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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剩女,西部剩男,除了经济原因还有啥 | 冰川新知

 昵称31310373 2017-06-14

婚配压力继续往下传导,其最终结果就是,作为最底层的青年男性,其婚配困难就是必然的。他们中的部分人,在进入正常婚配年龄后,无法寻获婚配对象,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会沦为“光棍”。



调查发现,在中西部农村,大龄男性青年婚配困难现象较为严重;而在东部农村,大龄女性青年婚配困难现象相对更为突出。这种看似悖论性的经验现象,其背后的机制是什么呢?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本文将大于25岁(含)而小于34岁(含)的农村男女青年视作大龄青年。在这一年龄区间中部分人仍未成功结婚的现象,就是本文所说的大龄青年婚配困难现象。



本文的分析采用实地调查法,通过无结构式访谈法和半结构式访谈,法收集质性资料和部分量性数据。实地调查点为西部贫困地区G省P村和东部发达地区Z省D村。


Z省D村的调查时问为2013年7月和2014年7月,G省P村的调查时间为2014年7月。


P村所在的G省位于中国西南地区,经济状况较差,是中国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之一。


P村所在的F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1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约35亿元。


P村农户的经济来源主要包括外出务工、脐橙种植和割松脂三种,农户家庭普遍较为贫困,年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左右,但是,该村农户经济分化也比较明显。


P村村民居住比较分散,有7个自然村,截止到2014年7月,全村总户籍人口约3000人,民族成分主要是瑶族。


我们选择了其中规模前三大的埔村、周村和冲村3个自然村展开详细调查,这三个自然村人口占到P村总人口的63%。



D村所在的Z省是中国东部沿海发达省份,是农村劳动力流入的主要省份之一。D村所在的县级市z市是全国百强县,是中国最富裕的地区之一,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约为1000亿元。D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约为4.2万元,比P村年人均纯收入高13倍。


从经济水平和收入水平来说,D村与P村所在地区和村民对比极为强烈。


D村共有3个自然村,户籍人口为1800人。3个自然村中,D村店村最大,共有户籍人口800人。


西部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难


我们统计了埔村、冲村和周村3个自然村所有未婚男性的数量以及1960年以后出生的所有已婚男性的情况。


统计发现,P村1980年以后出生的男性未婚青年数量是最多的。在高于法定婚姻年龄的男性人口中,1980-1989年出生的大龄男性青年共有48人未婚,占1960-1989年间未婚男性人口数量的72.72%。 


从历史分布来看,1980年是一个十分明显的时间分割点。


1980年以前,P村男性未婚情况相对较为稳定,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总会有一定数量的男性无法婚配成功。未婚男性主要受制于自我身心疾病、家庭历史成分两大因素。



在1980年以后出生的青年男性婚配困难的案例中,也仍然有极少部分是身心疾病,但相较前一历史时段而言,变化并不是太大;至于家庭历史成分问题,在改革开放后已基本不再影响人们择偶。


1960-1974年间出生的男性人口,其未婚比例相对变化不大。


但是,1975-1979年出生的男性人口中,婚配困难初步抬头,而他们的适龄婚配时间则大体上始自1995年前后。


1980-1989年这十年间出生的男性青年,婚配困难问题变为严重,未婚男性占比超过30%,比出生于1960-1974年这一区间段未婚男性比例高出约3倍。


另外,作为参照群体,从女性青年的角度看,P村仅有1例1969年出生的妇女一直未嫁,其余绝大部分在16-24岁完成了婚配。因此,P村很少有大龄女性青年婚配困难问题。


至此,本文可以得出第一个判断:就贫困地区农村而言,农村大龄男性青年婚配困难问题,主要存在于1975年以后出生、特别是1980-1989年问出生的青年男性中,他们的婚配困难主要发生在2000年以后,其婚配困难与个人因素和家庭因素的关系越来越小。


东部农村大龄女青年婚配也难


一方面,从男性的基本情况看,以D村店村自然村为例,调查发现,该村堪称光棍的仅有4例。然而,这4例男性均为身心缺陷者,精神和心理疾病比较严重,生活几乎无法自理,“谈婚论嫁”对他们更是奢谈。


