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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议

 铜河居士 2017-06-15

关于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议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深入

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今年4-6月,市政协与市扶贫和移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以工代赈办、市城乡规划局、农发行广元分行成立3个调研组,深入各县区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并赴贵州省六盘水市、遵义市和重庆市涪陵区考察学习,形成了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建议。6月16日,市六届政协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专题协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通过了建议案。现将建议案的内容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我市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情况

根据精准识别,我市共有6.5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22.98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五个一批”,进入省“六有”信息平台,其中纳入“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的有3.2万户9.9万人,占全市脱贫总人口的43%,另有同步搬迁户3.2万户10.8万人,“十三五”期间共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6.4万户20.7万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啃下易地扶贫搬迁这块硬骨头,能否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目标成为我市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

这次出台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扶持力度空前,可用资金量巨大。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国家预算内投资和长期低息贷款资金量大。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标准为0.8万元/人;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包括地方政府债务,标准为0.918万元/人补助;专项建设基金,标准为0.5万元/人;长期低息贷款3.5万元/人,共34.7亿元,贷款期限20年,中央财政贴息90%,地方承担10%,从第四年开始还款。二是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总规模为50.1亿元,贷款期限25年,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20%。三是苍溪县作为全省2个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的试点县之一,目前已获批总规模10亿元的收益债券。三项资金总额超过110亿元,可用资金量大。

二、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搬迁补助差距大。去年我市易地扶贫搬迁补助为6000元/人(按7:3的比例补助到户为4200元/人),土地整理项目为2.5万元/户,农村D级危旧房改造1.5万元/户,而从今年起建卡贫困人口搬迁建房补助为2.5万元/人,出现新的矛盾。一是2015年度计划搬迁3174户12200人正在实施,累计完成搬迁安置农户2832户10884人,他们觉得吃亏,出现了一部分在建户停工,完工户要求按新政策补差的问题。二是部分原本没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看到补助高,也要求搬迁。三是按照国定扶贫标准,部分同步搬迁户刚好处于贫困临界边缘,抗风险能力差,极易因病因灾致贫、返贫,这部分农户意见很大。据旺苍县抽样调查,全县共有搬迁意愿19574户69173人,其中建卡贫困户4242户13969人,临界贫困群众12274户44558人。临界贫困户占比大,若搬迁补助对象仅限于建卡贫困户,极易激化社会矛盾,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二)贷款利息差别大。省级平台贷款资金中央财政贴息90%,而县级平台贷款资金仅仅享受利率下浮20%的优惠,差别非常大。以苍溪县为例,省级融资中县财政仅承担利息的10%,而县级平台的贷款需承担80%的利息,由于本金量大,导致还本付息压力大。从还本付息的角度考虑,各县区都优先使用省级平台贷款资金,而对县级平台贷款资金的使用不积极,进度严重滞后。

(三)土地调整困难多。过去,农民承包的土地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农村的各项“提留”也依据耕种土地的多少进行收取。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对种粮户还实行“直补”。过去把土地视为“负担”的农民,发现了土地在被征用中带来的潜在价值,不愿转让土地,客观上增加了易地安置土地的调整难度。而根据测算,完成63479户206595人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少要占用土地约9803亩,其中一般耕地4900亩。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和地质灾害的影响,适宜安置的区域少,尤其在北部山区很难找到可以集中安置的地块。

(四)已建户整改难度大。国家规定,搬迁的建档立卡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村面临嫁娶的“成长型”家庭的生产生活需要,群众难以接受。特别是现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出台前,启动的搬迁建房没有也不可能按照现在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通用图集》进行建设,面积过大,不符合现在的规定。如苍溪县元坝镇九盘村共21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其中5户已于2015年完成建房,1户即将竣工,建筑面积均在240平方米以上,按人均25平方米的要求属严重超标,但难于整改。

(五)搬迁户发展致富难。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本解决了搬迁群众的温饱和居住难、行路难、饮水难、读书难、就医难问题。但由于搬迁户文化程度低,贫困程度深,从高山搬迁到河谷地带后,生产生活用地较少,缺乏发展产业的启动资金和实用技术,搬迁后的生产生活并没有发生彻底转变,增收渠道依然狭窄,后续发展较为困难。安置到城镇的搬迁户到由于缺少劳动技能,就业存在困难,有的安置点为解决就业给移民预留了门面房,但由于小城镇消费有限,开店也赚不了什么钱。

