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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文学5

 轻风无意 2017-06-09

先秦吕不韦 撰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也!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 亡:逃亡。 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则:但是 负:用背驮东西。 锤(chuí):槌子或棒子。 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遽(jù):立刻。 悖(bèi):荒谬。恶(e):害怕。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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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薇(节选)

先秦佚名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回想当初出征时,杨柳依依随风吹;
昔:从前。矣:语气助词。依依:形容树枝柔弱,随风摇摆的样子。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如今回来路途中,大雪纷纷满天飞。
思:语气助词。霏霏:雪花飞舞的样子。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
道路泥泞难行走,又渴又饥真劳累。

我心悲伤,莫知我哀!
满心伤感满腔悲。我的哀痛谁体会。

  《采薇》是《诗经·小雅》中的一篇。历代注者关于它的写作年代说法不一。但据它的内容和其它历史记载的考订大约是周宣王时代的作品的可能性大些。周代北方的猃狁(即后来的匈奴)已十分强悍,经常入侵中原,给当时北方人民生活带来不少灾难。历史上有不少周天子派兵戍守边外和命将士出兵打败猃狁的记载。从《采薇》的内容看,当是将士戍役劳还时之作。诗中唱出从军将士的艰辛生活和思归的情怀。 全诗分六章,前三章叠出,以采薇起兴写薇由作而柔而刚,而戍役军士远别家乡,历久不归,思乡之情,忧心不已!作者写道:山薇啊,你发芽了,出生了,我们总该回家了吧!但转眼又是一年,我们都顾不上家室,这却是为何呢?为了猃狁入侵之故,我们连好好坐上一会儿也来不及,也是为了猃狁之故。我们需要攻战!又到了采薇的时候,薇叶长大了,枝叶柔嫩,这下总该回家了吧!心里的忧伤如此炽烈,为战事奔波,我们戍期未定,谁难替我们带回家信!山薇长得粗壮刚健了,这下该回家了吧!已是阳春十月了!可是王事没完,还没法闲暇,忧伤的心情好不痛苦,却无人相慰劳!四、五两章是写边关战事繁忙、紧张:那盛开的花是什么?是棠棣之花。用花之盛起兴,喻出征军伍车马服饰之盛:那好大好大的是什么?那是将士的军车,兵车既已驾起,战马高大雄健,战事频繁,军队又要迁徙,岂敢定居?驾着四匹昂首高大的公马,军将们坐在战车上,步兵们蔽依车后,战马威武雄健,兵士手中的象骨的弓和鱼皮箭袋时时佩在身边,猃狁的侵战如此强大猖狂,马能不日日加强戒备?这两章写的是猃狁的匈悍而周家军队盛大的军威,纪律严正,卒伍精强。但是戍役的生活也是艰辛而紧张的,这些都是作者用写实的笔法来写的。第六章则笔锋一转,写出征人在还乡路上饱受饥寒,痛定思痛的哀伤心情:想起出征之时,那依依杨柳,枝茂叶盛,而此时风雪归程,路远,天寒,又饥,又渴,可谓十分狼狈而又凄苦。晋人谢玄把“昔我往矣”四句论为三百篇中最好的诗句。在文学史上影响极大。常为后世文人反复吟唱、仿效。由于《诗经》素以浑厚、质朴著称,这类如此凄婉动人的作品确属不多。因而它便成了《诗经》抒情作品的一个典范而为历代文学家所称颂。 这首诗的主题是严肃的。猃狁的凶悍,周家军士严阵以待,作者以戍役军士的身份描述了以天子之命命将帅、遣戊役,守卫中国,军旅的严肃威武,生活的紧张艰辛。作者的爱国情怀是通过对猃狁的仇恨来表现的。更是通过对他们忠于职守的叙述——“不遑启居”、“不遑启处”、“岂敢定居”、“岂不日戒”和他们内心极度思乡的强烈对比来表现的。全诗再衬以动人的自然景物的描写:薇之生,薇之柔,薇之刚,棠棣花开,依依杨柳,霏霏雨雪,都烘托了军士们“日戒”的生活,心里却是思归的情愫,这里写的都是将士们真真实实的思想,忧伤的情调并不降低本篇作为爱国诗篇的价值,恰恰相反是表现了人们的纯真朴实,合情合理的思想内容和情感,也正是这种纯正的真实性,赋予了这首诗强盛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从写作上看,它和诗经的许多作品一样用以薇起兴的手法,加上章法、词法上重沓叠奏,使内容和情趣都得以层层铺出,渐渐深化,也增强了作品的音乐美和节奏感。全诗有记叙,有议论,有景物,有抒情,有心理描写,搭配错落有致,又十分妥贴,因此《采薇》(节选)一篇确是《诗经》中最好的篇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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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卫填海

