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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要唤醒的,不是左右为难的老师

 昵称36767991 2017-06-01


最近,一个姓臧的律师写的一篇文章在网上很走火:5月12日臧律师在他个人公众号发布的《写给全国教师的一封公开信》,阅读量显示“100000+”,赞赏人数超过6000,据臧律师自己透露,阅读量已达千万。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就茂县的夏老师因用教鞭抽打学生的屁股惹祸上身以致悬梁自尽事件(后来官方辟谣说夏老师没有死)作评论,然后劝“老师们醒醒……不要再自以为是,把自己当圣人,想对每一个学生负责。”文章中,臧律师呼吁广大一线教师“要把教师当作一个普通职业来做。”“学会自我保护”“不要相信家长的话”“不要把天真的学生当成你的儿子……你教你的课,学不学是学生的权利……别管那么宽。”“千万别被领导忽悠。”臧律师总结道:“教师,到了今天,从来没有如此落魄过。社会人不尊重,家长不理解,学生不配合,领导不关爱,甚至连一部保护教师的法律都没有。”为此,臧律师反复提议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法》《教师教学惩戒法》。

应该肯定,臧律师有勇气,敢于站在老师这个弱势群体这边说话,指出一些家长的丑态,指出一些校领导和行政管理机构的不堪,呼吁保护教师,这也正是他这篇文章走火的原因之一。

但在我看来,这篇文章的导向性和实际价值存在一些问题。

没错,近些年来,教师队伍中的悲剧屡屡发生,在很多地区教师已成了弱势群体,尊师重教的风气往往差强人意。然而,这怪谁?应该有多方面的原因吧!比如部分家长的素质低下、性情暴躁,比如新形势下不少熊孩子的造就,比如应试教育逼得领导紧张老师尴尬,比如《教师法》的硬度不够、执行不力,比如教师队伍中存在少数败类影响了教师的形象,导致社会对老师的偏见很大,等等。但无论如何,教师悲剧的发生不能简单归结为“这些教师愚蠢不堪,不懂得保护自己。”(臧律师语)

很显然,臧律师的意思就是要全国的教师都学会“明哲保身”,只把教育“当成一种职业来做”,当成谋生的工具来看待,鼓动老师撂担子做“杨不管”——“你教你的课,学生学不学是学生的权利”。要是这样,我不禁要问臧律师:假如你的孩子不爱学习,你交给一个“只管教课”的老师,你放心吗?你真的对老师没有半点怨言?“只管教书”,那是你臧律师定义的教师的职责!你曾经也是老师,还自称是“全国优秀教师”,难道你不知道教师的天职是“既教书又育人”,且核心是“育人”?

再说,明眼人都看到了:普通教师把教育当成一种职业来做,拿了国家和人民的工资,凭良心做事;优秀的老师把教育当成一份事业来做,尽力为事业的发展做一点贡献;卓越的老师把教育当成乐趣当成人生的追求来做,让自己和孩子们共成长,积德聚乐,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后两种姿态和境界应该是大众所敬佩和推崇的,因为这样的情怀是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即便是第一种姿态的教师,也有强烈的责任感,也必定会凭良心对孩子负责,这有什么错?怎么就被说成“愚蠢不堪”,不该去教育孩子了呢?要是按你文章里说的气话风凉话去做,全国的老师都做“杨不管”,只管对爱学习的学生“教课”,只批改“交上来的作业”,那我们的民族会更有希望吗?我们的教育还像教育吗?

退一万步来说,老师们都按你说的,明哲保身,放弃一些责任和操守,但事实上老师们能做得到吗?善良的老师们能放下吗?被师德教化了几十年的老师能做到吗?就算为了保护自己的小命,在你的劝导下横下心说服了自己,但在现实中,老师们真能这样实施吗?不可能!自己想不那么累,不那么冒风险,可是,家长允许吗?管理者允许吗?正如名师王开东在一篇时评里所说:“如果老师想不管孩子,那问题更大了。看看家长是怎么要求老师的吧。很多家长把孩子惯成了熊孩子,自己束手无策,却理直气壮送给老师。就一句话,我们说话孩子不爱听,现在孩子就交给你了。……有成绩,你好他好大家好,但都不如自家孩子好。没成效,马上阳腔怪调,指桑骂槐,要求换老师,换班主任,恨不得换校长。”这下,来自校长的压力也来了,修养好的批评教育你一下作罢;不顾老师感受的,扣绩效工资,给脸色看,在大会上批评,甚至马上调整岗位,让你脸面尽失!老师真是出气筒,老师真是“左右为难”啊!——这些深层次的老师疾苦,你这个离开教坛已久的大律师怎能体会到!

