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竖旗杆”习俗
费县民间曾经有“竖旗杆”的习俗,是指男孩长大成人、开始顶门立户的时候所举行的一种成人仪式。旗杆竖起来,表示这户人家的男孩已经成人,可以自己“立门户”了。用现代法律名词来解释,就是他已经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了。
《费县民间文学集成(故事卷)》有一篇《公鸡爹》,这样讲述“竖旗杆”:“十几年过去了,儿子长大了要竖旗杆。可怎么也竖不起来,怎样拜神也竖不起来。……‘娘呀,我竖不起旗杆,怎么立门户呢?你告诉我,我父亲是谁呀?’……男孩对鸡头叫了声‘爹’,旗杆一下子就竖起来了。后来这男孩还做了状元呢!”
“竖旗杆”是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产物,明清时期非常盛行。读书人的家庭,一般都会在自家门前竖一根旗杆,这根旗杆称为“楣”。揭榜之时,如果谁家的书生榜上有名,门前的旗杆就可以照竖不误;如果名落孙山,这名书生的家人就会把自家门前的旗杆放倒、撤去,称为“倒楣”(即“倒霉”),以激励书生不忘雪耻、从头再来。
旗杆由杆座、杆身、杆头三部分组成。杆座左右由夹杆石上下榫口套牢固定;夹杆石以上为杆身,一般选用杉木制成
,圆柱形,长度约有15米,自下而上逐渐缩小;旗杆的上端有一个官帽造型的旗杆斗,上宽下窄,酷似 量粮食的器具“升”(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寓意“步步高升”。
有的地方则是在书生考中之后才会“竖旗杆”。《儒林外史》第五回讲到:“想起还是前年出贡竖旗杆,在他家扰过一席。”文后为“出贡竖旗杆”所做的一段注释是:“科举时代,秀才取得贡生资格后,就可以和举人、进士一样,在宗祠或家门前面竖起旗杆,表示‘荣宗耀祖,改换门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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