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黄金期货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 【事项描述】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但未出库的,免征增值税。 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2 本事项为国税业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办理。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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