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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星区大科办事处思乐村换届选举严重违规违纪”的回复

 小天使_ag 2017-06-13

网友“思乐全体村民”的提问:

请求严查大科办事处思乐村第十届村委换届选举严重违规违纪的报告

思乐村在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中严重违反了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1、思乐村选举委员会没有进行选民核实、核查是带有目的的,户口在本村但人未居住在本村,户口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的都没有出具任何证明就参加了重复选举。具体证据附表一。

2、外来迁入的空挂户,有的十多年,有的四十多年,从未在思乐村露过面,更不用说居住,连人还在世都尚不知否,而他们的委托票,没有进行任何公示,也没有告知组长,谁的票,委托谁代投,且这些空挂户怎么能知道思乐村谁能当好家,这完全掌控在怀有私心的人手中,并且在投票现场中没有接到任何的电话、短信、微信、书面委托等任何证明依据,但他们的票却被人冒领代投了,具体证据附表二。

3、一些村民带有操控目的,既没委托书,也非亲带故,却一人投了十多票,而按选委会的规定一人只能代投五票,具体证据附件三。

4、为了增加票源,骗取选票,虚增假人假名,证据附件四。

5、思乐村第十届选举选民公示名单存在弄虚作假,欺骗群众,实际公示名单上(2017年5月4号公告)九个组相加只有九百一十一票,而5月18日发出的选票有九百一十七票,其中

相差六票,证据附件五(公示附件)。

6、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擅自篡改村民代表大会上所作出的决定(当时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需要代投票的必须本人出具书面委托,而选举委员会没有按村民代表大会所作出的决定执行)。以上事实清楚,有据可查,并于2017年5月23日多人实名联名向办事处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民政局 送去违规检举报告,但大科办事处纪委书记驻村负责人李琳对思乐人民汇报检举的材料视而不见,不仅不查实,反而在第二天(于2017年5月24日上午)立即组织人马颁发当选证书,如此行为严重违反民意及选举法,恳请各职能部门严肃处分,为了本次换届选举公平公正。恳请上级对此次换届选举进行重选。

实名联名举报人有党员、村代表、组长、村民

签名:

年 月 日

附1:

户口在本村,但人未居住在本村和户口不在本村,但人居住在本村的具体人员有几十人如下只是代表等:

周智勇、曾娟、肖媚英、唐莫菲、许宇、李晨、龙小燕、周伟等人。

附2:

外来迁入空挂户

龙有桂、周安仁、曾铁梅、李莲蓉、王若鹏、郭兰秀、李黄金、肖爱文、龙小燕、谢冬娥、谢素梅、罗刚英、谢建平、彭建晓、徐广华、康南芳等

附3:

谢志投13张、周英武投票13张等多人代投。

附4:

龙少丽虚增假人、假名等0

思乐村民联名举报:周华,周群,周红军,周杰辉,周世高,周曙东,周永金

娄底市委网宣办的调查回复:

“思乐全体村民”网友:

你好。你于2017年5月27日通过网络发帖《娄星区大科办事处思乐村换届选举严重违规违纪》一文,街道党工委、行政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调查了解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思乐村的换届选举及选民登记等相关情况。在选举前,思乐村选委会及总支成员多次走访群众、充分调查、了解民情、征求民意。思乐村选委会多次召开部分党员、所有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就思乐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且进行了公示。发帖中第1、2条举报反映的选民登记资格问题,是由符合于本次选举办法资格的本人提出、各村民小组长核实、最后由选委会核查确定的。在初步选民登记人员名单确定后,并在正式选举日前22天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至正式选举日,除处理漏登、补登外,村选委会未收到村民对选民登记提出其它异议或反映情况,于是,思乐村参加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选民实际人数为917人。所以不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于本次选举办法资格的人员参选现象。

2、关于空挂户、虚增假人假名的问题。思乐村选委会于2017年5月17日下午(正式选举前1日)召开了选委会全体会议,会议最终一致通过委托的方式可以书面、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

经查:曾铁梅、周安仁、谢建平、徐广华(实名徐港华)系大方组选民,龙少艳(实名龙晓燕)系石堪组选民,周小云(实名周小文)系老屋组选民,周银辉(实名周仁辉)系谢家组选民,龙少丽(实名龙芳)、龙有桂(实名龙鹏)系永年组选民,以上人员的户籍都思乐村,不存在任何虚增假名等情况。

3、关于举报称选委会带有私人操控目的违背选举的问题。本次选举是根据区、处有关选举办法,充分调查、了解民情、征求民意的基础上进行的,选举期间未收到反映选委会工作人员打招呼和候选人、工作人员拉选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思乐村在本次选举中全程严格按选举规程公开透明,工作推进过程候选人签字确认,选举结果产生后选委会成员、所有正式候选人、唱票、计票、监票等相关人员均在选举结果上签字进行了认可,未发现任何个人操控选举的现象。

4、关于《当选证书》颁发的问题。5月18日,思乐村正式选举结束后,5名正式候选人、唱票、记票、监票等人员,均在选举结果报告单进行了签字确认,并且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思乐村在正式选举当日将结果进行了公示,并及时准确的报请办事处党工委、行政。2017年5月22日,办事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批复此次选举结果合法、有效,并要求各村及时颁发当选证书,思乐村于23日上午在村部召开的“两委会议”上颁发给了当选的村委成员。

处理意见:

1.思乐村在第十届村委换届选举中,严格按选举规程推进各个程序的工作,并就如何顺利推进换届选举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

2、在上级领导调查思乐村的换届选举情况的过程中,对思乐村本次换届工作的评价为:程序到位、操作规范。我们认为思乐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符合选举规定程序和要求,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感谢你们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和提出的质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

中共娄星区大科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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