式。注意:这样拗救的句子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是平声。”既然“常见”,可以“认为不是句”,那么不是抝句,何来救拗?前面大篇的介绍不就被这个黑板刷子刷了吗?
    二、本句不救,下句救
a形句   仄仄平平仄(大拗句)
    “如果这种句型五律的第四字或七律的第六字用了仄声(有时是三四或五六两字都用了仄声),那就必须在对句相救。”这段话指的是两种句型,一种是四字仄:仄仄平仄仄。一种是三四字都仄:仄仄仄仄仄。它们本句都没有救,只好下一句救了。
    “例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字拗‘吹字救’。”
    仄仄仄仄仄句这种全仄句如何救,书本没有说,只好永远且听下回分解了。
    仄仄平仄仄句按“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这个适当位置是数学里的约等于,令人估摸不透,假如在相应的位置也是第四字上,那么就是平平仄平平,棋就下死了,挽救余地都没有了(这也就是有人气得要吊颈的原因)。于是这个“适当位置”被挪到第三字上,成为平平平仄平。这种救法,棋虽然没有下死了,却也下坏了。第一并不能解决上句节奏点的错误,第二上句已很难看了,还要连累下句出现平平平仄平的难看句式,也不符合书本强调的平仄字数协调的精神,还不如上句错就让它错,让下句保持完美。
    结论   大是无法救的。
    可有人不但认为大的理论很好,还想完善它,于是搞出了十多个模式,这叫做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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