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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关于租赁房屋维修、装饰装修及扩建的全部规则图解

 lgzlawyer 2017-05-29

中国法律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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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眼体系


摸一摸框架

1. 正常损耗
2. 人为毁损
3. 维修
   3.1 维修义务人
   3.2 维修期限及未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处理
4.保管
5.改善或增设他物
    5.1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
  5.2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
  5.3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扩建

读一遍规则

1
  正常损耗

《合同法》第218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人为毁损

《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
3
   维修
3.1 维修义务人

《合同法》第220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2 维修期限及未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处理

《合同法》第221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4
   保管

《合同法》第222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改善或增设他物

《合同法》第223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1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

5.1.1 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的处理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根据是否附和于房屋分两种情形处理:

(1) 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2)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5.1.2 租赁合同届满时装饰装修的处理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1.3 租赁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处理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 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2)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5.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 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 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5.3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扩建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属于《中国法律重述——合同法》房屋租赁合同的部分内容,请持续关注“我的法律学堂”获得我们的原创系列研究成果吧!

本文编辑:荀爽,华政法律硕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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