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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六不准

 郑州103政教处 2017-05-31

溺水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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