另一方面,D村大龄女性青年婚配困难现象却较为突出。从访谈的情况来看,一些大龄未婚青年女性在谈及自己婚配困难问题时,大多表示“找不到合适的”是主要原因。


其中,1965-1974年这十年间出生的女性,其婚姻年龄区间基本正常。1965-1969年出生的女性中,有近90%的人在正常婚姻年龄区间完成了初婚;而1970-1974年出生的女性中,亦有超过3/4的人在正常婚姻年龄区间完成了初婚。


当然,这十年间出生的女性在婚配上并非没有任何问题,在早婚群体中,这十年出生的女性是最多的。


1975-1979年出生的女性群体,基本上属于D村婚配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过渡性群体。她们在2005-2009年区间段陆续步入初婚年龄阶段。在正常婚配时间区间,她们完成初婚的比例仍然高达76.32%,早婚现象已大为减少,但25岁及以上的女性完成初婚的比例较之前10年出生的女性来说,已经明显上升。这种过渡性特征在此后10年出生的女性群体中终于发生了质的变化。



这些质的变化至少可以通过两方面的数据表现出来。


首先,正常婚配时间区间内的初婚者减少。


1980-1984年间出生的女性,在正常婚配时间区间初婚的数量明显减少,尽管幅度并非特别大,而1985-1989年间出生的女性,在正常婚配时间区间初婚的数量急剧下降。


与相隔20岁的母辈相比,1985-1989年间出生的女性在正常婚配时间区间,其初婚的比例已由母辈的89%的高位下降到了49.32%。


其次,未婚者数量增多。


在1979年以前出生的育龄妇女中仅有1名未婚者,但1980年以后出生的女性中,未婚者数量急剧上升。其中,1980-1984年间出生的女性,其未婚比例上升到了7.41%。


而1985-1989年间出生的女性,其未婚比例更是上升到了30.14%。也就是说,在这一年龄区间的女性中,仍有近1/3的人未婚。


至此,本文做出的第二个判断是:在东部发达地区农村,青年男性的婚配目前不存在太大问题,青年女生虽然最终很可能完成初婚,但是,1980-1989年间出生的青年女性推迟初婚年龄以及大龄女性仍然未婚的状况表明,与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所存在的男性光棍问题不同,这些青年女性却越来越有可能成为“剩女”。


时代更替与婚配难


P村和D村两个村庄的婚姻资源均越来越商品化,其交易色彩也越来越明显,因之而产生的婚姻消费也越来越突出。尽管P村和D村在婚姻消费的绝对数字上差距悬殊,但是,从总体的演变逻辑来看,婚姻消费一路走高且达至当前几近失控的趋势,则是一致的。


同样是婚姻消费的持续走高,在P村出现的大量婚配困难的大龄男性青年甚至光棍汉却没有在D村,反之,在D村出现的,主要是面临婚配困难的大龄女性青年。


如果传统婚姻圈不被打破,且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存在长期失调,那么,绝大部分男女都能在传统婚姻圈内找到婚配对象,因而不存在光棍或剩女问题。



但是,当传统婚姻圈被打破后,在现代婚姻圈中,即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正常,由于作为婚姻资源的男性和女性都可以自由流动到传统婚姻圈之外的地方寻找婚配对象,婚配可选择的空间扩大,男女之间的配对更加自由,如此,要求高者可以选择待“价”而沽,要求低者亦不一定能找到自己心仪的、甚至哪怕是不得已可以接受的配偶。


婚姻圈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带来了两个时间区间分野前后明显不同的婚配现象。


对于P村而言,在传统婚姻圈内的婚姻资源处于循环状态,而在婚姻圈扩大至全国范围后,婚姻资源且主要是其中的女性资源几乎处于净流出状态。


对于D村而言,原来传统婚姻圈内部的婚姻资源循环状态几乎成为净流入状态。在净流出与净流入之间则是婚姻资源中的女性资源在广阔的中国婚姻市场中的快速流通。



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原本光棍数量很少的P村光棍数量逐渐增多,渐次演变成大龄男性青年婚配困难问题;而原本光棍数量较少的D村,光棍数量却继续减少,在大量外来女性资源流入填充后,原本可能会“剩”出的男性反而得以消化。


