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容精华版

 逍遥302 2017-05-26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容精华版

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构建责任体系,规范财务行为,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践和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检查工作内容,分析新时期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依据《预算法》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以落实“八项规定”等相关法规为主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重点内容进行梳理。

目的是明确责任,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因各行政事业单位千差万别,财务管理内容并不限于以下几个层面,本文只是重点内容,为大家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践中提供借鉴。

财务管理工作重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一、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预决算管理情况

三、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情况

四、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五、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各单位可以结合具体内容对单位的财务事项进行梳理,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单位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要落实单位财务管理责任体系。单位是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层面财务管理参与者要明确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财务机构和承办机构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会计人员具有核算和监督的责任)

二、单位预决算管理情况

(一)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原则。单位应当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支出用途。严格控制和规范办理预算调整事项,努力缩小预决算差异。(平时严格执行了,决算也就越顺畅)

2.编制。各单位是否坚持完整性、科学性和公开性原则,合理编制预算;(财务部门编制预算必须与业务部门沟通、召开会议,不能闭门造车)各项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3.执行。要求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进度执行。

4.核算。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将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核算。(确保决算真实准确、账表一致)

6.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单位应当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算应当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并不断拓展预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否则会追究责任)

(二)人员编制政策落实和人员经费情况。是否严格人员编制政策,有无超编制安排人员经费的现象;是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党组(党委)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的实施;有无吃“空饷”的现象。

三、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情况

(一)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

是否实施公务卡改革,是否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是否违规提取和使用现金。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除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银行账户开设和存款管理情况

1.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程序开设,资金存放是否执行竞争性存放管理的规定。除代发工资、党团工会、非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银行贷款等账户外,单位原则上不得设立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近两年银行账户核查是各部门检查重点)

2.单位应当规范公款存放管理。属于招标范围的,应当采取招投标方式实行竞争性存放;其他公款存放应当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接受监督。

3.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得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拨资金(转拨资金可以参照《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207号文件“(十二)除下列支出外,预算单位不得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不得以本单位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信用担保,不得将本单位银行账户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

(三)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有无自行扩大发放范围,擅自设立发放项目和自行提高发放标准的现象。(比如有些单位自定领导工资标准)

除政策另有规定外,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不得发放加班费、误餐费等。

(四)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出国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等管理使用情况

1)会议费报销是否有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定点场所出具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2)培训费报销是否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转账支付及完税凭证)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培训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并报同级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培训费用纳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标准和各项纪律规定。培训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报销时应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服务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未按规定发生的培训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3)公务接待费报销“四要素”是否齐全,包括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发票和公务接待清单等。

4)差旅费报销。公务出差严格实行事前审批。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纪律规定和开支标准。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除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5)因公出国经费报销。单位应当对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和经费总额双向控制。切实履行出国(境)计划报批手续,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纪律和开支标准。财务部门应当对出访团组的出国(境)任务批件和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不得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支出。

6)公务用车。单位应当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加强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和财务核算,确保车改后政策的落实。

暂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应当从严控制新车购置及配备标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单位应当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不得虚列事项套取现金,不得报销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票据,不得报销发票抬头为个人、发票单位名称不全的发票,不得使用假发票,不得违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单位内部往来票据和白条入账。

(五)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是否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得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不得违法、违规变更采购方式,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活动,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货物品牌和供应商。

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无违法、违规变更采购方式,干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活动,指定或变相指定货物品牌和供应商等现象。

(六)“小金库”治理情况

是否存在通过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等现象。

(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计提及其他管理情况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