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征增值税 1.个人转让著作权; 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例题 多选题】下列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有( )。(2015年) A.个人转让著作权 B.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C.残疾人个人提供代理记账服务 D.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答案】ACD 【解析】选项B,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按照“鉴证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最高不超过每人每 年3.5万元)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2.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 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注意】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 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重点】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 依法计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应税服务的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上述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重点】其他有关减免税规定(★★★) 1.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2.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规定缴纳增 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 (1)放弃免税权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 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按现行规 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 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4)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 抵扣。 3.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 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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