先秦佚名

  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
  再向北走二百里,有座山叫发鸠山,山上长了很多柘树。树林里有一种鸟,它的形状像乌鸦,头上羽毛有花纹,白色的嘴,红色的脚,名叫精卫,它的叫声像在呼唤自己的名字。这其实是炎帝的小女儿,名叫女娃。有一次,女娃去东海游玩,溺水身亡,再也没有回来,所以化为精卫鸟。经常叼着西山上的树枝和石块,用来填塞东海。浊漳河就发源于发鸠山,向东流去,注入黄河。
  曰:叫作。发鸠之山:古代传说中的山名。拓木:拓树,桑树的一种。状:形状。乌:乌鸦。文首:头上有花纹。文,同“纹”,花纹。其鸣自詨:它的叫声是在呼唤自己的名字。是:这。炎帝之少女:炎帝的小女儿。故:所以。湮:填塞。

  太阳神炎帝有一个小女儿,名叫女娃,是他最钟爱的女儿.有一天,女娃驾着小船,到东海去游玩,不幸海上起了风浪,象山一样的海浪把小船打翻,女娃就淹死在海里,永远不回来了。炎帝固然挂念他的女儿。但都不能用他的光和热来使她死而复生,只好独自悲伤罢了。

  女娃不甘心她的死,她的魂灵变化做了一只小鸟,名叫“精卫”。精卫长着花脑袋、白嘴壳、红脚爪,大小有点象乌鸦,住在北方的发鸠山。她恨无情的大海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因此她常常飞到西山去衔一粒小石子,或是一段小树枝;展翅高飞,一直飞到东海。她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回翔着,把石子或树枝投下去,要想把大海填平。

  大海奔腾着,咆哮着,露出雪亮亮的牙齿。凶恶地嘲笑着:“小鸟儿,算了罢,你这工作就算干上一百万年,也休想把大海填平呢。”

  精卫在高空答复大海:“哪怕是干上一千万年,一万万年,干到宇宙的终尽,世界的末日,我也要把你填平!”

  “你为什么衔恨我这样深呢?”

  “因为你呀——夺取了我年轻的生命,将来还会有许多年轻无辜的生命要被你无情地夺去。”

  “傻鸟儿.那么你就干吧——干吧!”大海哈哈地大笑了。

  精卫在高空悲啸着:“我要干的!我要干的!我要永无休止地干下去的!这叫人悲恨的大海啊,总有一天我会把你填成平地!”

  她飞翔着,啸叫着.离开大海,又飞回西山去;把西山上的石子和树枝衔来投进大海。她就这样往复飞翔,从不休息,直到今天地还在做着这种工作。

  原文: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纹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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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子相梁

先秦佚名

  惠子相梁,庄子往见之。或谓惠子曰:“庄子来,欲代子相。”于是惠子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庄子往见之,曰:“南方有鸟,其名为鹓鶵,子知之乎?夫鹓鶵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于是鸱得腐鼠,鹓鶵过之,仰而视之曰:‘吓!’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邪?”
  惠施在梁国做国相,庄子去看望他。有人告诉惠施说:“庄子(到梁国)来,是想取代你做宰相。”于是惠施非常害怕,在国都搜捕三天三夜。庄子前去见他,说:“南方有一种鸟,它的名字叫鹓鶵,你知道它吗?那鹓鶵从南海起飞飞到北海去,不是梧桐树不栖息,不是竹子的果实不吃,不是甜美的泉水不喝。在此时猫头鹰拾到(一只)腐臭的老鼠,鹓鶵从它面前飞过,(猫头鹰)仰头看着,发出‘喝!’的怒斥声。现在你也想用你的梁国来吓我吗?”
  惠子:即惠施,战国时宋国人,哲学家,庄子好友。相梁:在梁国当宰相。梁:魏国的都城,战国时期魏国迁都大梁。(今河南开封)后的别称。根据史实魏国都城叫大梁,所以魏也叫梁。相:辅助君主的人,相当于后代的宰相。这里用作动词,做宰相的意思。或:有人。于是:与现代意思相同,可直接翻译为“于是”。恐:害怕。国:国都。往:前往。鹓鶵(yuānchú):鶵,古同“雏”。鹓鶵为古代传说中像凤凰一类的鸟,习性高洁。止:栖息。练实:竹实,即竹子所结的子,因为色白如洁白的绢,故称。醴(lǐ)泉:甘泉,甜美的泉水。醴:甘甜。于是:在这时。鸱(chī):人教版语文书中解释为猫头鹰。吓(hè):模仿鹞鹰发怒的声音。下文的“吓”用作动词。夫(fú):句首语气词,可以不译,也可以译作那 那鹓鶵。三:虚指,多次。发于南海:于,从。飞于北海:于,到。子:你,指代惠子。

