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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评之二十一:探春缘何愿意让出诗社社长一职

 祥公馆 2017-06-04

  《红楼梦》37回写道:探春向宝玉倡议创建诗社,适值贾芸送来海棠花两盆,遂起名海棠社。当时宝玉拿着探春的信的时候,还是有点犹豫,会不会能组织起来。没有想到,正合大家意,一请都来。李纨为荣府的长媳妇,也是探春和宝玉的大嫂,寡居在家。在探春把贴子送到李纨手上的时候,李纨一扫一脸死灰的形象,笑道:雅的紧!最后的分工是,李纨自封为社长,把不喜欢写诗的迎春、惜春分别封为副社长,而发起人探春什么职务也没有。

 

  自古以来,长幼尊卑是最被人看重的。自元明之后,以程朱理学为官方统治思想,清统治者入关以后,就极力表彰程朱理学,并宣布为正统思想。戴震指出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李纨自荐为社长,与此有很大关系。

 

  李纨是家中的长嫂,在小姑和小叔中的威信还是非常的高。从小生活在诗书之家,受过良好的教育,有文学修养审美情趣也很高有一定的艺术品鉴能力。由于自己丈夫早死,作为大户人家的媳妇又不允许改嫁,因此日子过得并不开心。听说要起诗社,于是自告奋勇承担起社长的责任。一方面,大家都服她,另一方面,自己也觉得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探春是贾政和妾赵姨娘的女儿,是庶出。在清代,官员不允许有二奶,或者情人,一旦发现,男人必须将其娶回家,作为二房三房,负责养活。因此,这样的女人在一个家庭当中本身就没有地位,只是混口饭吃。作为子女,嫡庶有严格的区分。家庭当中,嫡出享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虽然庶出也有生存和教育的权利,但在继承官职、物质分配等方面远不如嫡出子女。探春深知自己的地位和身份,是接受这一安排的。

 

  首批加入海棠社的人中,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薛宝钗林黛玉的才情,二人双峰并峙,难分伯仲,是诗社的灵魂所在,这二人在诗社中如何摆放对于社长来说,首先要解决的事。另外宝玉和黛玉的感情也会影响到内部的团结。海棠诗社的第一次雅集,这种矛盾冲突就突兀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一开始宝玉就给自己的嫂子打了招呼,要对自己的女朋友林妹妹照顾一点。李纨非常清楚如果不解决好这些问题,诗社的发展肯定会受到影响。而恰恰在此时,林黛玉所表现出来的与诗社格格不入的动作,让李纨找到了借口。面对一挥而就的潇湘之作,在众人叫好声中,李纨十分冷静:若论风流别致,自是这首,若论含蓄深厚,终止蘅稿对宝玉的不平,毫不客气地说原是依我的评论,不与你们相干,再有多说者,必罚。李纨发现,这种好是建立在诗社整体利益上面,而不是一时的个人好处。但总体来说,纨对自己的小叔子还是很看重的,爱屋及乌,自然对林黛玉也网开一面。在第二次雅集时,就首先把林黛玉的三首咏菊诗评为魁首就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从全书前八十回整体来看,李纨一直对林黛玉偏心。要是让探春来处理这样的事情,效果不一定有这样的圆满,大家也不一定服气。女孩子之间要是闹出点别扭出来,可不好收拾。这也可能是李纨执意自封社长的一个原因,免得因为林黛玉的刻薄而影响姐妹们之间的和气。这恐怕是探春所没有能力做到的。至于连副社长也没有让探春做的原因,李纨在竞选演说中也说的很明确,我们七个人起社,我和二姑娘四姑娘都不会作诗,须得让出我们三个人去,我们三个各分一件事。这正是维护一个团体团结的最好手段。李纨的组织才能和远见卓识由此可见一斑。

 

  从探春的想法看,自己一点权没有捞到,未免有点失望。但是,探春又是个心胸开阔的人,她是愿意在李纨领导下,配合诗社做点工作的,而李纨说的又极有道理。一个诗社里面,大家伙儿不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这个团体是很难维持下去,李纨在考虑周全方面,的确胜人一筹。迎春惜春的诗作水平大家都是知道的,特别是惜春,除了对画画还有点兴趣之外,对诗作根本不想掺乎。但今天诗社成立之日,本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心态,让惜春在这个组织里面还有事可做,大家都没有抛弃她,不得不佩服李纨的深思熟虑。其他人也看出了要纨的深意,所以也是一致赞成。但探春的宽宏大量,在这里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探春等也知此意,见他二人悦服,也不好强,只得依了因笑道'这话也罢了,只是自想好笑,好好的我起了个主意,反叫你们三个来管起我来了。一句玩笑话打发了尴尬。


  《红楼梦》中,贾探春是一个才志颇高的女子。是探春的突出特点,红楼梦十二钗正册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100回:宝钗听的明白,也不敢作声,只是心里叫苦,我们家的姑娘,就算她是个尖儿。王熙凤也让她三分。王熙凤也表示过,说探春这人厉害,她的心计、脑袋的够用度跟她不相上下,但是她有文化,比她强多了。但是,她的是想要恢复贾家的即将失去的天堂,有忧家忧亲人的情感。她的就是为这种服务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克己复礼,费尽心机地维护这种正统。在这种门衰祚薄,一代不如一代的贾家,自然就显得才自清明志自高


  探春尽管不担任社长一职,但还是不忘记自己对这个社团的责任和义务。确定结社之后,探春不断地给李纨提醒,哪些要注意的,哪些要做的事。在林黛玉把诗翁的雅号确定下来后,应该要有个规矩。这时候探春提醒李纨,再在后面说话的时候不要再叫小时候的名字,而应该叫号了,奖罚的是在诗社活动过程中的人,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提醒李社长要养成专业的习惯。以防别人产生误会,如果一旦用原来的名字,别人传出去,对生活也会产生影响。这反映了探春对诗社是十分了解的。

 

  探春的宽宏大量并不是一味的放弃与成人之美,相反,她会利用一切机缘来为自己争得出头的机会。社长李纨提议把活动安排在明天,这个时候探春见有机可乘,一手包揽下来当天的活动。在探春住的地方,由探春做东举办一场诗会活动。古代诗会做东是要有条件的,最起码能支付得起饭钱和茶水钱的。探春是荣府的大小姐,虽是是小老婆赵姨娘生的,但是,与其他姑娘一样,每个月也有二两银子可用。此次做东并没有花费探春多少银两,略用了此酒果,大家各自散去。

 

  探春最终是远嫁他乡。人死于法,犹有怜之,死于理,其谁怜之?探春的悲剧在于,为了弥补庶出的缺欠,她极力用确立奴主界限来保持自己的尊严,但她又极力维护的等级制度所确立的嫡庶界限,又使她最终是个失败者。探春的挣扎,事实证明不能挽救这种社会颓势,也没有能够避免自己这个庶出女儿终被远嫁的命运。(张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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