(六)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量大,人员少。“十三五”时期,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量大面宽,超过110亿元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监管的工作量巨大难度极高,仅靠以工代赈系统现有的人员,疲于应付,难以完成任务。

三、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议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头号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异常艰巨。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的责任体系,将各部门工作重点、责任目标统筹起来,协调解决项目整合、资金调配、持续发展等诸多问题,形成合力。

一)加大领导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充实完善领导机构。组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双组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和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分别从扶贫、财政、住建、国土、交通、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本级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技术指导、检查考核、群众信访和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协调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困难问题,及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确保搬迁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增加以工代赈部门力量。从省编委下达的扶贫专项编制和市内空余编制中划拨一定指标给市、县(区)以工代赈办,解决“无人做事”的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严守政策红线。一是深入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推进措施,深入宣传、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做深做细做实群众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认识,发挥人民群众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的主体作用。二是重点宣传政策。对建档立卡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建筑面积、户均不超过30平方米辅助用房、户均负债不超过一万元等硬性规定以及后续措施,要统一口径,反复宣讲,做到搬迁户家喻户晓,确保不超出面积、不提高建设标准,防范因搬迁而举债、因搬迁而更贫,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三是营造搬迁氛围。广泛宣传对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同步搬迁户补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加大统筹力度, 形成搬迁合力。一是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其余“四个一批”的关系,协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如统筹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发展的关系,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农村,关键在农业,核心在产业,要始终把产业发展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着力点,把搬迁户精准受益作为扶持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因地制宜促进安置区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鼓励引导搬迁群众从事农产品加工、商品经营、特色餐饮、物流运输等产业,让搬迁农民通过改变生产经营方式和拓宽就业门路而增加收入,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 统筹易地扶贫搬迁与社会保障兜底的关系,兜底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由政府统一建设住房,群众不筹资直接入住,但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既解决兜底人群的根本问题,又可壮大集体经济。特别是“一人户”,在回头看时应全部清理,一律不得占用易地扶贫搬迁的指标,直接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范围,由政府兜底。二是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关系,改善农村安居条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和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虽然来源不同、类型不同、标准不同,但都用于农村住房建设,最好统一规划,打捆使用,尽量缩小差距,减少攀比心理,化解农民矛盾。三是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涉农项目资金的关系,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大力整合财政专项扶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涉农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与易地扶贫搬迁的任务和贫困人口的变化相结合,打好组合拳,共同为美丽乡村建设服务。四是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各部门职能的关系,合力推进搬迁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工作量大。要发挥以工代赈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沟通和联络工作,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和督促。要用好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建议设立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统一负责非扩权县(区)的信贷资金承接,争取更多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投入我市使用。要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安置点科学选址,严格按照市规划局提供的农村住房建设图集施工,项目业主在建设主体工程的同时,必须同步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做到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安全,避免因选址不当造成搬迁群众财产损失。要用好就业政策,有针对性的对搬迁群众进行技能培训,定向推荐,为搬迁群众就业牵线搭桥,确保每户有一人能就业创业。要用好户籍改革政策,将搬迁到城镇的农户由农村户籍改为城镇户籍,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教育和低保等政策。

(四)加大创新力度,做到因地制宜。一是创新政策。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政府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组织和引导群众易地扶贫搬迁,按照“一县一策”或“一县多策”方式的开展工作,结合县区实际,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方式实施,不搞一刀切。二是创新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编制,将易地扶贫搬迁、小城镇建设、园区建设融为一体,因地制宜,精心选择好就近安置、移民新村集中安置、小城镇或园区安置、插花分散安置和投亲靠友安置,实现资源和人口的优化重组。三是创新机制。易地扶贫搬迁涉及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制,易地扶贫搬迁前的工程选址、地质灾害评估、用地手续、林木采伐证等建房手续的办理,实施过程中的“水、电、气、网”入户办理,搬迁后的产权办理、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等各项手续,相关部门要分阶段集中受理,“一站式”审批,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五)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脱贫实效。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确保奖惩兑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定下“军令状”,实行台账管理,每年年终要对搬迁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并设立市、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单项奖,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二是建立巡查督办制度,确保责任落实。设立由督查督办、效能建设、以工代赈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巡查督办组,坚持一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项巡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加快搬迁工程建设、资金报账拨付进度。三是建立审计纪检制度,确保廉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的所有资金都是救命钱,是高压线,一分一毫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落实管理主体,加强监管审计,做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投放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贪污、截留、挪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腐败案件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切实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以清廉的政风、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于易地扶贫搬迁的主战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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