  《惠子相梁》这则故事,辛辣地讥讽了醉心于功名富贵者的嘴脸,表现了庄子对功名利禄的态度。故事发展出人意料,人物形成鲜明对照,比喻巧妙贴切,收到言简义丰的效果。

  巧妙地采用了寓言的形式。庄子往见惠子,表明自己的清高,无意功名利禄,指责惠子为保住官位而偏狭猜忌的心态,但这些并没有直接道出,而是寓于一个虚构的故事中,使人感到意味隽永,具有更强的讽刺性。

  善于运用比喻。其中的“鹓鶵”“鸱”和“腐鼠”都具有明显的比喻义,且比喻自然生动形象,特别是把鸱吓鹓鶵的情景刻画地惟妙惟肖,活画出了惠子因怕丢掉相国的官职而偏狭猜忌的丑态。按:庄子和惠子本是朋友,惠子先于庄子而逝,在《庄子·徐无鬼》中表现了庄子对墓中的惠子的怀念。

  本篇表现了庄子无意于功名利禄的清高的品质。比起《逍遥游》中表现的虚无主义和追求绝对自由的人生观来,还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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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2 注释2 译文2

黍离

先秦佚名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看那黍子一行行,高粱苗儿也在长。走上旧地脚步缓,心里只有忧和伤。能够理解我的人,说我是心中忧愁。不能理解我的人,问我把什么寻求。高高在上苍天啊,何人害我离家走?
黍(shǔ):北方的一种农作物,形似小米,有黏性。离离:行列貌。稷(jì):古代一种粮食作物,指粟或黍属。行迈:行走。靡(mǐ)靡:行步迟缓貌。中心:心中。摇摇:心神不定的样子。悠悠:遥远的样子。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行迈靡靡,中心如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看那黍子一行行,高粱穗儿也在长。走上旧地脚步缓,如同喝醉酒一样。能够理解我的人,说我是心中忧愁。不能理解我的人,问我把什么寻求。高高在上苍天啊,何人害我离家走?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看那黍子一行行,高粱穗儿红彤彤。走上旧地脚步缓,心中如噎一般痛。能够理解我的人,说我是心中忧愁。不能理解我的人,问我把什么寻求。高高在上苍天啊,何人害我离家走?
噎(yē):堵塞。此处以食物卡在食管比喻忧深气逆难以呼吸。

  关于《黍离》一诗的主旨,虽然《诗序》说得明白:“黍离,闵宗周也。周大夫行役,至于宗周,过故宗庙宫室,尽为禾黍。闵周室之颠覆,彷徨不忍去,而作是诗也。”而且从此诗序于王风之首,确见其为编诗者之意旨。但历来争讼颇多,三家诗中韩、鲁遗说与毛序异,宋儒程颐更有臆说以为“彼稷之苗”是彼后稷之苗。近人读诗,新说迭出,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将其定为旧家贵族悲伤自己的破产而作,余冠英则在《诗经选》中认为当是流浪者诉述他的忧思。还有蓝菊荪的爱国志士忧国怨战说(《诗经国风今译》),程俊英的难舍家园说(《诗经译注》)等。说法虽多,诗中所蕴含的那份因时世变迁所引起的忧思是无可争辩的,虽然从诗文中无法确见其具体背景,但其显示的沧桑感带给读者的心灵震撼是值得细加体味的。另一方面,从诗教角度视之,正因其为大夫闵宗周之作,故得列于《王风》之首,此为诗说正统,不可不及,以下从两方面细析之。