其次,臧律师鼓动老师们都做“杨不管”,“等到学生都成了烂仔,国家一看实在不行了,再去思考立法”,“静静地等待国家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法》《教师教学惩戒法》”,期望着“那时候,我们再高高地举起教竿,有尊严地去从事教学。”如此,且不说他像哄小孩一样鼓动老师们消极应对有多么不妥,等待有多遥远,就算真的等到了那一天——所谓的《教师教学惩戒法》建立了,教师就真有尊严了?你“高高举起教竿”对待人家的心头肉?家长答应吗?孩子答应吗?不合民意的法律条款能保护教师吗?天下不大乱才怪!臧律师这种说法是很不严谨的!

臧律师的话导向不对,且不能真正解决老师面临的困境,那为什么阅读和赞赏量却那么高呢?我以为,他是抓住了处在弱势的老师们的心理,利用了这一敏感事件,说到了老师们的痛点,“催出了”当今一线老师的辛酸泪。让老师们误把他当成“贴心人”“救世主”。要我说,如果他真心想当“贴心人”,他就该同情老师,心痛地说“老师,你真傻,不要那么拼命了!”不会诅咒已受害的老师“活该”“愚蠢”!而应像李镇西、王开东和程予东等名师那样,客观地为老师们分析,真诚地给老师们指一条出路(相关谈“教育惩戒”的文章在他们的公众号可见)。如果臧律师真心要帮老师,他应该努力地向有关部门呼吁修改《教师法》,执行《教师法》(那里面也有提到教师的权益),不让“教师工资不低于或略高于公务员工资”等条款一直成为“鬼故事”!如果臧律师真心要为教师说话,他应该理直气壮地罪数那些低素质的家长,力讨那些教育行业糊涂的管理者、混账的行政干预者!

我觉得,真正要唤醒的,不是广大老师(其实大多数教师都心知肚明自己的处境却又无所适从,无助无奈!),而是那些愚昧的家长,那些不珍爱老师的校领导和不明是非的官员,他写信的对象应该是广大家长或官员!

当然,如果臧没有这个能力改变教师的处境,觉得自己说了等于白说,那么,你就不要在那里充当救世主,就像孔子说过的,没有大能力就不宜去担当大事情。你这样像个愤青,做无谓的煽情,在老师们面前咒爹骂娘,哗众取宠,博取老师们的感动,让可怜的老师们交付“感动费”——赞赏费(虽然老师们是自愿的),你收得心安吗?你能像李镇西、张祖庆等老师那样,将公众号里热心粉丝赞赏的爱心钱义捐给需要帮助的人吗?这是一把标尺!

臧律师在5月15日的公众号文章里说,“在这次大讨论中(指夏老师事件发网上发酵),教师的权利意识开始觉醒,全国教师因为一篇文章而聚集在一起,达成共识,如此团结。”这是臧律师自己下的结论,意在标明他的功劳。以我看,作为文化人的权利意识,早也醒了,只是处境艰难,难以保护自己!其二,“达成共识,如此团结”此话怎讲?达成什么共识了?像你说的懂得撂担子做“杨不管”来保护自己?可行吗!“如此团结”,难道老师们原来不团结?在自己同胞遭殃时麻木不仁?不!我们早也很气愤,只是为保护不了自己的同胞而难过!我们左右为难,我们无力自保!我们都清醒着!要唤醒的不是我们教师!

最后,我想对老师同胞说,很多时候,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不要去相信某个动机未必很纯的“呐喊者”,不要让自己真成了别人眼中的“愚蠢”者!

当然,对于真诚地帮助我们教师摆脱艰难的职业处境的大V,我们必定是十分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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