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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埭中心小学教育奖励基金会章程

 awei0021 2017-06-14

第一章   宗旨

为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实现“今天我以胡埭为荣,明天胡埭以我为荣”的目标,同时为聚集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特设立“胡埭中心小学教育奖励基金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本基金会由学校代表,捐赠单位代表组成,成员单位有:胡埭镇龙延村委,胡埭镇鸿翔村委,胡埭镇孟村村委,胡埭镇胡埭村委,胡埭镇花汇苑社区,胡埭镇富安村委,胡埭中心小学。

基金会职务分工:

基金会会长:         杰(胡埭镇龙延村委党委书记)  

基金会名誉会长:     艳(胡埭镇政府副镇长)

基金会副会长:     唐建英(胡埭中心小学校长、书记)

基金会成员:

郭晓忠     (胡埭镇鸿翔村委书记)

秦瑞良     (胡埭镇孟村村委书记)

周小明     (胡埭镇花汇苑社区书记)

杨新海     (胡埭镇胡埭村委书记)

边少定     (胡埭镇富安村委书记)

 

第三章   基金来源

本基金总额15万元,由各成员单位自愿捐赠汇集。具体如下:胡埭镇龙延村委3.8万元,胡埭镇鸿翔村委2万元,胡埭镇孟村村委2万元,胡埭镇胡埭村委2万元,胡埭镇花汇苑社区2万元,胡埭镇富安村委1万元,胡埭中心小学2.2万元。

第四章   奖励对象、办法

(一)奖励对象:

每学期中被评为胡埭中心小学“班级之星”、“三好学生”、“校园之星”以及其他一些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办法:

在每学期的休业式上,由胡埭中心小学或由基金会成员领导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和奖金。

 

第五章   基金管理和使用

基金会管理:

1、基金会成立日期:200810

2、基金会在胡埭中心小学下设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各一名。主任:冯春兴,副主任:周卓贤。办公室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

3、将15万元基金设立独立科目,由基金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基金会办公室一年一度向理事会书面汇报基金财务收支情况。

基金使用:

1、每学期中被评为胡埭中心小学“班级之星”、“三好学生”、“校园之星”以及其他一些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的奖金、奖品、证书等费用经基金会审批后在基金中支出。

2、基金款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其它

本章程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实施细则。

本章程自200810月起生效。

本章程解释权归基金会。

 

无锡市胡埭中心小学教育奖励基金会

                                              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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