  闵宗周之诗何以列于《王风》之首,先得弄清何为《王风》,郑笺云:“宗周,镐京也,谓之西周。周,王城也,谓之东周。幽王之乱而宗周灭,平王东迁,政遂微弱,下列于诸侯,其诗不能复《雅》,而同于《国风》焉。”可见《王风》兼有地理与政治两方面的含义,从地理上说是王城之歌,从政治上说,已无《雅》诗之正,故为《王风》。此诗若如《诗序》所言,其典型情境应该是:平王东迁不久,朝中一位大夫行役至西周都城镐京,即所谓宗周,满目所见,已没有了昔日的城阙宫殿,也没有了都市的繁盛荣华,只有一片郁茂的黍苗尽情地生长,也许偶尔还传来一两声野雉的哀鸣,此情此景,令诗作者不禁悲从中来,涕泪满衫。这样的情和这样的景化而为诗是可以有多种作法的,诗人选取的是一种物象浓缩化而情感递进式发展的路子,于是这首诗具有了更为宽泛和长久的激荡心灵的力量。

  全诗共三章,每章十句。三章间结构相同,取同一物象不同时间的表现形式完成时间流逝、情景转换、心绪压抑三个方面的发展,在迂回往复之间表现出主人公不胜忧郁之状,“三章只换六字,而一往情深,低回无限”(方玉润《诗经原始》)。

  诗首章写诗人行役至宗周,过访故宗庙宫室时,所见一片葱绿,当年的繁盛不见了,昔日的奢华也不见了,就连刚刚经历的战火也难觅印痕了,看哪,那绿油油的一片是黍在盛长,还有那稷苗凄凄。“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人间词话》),黍稷之苗本无情意,但在诗人眼中,却是勾起无限愁思的引子,于是他缓步行走在荒凉的小路上,不禁心旌摇摇,充满怅惘。怅惘尚能承受,令人不堪者是这种忧思不能被理解,“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这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尴尬,这是心智高于常人者的悲哀。这种大悲哀诉诸人间是难得回应的,只能质之于天:“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苍天自然也无回应,此时诗人郁懑和忧思便又加深一层。

  第二章和第三章,基本场景未变,但“稷苗”已成“稷穗”和“稷实”。稷黍成长的过程颇有象征意味,与此相随的是诗人从“中心摇摇”到“如醉”、“如噎”的深化。而每章后半部分的感叹和呼号虽然在形式上完全一样,但在一次次反覆中加深了沉郁之气,这是歌唱,更是痛定思痛之后的长歌当哭。难怪此后历次朝代更迭过程中都有人吟唱着《黍离》诗而泪水涟涟:从曹植唱《情诗》到向秀赋《思旧》,从刘禹锡的《乌衣巷》到姜夔的《扬州慢》,无不体现这种兴象风神。

  其实,诗中除了黍和稷是具体物象之外,都是空灵抽象的情境,抒情主体“我”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基于这一点,欣赏者可根据自己不同的遭际从中寻找到与心灵相契的情感共鸣点。诸如物是人非之感,知音难觅之憾,世事沧桑之叹,无不可借此宣泄。更进一层,透过诗文所提供的具象,读者可以看到一个孤独的思想者,面对虽无灵性却充满生机的大自然,对自命不凡却无法把握自己命运的人类的前途的无限忧思,这种忧思只有“知我者”才会理解,可这“知我者”是何等样的人:“悠悠苍天,此何人哉?”充满失望的呼号中读者看到了另一个诗人的影子。“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吟出《登幽州台歌》的陈子昂心中所怀的正是这种难以被世人所理解的对人类命运的忧思。读此诗者当三思之。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33-135
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32-134
3、 《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99-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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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鹿鸣

先秦佚名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艾蒿。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琴吹笙奏乐调。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献礼礼周到。人们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乐遵照。
呦(yōu)呦:鹿的叫声。朱熹《诗集传》:“呦呦,声之和也。”苹:藾蒿。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藾蒿,叶青色,茎似箸而轻脆,始生香,可生食。”簧:笙上的簧片。笙是用几根有簧片的竹管、一根吹气管装在斗子上做成的。承筐:指奉上礼品。毛传:“筐,篚属,所以行币帛也。”将:送,献。周行(háng):大道,引申为大道理。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蒿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品德高尚又显耀。示人榜样不轻浮,君子贤人纷纷来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嬉娱任逍遥。
蒿:又叫青蒿、香蒿,菊科植物。德音:美好的品德声誉。孔:很。视:同“示”。恌:同“佻”。则:法则,楷模,此作动词。旨:甘美。式:语助词。燕:同“宴”。敖:同“遨”,嬉游。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芩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瑟弹琴奏乐调。弹瑟弹琴奏乐调,快活尽兴同欢笑。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心中乐陶陶。
芩(qín):草名,蒿类植物。湛(dān):深厚。《毛传》:“湛,乐之久。”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参考资料:

1、 徐培均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31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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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人买履

