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女子遭二次碾压'现场被指20年未装红绿灯

 水山轩 2017-06-08

一则“女子被撞无人施救,再遭车辆二次碾压”的视频,掀起了人们关于“人情冷漠”的愤怒与哀叹。

7日深夜,河南驻马店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事故已致一人(马某)死亡,司机张某、刘某均已到案。

然而关于这起事件的讨论,远未停止。

一则监控视频,还原整个事件

6月7日,微博认证为资深车评人的用户@袁启聪 发布了一则视频,引起网友大量转发:

视频中,一名年轻女子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低头的瞬间,一辆红色出租车将其撞倒,并径直离开了现场。

被撞倒后,女子躺在地上未起身。但在视频中可以看到,她曾抬起头试图起来。

期间,10余辆途经车辆和约20名经过的行人,无一人上前施救。

大约1分钟后,同一方向的另一辆SUV疾驶而过,女子遭到二次碾压。

该辆SUV停下后,女司机从车上下来走近年轻女子,随后离开。

这个发生于今年4月21日的事故,通过这则悲惨的视频迅速进入公众视线,引起了极其广泛的谴责、讨论与思考。

冷漠的路人?

谴责什么?网络上大量的声音围绕着在事发现场,绕道而行的二十多位路人与司机。

设想一下,只要在初次碾压后有人施救,路人或车辆上前拦车,事件也许就是另一个结局。

“什么时候大家都变得这么冷漠了?”有网友回答,不是不想,是不敢。

而@平安驻马店 在回答网友质疑时,也表示其实“当时有十几个人拨打110电话”,但不敢移动——此前也有施救者被撞致身亡的新闻。

但值得深思的是,视频中的冷漠,已不是单个行为,而是一种集体表现。

侥幸的肇事车辆?

在这一片对冷漠人性的讨伐声中,扬长而去的肇事车辆的责任仿佛被弱化了。

正如警方通报所示,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网友认为,若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该出租车司机能够立即停下来报警,维护现场,本就不会发生二次碾压。

一位资深交警分析,驾驶汽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在事故发生后未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罪魁祸首是“灯”?

在视频中可以注意到,事发时,女子右侧的车辆,几乎无一例外,全都打着“远光灯”。

有网友提出,这些远光灯,影响了两辆肇事车的视线。

在事发地点,更不能忽视的,还有“缺席的红绿灯”。

通过街景地图比对,事发地段为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大道和学院路的交叉路口处,是一条双向四车道的交通干道。有网友爆料称,事发路口没有红绿灯的历史在20年以上。

究竟谁该担责?在这个悲剧现场,车、人、灯,也许都是共犯。

我在现场原创撰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