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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品管理堵60万亿抵质押贷款漏洞

 你晓得我 2017-05-22

长江商报消息 贷款余额60%为抵质押贷款,房地产占押品比重约50%影响最明显

□本报记者 但慧芳

银行风控进一步加强,引发监管对商业银行押品管理的重新思考。

“此前只要有房地产抵押,银行基本上就会发放贷款,风险上主要依靠抵押物的处理。如果投资客反复抵押、多次套款,这一方面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也影响了银行贷款对实体企业的额度分配。”5月19日,一不愿具名的金融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多位银行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称,相比于信用类贷款,抵质押贷款在银行贷款体系中一直处于主要地位,产生坏账、呆账的比率确实比信用类贷款要低不少,不过,抵质押贷款也容易面临押品权属不实或评估流程标准不一等问题,此次《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政策的正式落地将进一步完善银行押品贷款的风险管理。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金融业本外币贷款余额117.65万亿元,相关人士估算,其中约60%的贷款为抵质押贷款,房地产为主要押品,占押品比重约为50%,其次为应收账款、金融资产,后两者比重类似。长江商报记者以此估算,此次押品政策的正式落地将涉及超过60万亿规模的信贷资产。

押品价值及风险管理单独成文

距离2016年12月的征求意见稿发布不到半年,近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下称《指引》)。

对比来看,此次落地的正式稿与征求稿变化不大,不过对一些要求和定义的表述更为精准。

该《指引》指出,商业银行应从三方面加强押品管理:一是完善押品管理体系,包括健全押品管理治理架构、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系统等;二是规范押品管理流程,明确了押品管理中的调查评估、抵质押设立、存续期管理、返还处置等业务流程;三是强化押品风险管理,对押品分类、估值方法和频率、抵质押率设定、集中度管理、压力测试等重点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押品所应符合的条件,《指引》列出四个基本条件。第一,押品真实存在;第二,押品权属关系清晰,抵押(出质)人对押品具有处分权;第三,押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政策要求;第四,押品具有良好的变现能力。

而在涉及押品评估价值时,该《指引》提出,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押品的价值波动特性,合理确定价值重估频率,每年应至少重估一次。价格波动较大的押品应适当提高重估频率,有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质押品应进行盯市估值。应审慎确定各类押品的抵质押率上限,并根据经济周期、风险状况和市场环境及时调整。

《指引》还要求商业银行应至少将押品分为金融质押品、房地产、应收账款和其他押品等类别,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同时,应结合本行业务实践和风控水平,确定可接受的押品目录,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银行对抵质押贷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大,此次专门针对抵质押品价值和风险管理的监管文件出台整体来说,是更为规范的表现。”近期,有不愿具名的商业银行贷款负责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分析。

“目前抵质押品依然面临风险漏洞”

多位银行人士和金融分析师称,此次关于押品管理的政策的落地,主要涉及房地产押品,对金融质押品如股权、债券等也会形成一定的影响。

综合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金融业本外币贷款余额117.65万亿元,贷款中约60%是有抵质押品,主要表现形式为房产物业、应收账款等。以农业银行为例,2016年年报显示,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比例之和为6.08万亿,占2016年整个贷款总额的62.6%,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所占比例分别为58.20%、53.77%、50.47%和49.42%。以此估算,目前抵质押贷款规模超过60万亿。

此前,长江商报记者曾梳理发现,多家上市银行出现公司贷款比重下降、个人(零售)贷款比重上升的现象,而个人住房贷款又成为个人贷款中增长最快的项目。业内人士估计,在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中,占比较高的是个人住房贷款,现有商业银行的押品中房地产押品占比超过50%。

以五大行为例,2016年年报显示,其个人住房贷款总计达12.83万亿,占整个个人贷款16.55万亿的比例,高达77.52%;占整个五大行2016年48.61万亿规模的26.39%,接近三成。

从新增贷款构成来看,2016年五大行新增个人住房信贷达到2.9万亿元。除交行外,四大行新增个人住房信贷占全部新增个人贷款的比例,均在七成以上。

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公开介绍,目前银行贷款大概1/4投向了房地产,2016年新增贷款中有45%是房地产贷款。

“银行贷款体系中,押品所占的比重还在继续扩大,抵质押品相比于纯信用贷款来说,相当于设置了对还款情况的风险防火墙。”一位金融专家对长江商报记者称,“但是目前的抵质押品依然面临着各方面的风险漏洞。”

有个贷部银行人士表示,首先,银行对个人的房产等抵质押资产权属信息尚不能掌握最直接透明的一手材料,需要从各方侧面的情况的去调查是否有涉及官司被冻结或者已经抵押等情况;其次,对于房产的评估价值,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因素依然存在;另外,对还款能力上,银行在追踪贷款人的一手收入来源时,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监管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此指引,明确了商业银行必须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仅厘清了商业银行对押品管理的法律责任,在操作层面上,也为各家商业银行制定相对一致的押品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提供了统一规范。”有资深银行人士指出。

全面起效尚需配套系统规范成熟

多位银行人士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在分行层面目前尚还未接到具体的条文规定,要进一步实施完善需“待以时日”。

“应该不会对银行贷款规模和体量产生较明显的影响,因为是统一的规范,各家银行都会面临着同样的情况,可能更多是梳理流程,放款时限或拉长。”一武汉分行信贷部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有银行人士称,从以往的规范文件来看,此次发文监管,应该是“告诉银行最后达到什么标准,而不会针对特定业务提出非常细的要求。毕竟银行信贷经营是市场化行为”。

事实上,银行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的抵质押贷款情况已经延续多年,此次对押品的单独监管文件,将有助于统一此前较为零散的商业银行押品的管理政策,例如物权法、担保法以及商业银行法等涉及的押品管理规范。

资深银行信贷人士表示,在押品管理规范文件落地后,另一个突破性的方面是,在押品估值方面,此前银行较为依赖第三方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后期银行将在对信贷人员的估值专业水平的提升或搭建专业的估值队伍上进行发力。

有投资人士认为,将还款来源和市场波动变化引入评估体系,对于通过抵押房地产贷款获得银行贷款后,又会去购买房产的高杠杆行为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商或“炒房客”的贷款行为,减少银行贷款更多地流向房地产市场。

“此前只要有房地产抵押,银行基本上就会发放贷款,不过是抵押率多少的区别。这就导致了银行忽视了第一还款来源,风险上主要依靠抵押物的处理。如果投资客反复抵押、多次套款,这一方面增大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也影响了银行贷款对实体企业的额度分配。”有金融人士表示。

不过,多位银行人士指出,目前银行抵质押贷款的风险系统确实存在着一些风险漏洞,对抵质押品的评估规范和流程规范最终落地起作用尚需要更多配套设施辅助,如征信系统、权属信息系统和收入来源等的全面开放等。

“不少‘骗贷’事件的发生,在于银行未能及时掌握贷款人的第一手资料,这一数据工程建设任重道远。”有银行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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