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晚报报道:天津一诊所医生违反操作规程,对患者进行静脉滴注,导致其出现过敏反应,经抢救无效死亡。河西区法院审理此案后,于日前以医疗事故罪判处该医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件事说得再具体点就是,一位具有合法行医资质的医生在自己的诊所内未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在未对许某进行过敏试验的情况下,使用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对许某进行静脉滴注,导致许某出现过敏反应,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注射头孢曲松钠要不要做皮试?关于这个问题,我在微信朋友圈做了一个小调查。 朋友圈的调查结果是,在绝大多数的医院是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但这起因用药不规范导致悲剧,却给所有医生留下两点启示: 第一:一定要重视!药品说明书在临床中是具有法律地位的。药品说明书是指导临床用药的重要依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曾经有一个调查报告,被调查的医生中有约百分之七十的临床医生对自己处方的药物,没有充分掌握其药品说明书的内容。关于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等重要内容很少认真学习,掌握不全面,多半是根据经验处方药物。 临床医生应高度重视药品说明书作为用药依据的法律地位,不能停留在以前的观念上开具处方,也不能仅凭过去的经验使用药品,更不能依据个别文献或医药代表的介绍使用药品,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规范使用药品。 第二:一定要警惕!每一项医疗规程都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天津医生以医疗事故罪被判一年六个月。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在现实中对医务人员以医疗事故定罪的判例并不多。但每一起判例足以为所有医生敲响警钟:严守操作规程,不仅是为患者负责,更是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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