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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经济”模式?长江经济带终于放“大招”了!

 茂林之家 2017-06-08

“飞地经济”模式?长江经济带终于放“大招”了!

撰文:优品财富(Upchina01)

【提要】

飞地经济”首次正式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并向更大范围推广,同时《意见》明确支持的“飞地经济”被推广至整个长江流域,有利于促进整个长江经济带的产业转移。

但区域经济的协调一直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重点与难点。

【正文】

“飞地经济”模式?长江经济带终于放“大招”了!

6月2日,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江浙沪到长江中上游地区共建产业园区,发展飞地经济,共同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实现利益共享。这是“飞地经济”首次正式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并向更大范围推广,同时《意见》明确支持的“飞地经济”被推广至整个长江流域,有利于促进整个长江经济带的产业转移。随着“飞地经济”成功对接国家三大战略之一的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上下游的产业发展将迎来协调发展的新机遇,长江经济带建设得到新的推动力。

“飞地经济”模式?长江经济带终于放“大招”了!

“飞地经济”与长江经济带

所谓的“飞地经济”模式,即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近十多年来在长三角地区颇为盛行,并逐渐成为跨区域合作发展的新模式。《意见》明确支持的飞地经济,跳出了以江浙沪为主的长江下游省市合作的区域范围,将其推广至整个长江流域,有利于促进整个长江经济带的产业转移。

飞地经济”则非常适合跨区域之间的经济建设与协调。国内对“飞地经济”的最早实践诞生在江苏苏州,2006年,江苏借鉴苏州工业园区经验,在总结“江阴-靖江合作园区”的基础上,考虑到区域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于全省范围内大规模推广南北挂钩共建园区,最终形成了“飞地经济”的“江苏模式”,其突出的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极大促进了各地经济的发展。

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将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外界普遍认为,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到了调整、深化的新时机,长江经济带也迎来产业转移新契机。但区域经济的协调一直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重点与难点。2016年底上海社会科学院发布的《长江经济带蓝皮书》称,长江经济带地区间发展水平差距大、缺乏错位发展思路,需要健全跨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建立横向区域利益分配机制,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飞地经济”模式?长江经济带终于放“大招”了!

飞地经济作为一种以跨越空间共建园区为载体、以合适的利益共享机制为手段、以实现两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目的的区域合作新模式,正成为江苏、上海、安徽、四川等地对接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举措并获得快速发展。随着《意见》的发布,“飞地经济”将成功对接长江经济带建设。

“PPP”模式成推进“飞地经济”的重要动力

在本次出台的《意见》中,明确要进一步完善“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其中提到鼓励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方式开展“飞地经济”合作。鼓励合作方共同设立投融资公司,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和运营管理。《意见》出台之前,“飞地经济”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共建方政府的协调是常见矛盾之一。因受行政体制影响和政府横向联系的制约,税收分成、管理机构设立、土地审批和征地拆迁以及污染物排放等方面都已形成“飞地经济”的制度性制约。

“飞地经济”模式?长江经济带终于放“大招”了!

有专家指出,合作机制的完善,意味着飞地经济下一步的运作将更加市场化,既可有合资公司,又可有产业招商模式。国家层面鼓励多方通过PPP等模式嵌入“飞地经济”,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合作开发中,合作共赢,为其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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