相反,无论是在全国婚姻市场还是D村本地婚姻市场中都更具有“价值”的女性资源却逐渐“剩余”,从而形成D村的大龄女性青年婚配困难问题。


经济分化、社会分层造成婚配难


无论是在P村还是D村,经济分化以及因此形成的社会分层,都在微观的村落空间范围内发生,同时又在更大空间范围内形成层级体系。


在D村,根据经济收入水平的差异(经济分化),当地主要形成了如下四个层级的群体(社会分层):


其一是上层,这一群体主要由村中的富人老板构成,他们一般都有企业或厂矿,且在“富人治村”的主流语境下,这些人中的大部分同时也在村庄中任主要村组干部;


其二是中上层,家户年均纯收入在20万-100万元,通过努力完全有可能进入上层;


其三是中下层,家户年均纯收入在6万-20万元,是村庄中的主体部分,占村庄农户总数的约70%;


其四是下层,家户年均纯收入在6万元以下,且平均在3万元左右,全村共有约45户属于这一层级,包括9户低保户,占村庄农户总数的15%。


农村的贫富差距也很大


而在P村,基本上同样存在四个层级:


第一层级是上层。这一群体家户年均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基本上都有面积不小的果园或小微企业。


第二层级是中上层。这一群体家户年均纯收入在3万-10万元,其主体部分户年均纯收入在5万元左右。他们一般果园面积较大,且有足够的劳动力从事刮松脂等工作作为经济补充。


第三层级是中下层。这一群体家户年均纯收入在1万-3万元,其主体部分户年均纯收入在2万元左右。


第四层级是下层。这一群体家户年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P村约90户属于这一层级,占村庄农户总数的15%左右。


从婚姻嫁娶的角度来说,P村中下层群体和下层群体的压力都很大。正是因此,在这两个层级,大龄未婚男性青年急剧增多,且有越来越多的1980年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会沦为光棍。


将两个案例村的经济分化与社会分层合并在一起考察,可以发现,D村的下层基本上处于P村的中上层水平。P村上层的少部分农户能达到D村中上层水平,而大部分农户仅相当于D村的中下层。P村的下层可以视作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底层。


D村与P村的这种微观层级匹配,实质上反映了两个微观村庄之外的整个中国更为宏大的结构分层,例如区域结构意义上的东部、中部和西部的经济层级划分。


在婚配选择上,就D村而言,其上层的婚姻圈是相对封闭的,他们的婚配“选择”甚或“交易”仅在经济水平相当的阶层中完成。


D村中上层中有少部分农户中的青年女性可能通过婚姻途径“上嫁”到上层,且这少部分人的成功又给中上层中的其他人和中下层的人们起到了典型的“示范”作用,勾起了中上层和中下层其他人通过婚姻这一交易渠道“高攀”上层的欲望。



绝大部分D村中上层的青年女性是不愿意“下嫁”给中下层的,更不可能“下嫁”给当地下层人。


同样,D村中下层的部分人在高攀上层无法成功时,也更倾向于选择“上嫁”到中上层,部分失败者也会在本阶层中完成婚配。这一机理同样适用于对P村青年女性婚配的解释。


其结果是,在D村,一方面,上层农户总体数量有限,且其婚姻圈又主要封闭于本层级内部;另一方面,其所树立的婚姻消费和择偶标准的合法性或意识形态却又有效地引导着其他阶层。


这使得中上层和中下层这两大层级中的部分青年女性,既无法通过婚配进入上层,又不愿意通过婚配降到下层。当她们选择“等等看”“再找找”时,不知不觉就成了大龄未婚女性青年,也即人们常说的“剩女”。


婚配压力继续往下传导,其最终结果就是,作为最底层的类似于P村的青年男性,其婚配困难就是必然的。他们中的部分人,在进入正常婚配年龄后,无法寻获婚配对象,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会沦为“光棍”。


正因如此,人们才可以理解东部发达地区农村剩女与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光棍在中国同时出现的经验性悖论和理论一致性。


而至于1980年后、甚至1990年后出生的这些群体越来越面临婚配困难的时代难题,则从更为广阔的时空层面反映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转型和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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