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简称“皖”,公元1667年清朝康熙年间因江南省东西分置而建省,得名于“安庆府”与“徽州府”之首字。截至2015年,安徽共有16个省辖市(地级市),6个县级市,55个县,44个市辖区。其中,有二个地级市与所辖的县级地区同名。 安徽省 1、芜湖市——芜湖县 芜湖,简称为“芜”,别称江城。春秋时期,属吴国。战国时期,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灭吴,属越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分全中国为三十六郡,芜湖属鄣郡。西汉时,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改鄣郡为丹阳郡,领17县,芜湖为其中之一,芜湖县名始于此。 芜湖市 建国以后,设置芜湖市,芜湖市辖4个市辖区,4个县,其中芜湖县与芜湖市同名。 2、黄山市——黄山区 黄山,古称新安、歙州、徽州,地处皖浙赣三省交界处,被称为“三省通衢”。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秦始皇推行郡县制,这一带隶属于会稽郡。宋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平歙州人方腊起义,改歙州为徽州,辖歙、休宁、黟、绩溪、婺源、祁门县。从此,直到清宣统三年(1911年)的790年间,作为州府名,徽州这一名称一直没有变更。 黄山市 1987年废除徽州建制,以境内山岳“黄山”之名设立地级市。截至2015年末,下辖3个市辖区、4个县,其中黄山区与黄山市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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