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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者做事四原则

 艾莫图书馆 2017-06-05

优秀管理者做事四原则

 原则一:可以交托别人去做的事,自己不要动手。美国新闻巨子史可瑞普士曾教给儿子一条重要准则:“你能让别人为你做的事,永远不要亲自动手。别人为你做的事情越多,你就越有时间和精力来做你不得不做而别人不能为你做的事。”作为管理者,尤其要记住这条原则,大胆授权,不宜事必躬亲。作为员工,也不宜事事动手、处处逞能,否则效率将会很低。但是,对别人不愿干的事,主动承担,也是积极主动的表现。所谓“可以交托别人”,不等于拖延和放弃责任。

原则二:做更重要的事,放下次要的事。做事要兼顾重要性与急迫性,排定优先顺序,始终把个人精力的焦点放在最重要的事务上。这样,工作既有条理又轻松,效果也更好。

原则三:得不偿失的事能不干就不干。做事不仅要讲效率也要讲效益,有一个员工,花半天时间修好了办公室里一个坏了的插座,结果非但没有受到经理的表扬,反倒挨了一顿骂:“这个玩意儿才值几元钱,你半天的薪水是多少?公司是请你来做这么没价值的事吗?”你不妨根据自己的收入和工作时间,算算你每小时值多少钱,然后,你就比较容易看出哪些事值得你去干。但是,有些事情的价值也要考虑进去,例如安全,例如领导、同事、下属、客户的心情。

原则四:一时办不好的事,以后再说。有些事越急越不好办,不如等一等再说。例如,跟人发生争论时,你若试图当场争出一个是非曲直,可能争一天都不会有结果,问题只会越争越大,矛盾只会越争越多。搁置争议,过一段时间,可能争议根本就不存在了。

俗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与其让事情变得很复杂,不如让它变得很简单,那就要像园丁修整花园一样,拿起剪刀,毫不犹豫、毫不心疼地去除繁枝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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