先秦韩非

  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试之以足? ”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有个想要买鞋子的郑国人,先测量好自己脚的尺码,把尺码放在他的座位上,等到前往集市,却忘了带量好的尺码。已经拿到鞋子,却说:“我忘记带量好的尺码了。”就返回家去取量好的尺码。等到他返回集市的时候,集市已经散了,最后郑国人没能买到鞋子。有人问他说:“为什么你不用自己的脚去试一试呢?”他说:“我宁可相信量好的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欲:将要,想要。者:(怎么样)的人。(定语后置)先:首先,事先。度(duó):衡量。用尺子度量的意思(动词)而:顺承连词 意为然后置: 放,搁在。(动词)之:代词,它,此处指量好的尺码。其:他的,指郑人的。(代词)坐:通“座”,座位。至:等到。之:到……去,前往。(动词)操:拿、携带。(动词)已:已经。(时间副词)得:得到;拿到。履:鞋子,革履。(名词)乃:于是(就)持:拿,在本文中同“操”。(动词)度(dù):量好的尺码,这里作动词用,即计算、测量的意思。(名词) 之:文言代名词,这里指量好的尺码。操:操持,带上拿着的意思。及:等到。反:通“返”,返回。罢:引申为散了,完结的意思,这里指集市已经解散。遂:于是。曰:说。宁(nìng):副词。宁可,宁愿。无:虚无,没有,这里是不能、不可的意思。自信:相信自己。以:用。吾:我。市罢:集市散了。至之市:等到前往集市。  这个郑国人只相信量脚得到的尺码,而不相信自己的脚,不仅闹出了大笑话,而且连鞋子也买不到,成为了笑柄。而现实生活中,买鞋子只相信脚码而不相信脚的事,只懂死守教条而不懂变通的人,可能是不会有的吧?但类似这样的人,的确是有的。而且并不少。有的人说话、办事、想问题,只从书本出发,不从实际出发;书本上写到的,他就相信,书本上没有写但实际上存在着的,他就不相信。在这种人看来,只有书本上的才是真理,没写上的就不是真理。这样,思想当然就要僵化,行动就容易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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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扶苏

先秦佚名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山上有茂盛的扶苏,池里有美艳的荷花。没见到子都美男子啊,偏遇见你这个小狂徒。
扶苏:树木名。一说桑树。隰(xí席):洼地。华:同“花”。子都:古代美男子。狂:狂妄的人。且(jū居):助词。一说拙、钝也。

山有乔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
山上有挺拔的青松,池里有丛生的水荭。没见到子充好男儿啊,偏遇见你这个小狡童。
乔:高大。游龙:水草名。即荭草、水荭、红蓼。子充:古代良人名。狡童:姣美的少年。

  《山有扶苏》为《郑风》的第十首。这首诗写一位女子在与情人欢会时,怀着无限惊喜的心情对自己恋人的俏骂。就是这样一首明白易懂的情歌,却因历代说诗者的刻意求深而蒙上重重烟雾,仿佛诗中真有什么深意似的。《毛诗序》说,“刺忽也。所美非美然。”郑玄笺说:“言忽所美之人实非美人”,“扶胥之木生于山,喻忽置不正之人于上位也。荷花生于隰下,喻忽置有美德者于下位。此言其用臣颠倒,失其所也。”以为是讥刺郑昭公忽的,这种解说完全是曲解了诗意。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以为“疑是巧妻恨拙夫之歌谣。‘不见子都,乃见狂且’,犹云‘燕婉之求,得此戚施’也”。高亨《诗经今注》以为这诗写“一个姑娘到野外去,没见到自己的恋人,却遇着一个恶少来调戏她。”二说似乎都较牵强。程俊英《诗经译注》说:“这是写一位女子找不到如意对象而发牢骚的诗。”有一定道理。而宋儒朱熹则认为《山有扶苏》是“淫女戏其所私者。”此说倒比较接近诗旨。所谓“戏”,即俏骂之意。至于称诗中女主人公为“淫女”,完全出于道学家的偏见,因为在他看来,《郑风》中的所有恋爱诗都是“淫奔之诗”。今人袁梅《诗经译注》“这是一位女子与爱人欢会时,向对方唱出的戏谑嘲笑的短歌”之类的说法,即脱胎于朱熹之说,但扬弃了朱说的糟粕。

