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谁来为雇员的人身伤害负责|伤害|工程

 黑山奇 2017-06-13

  如今,建筑施工领域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即具备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施工承办单位在工程中标后,将部分或全部施工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甚至非法转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因此出现了一个令雇员们头疼的问题:工程经层层转包后,一旦面临事故伤害,他们该向谁寻求赔偿呢?

  近日,黄骅法院受理了一起建筑工程非法转包下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天信公司承包了顺心公司(化名)的除尘工程,并将部分除尘工作分包给了张军。合同订立前,天信公司要求张军提供有施工资质的公司与其订立合同,但张军却冒用了腾飞公司(化名)名义与天信公司订立合同,腾飞公司对此事并不知情,同时顺心公司对于天信公司和张军的工程转包也不知情。

  随后,张军雇佣王兵(化名)等人从事除尘器设备除锈、刷漆工作,仅为工人配发了安全帽后,便组织他们到30米左右的高空施工。几天后,王兵在距离地面2米的高空刷漆时不慎掉下,身体多处受伤,造成经济损失15万元。经鉴定,王兵右下肢伤残程度为九级。王兵起诉到黄骅法院,要求顺心公司、天信公司、腾飞公司与张军赔偿自己的损失。

  黄骅法院经审理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腾飞公司对于张军与天信公司订立合同一事无任何授权且不知情,因此腾飞公司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顺心公司对于天信公司和张军订立分包合同亦不知情,故顺心公司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王兵在高空作业过程中虽仅带安全帽而未系安全带,但这是由于系安全带不能且雇主安全意识不强所致,因此王兵在本人受伤事件中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亦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天信公司明知张军没有相应安全生产施工资质而将工程分包;张军明知自己没有相应安全生产施工资质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却雇员施工,因此,对于原告王兵的经济损失,天信公司、张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黄骅法院判决:1、被告张军、被告天信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4.1万元;2、被告顺心公司、腾飞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官后语]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被层层违法转包的情况较为普遍,本案就是典型的施工过程中雇员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侵权责任基本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即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违法分包人、非法转包人、实际施工人,有过错方对雇员受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层层违法转包的情况下,施工技术、安全性自然降低,容易导致建筑领域雇员受伤,因此对于此类纠纷核心裁判规则即是有过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多为无施工资质的违法分包人、非法转包人,其为直接雇主,即第一责任人,其上层发包人有过错的,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黄骅市人民法院 滕奉朝

编辑:sfeditor8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