  关于诗中所写的情景,读者不妨作这样的想像:在一个山清水秀的野外僻处,一对恋人约定在此幽会。姑娘早早就来了,可是左等右等却不见心上人来。最后,姗姗来迟的爱人总算见着了,姑娘心里当然很高兴,可嘴里却骂骂咧咧地说:我等的人是子都那样的美男子,可不是你这样的狂妄之徒啊!我等的人是子充那样的良人,可不是你这样的狡狯少年啊!处于热恋中的古代青年男女在欢会中的愉悦的心情,可以用各种形式表现,诗中所描写的那种俏骂,更能表示他们的亲密无间。小儿女的情态在诗中确实被刻画得入木三分。

  至于诗中“山有扶苏,隰有荷华”和“山有桥松,隰有游龙”这四句,读者大可不必当真,以为是恋人约会环境的真实写照。在《诗经》中,“山有……,隰有……”是常用的起兴句式。如《邶风·简兮》中有“山有榛,隰有苓”;《唐风·山有枢》中有“山有枢,隰有榆”、“山有漆,隰有栗”等。清代的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得好:“诗非兴会不能作。或因物以起兴,或因时而感兴,皆兴也。”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也说:“兴者,但借物以起兴,不必与正意相关也。”此诗中的起兴就属于这种性质。当然,无论是高山上长的扶苏树、松树,还是水洼里盛开的荷花、红蓼,这些美好的形象,从烘托诗的意境的角度看,还是很有作用的。

参考资料:

1、 杨伯峻.白话四书五经(下册):岳麓书社,1994年: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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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

先秦韩非

  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齐宣王让人吹竽,一定要三百人的合奏。南郭处士请求给齐宣王吹竽,宣王对此感到很高兴,拿数百人的粮食供养他。齐宣王去世了,齐湣王继承王位,他喜欢听一个一个的演奏,南郭处士听后便逃走了。
  齐宣王:战国时期齐国的国君。姓田,名辟疆。使:让。必:一定,必须,总是。南郭:复姓。处士:古代称有学问、有品德而没有做官的人为处士,相当于“先生”请:请求,要求。为:给,替。说:通“悦”,对......感到高兴。廪食(lǐn sì)以数百人:拿数百人的粮食供养他。廪:粮食。食:供养。以:用,拿。湣王:齐国国君,宣王的儿子,在宣王死后继位。姓田,名地或遂。好∶喜欢,喜悦,此处是喜欢。逃:逃跑。立:继承王位。竽:古代的一种乐器,像如今的笙。

  古时候,齐国的国君齐宣王爱好音乐,尤其喜欢听吹竽,手下有不到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不到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

  有个名叫南郭的处士听说了齐宣王的喜欢听合奏,觉得有机可乘,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就是鸟兽听了也会翩翩起舞,花草听了也会合着节拍摆动,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处士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和大家一样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心里极为得意。

  其实南郭处士他压根儿就不会吹竽。每逢演奏的时候,南郭处士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人家摇晃身体他也摇晃身体,人家摆头他也摆头,脸上装出一副动情忘我的样子,看上去比别人吹奏得更投入。南郭处士就这样靠着蒙骗混过了一天又一天,不劳而获地白拿丰厚的薪水。

  但是好景不长,过了几年,爱听竽合奏的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mǐn)王继承了王位。齐湣王也爱听吹竽,但他喜欢听独奏。于是齐湣王发布了一道命令,要这300个人轮流来吹竽给他欣赏。南郭处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他想来想去,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像南郭处士这样不学无术靠蒙骗混饭吃的人,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假的就是假的,最终会因逃不过实践的检验而被揭穿伪装。我们想要成功,唯一的办法就是勤奋学习,只有练就一身真本领,才能抵挡住一切困难、挫折和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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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善游

先秦吕不韦 撰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
  有个经过江边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带着一个小孩想把他投到江里,小孩吓得直哭。这人问他原因,那人回答:“这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
  过于江上:经过江边。 引:带着,抱着。 之:代词,指婴儿。方引:正带着,牵着。方,正在。

  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
  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这个小孩难道也立即会游泳吗? .用这种观点对待事物,也一定是违反常理的。
  善:擅长。岂:难道。以此任物:用这种观点来对待事物。任,对待。任物:对待事物。以:用。 悖:违反。

  父善游讲述的是古代有个经过江边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带着一个小孩想把他投到江里,小孩吓得直哭。这人问他原因,那人回答:“这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这个小孩难道也立即会游泳吗? .用这种观点对待事物,也一定是违反常理的。

  故事告诉我们,知识与技能是无法遗传的。一个人单纯强调先天智力和体能因素的作用,而忽视后天刻苦学习的重要性,那是幼稚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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