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提供病历怎么办 11-19 13:26 悬赏 30 发布者:医疗2009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西城区 回答:(35)2009年腹腔镜胆切手术切漏胆管,后经8次手术挽回生命。2010、2011、2012年起诉医院,因治疗未结束,撤诉。2013年起诉开庭,申请大连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已经申请了!) 向法庭提供录音证据及医生的手写字条(不是门诊诊断书),证明有两次手术病历中没有记载。医院承认手术发生,但拒绝提供相关病志。但患者认为这两起手术与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 问题:1、在医院拒绝提供部分重要病历的情况下, 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医院有责任?怎么提? 2.医学会根据庭审记录发现病历不全,退回法院。法院称医患双方对现有材料达成一致,退回医学会。医学会后期与法院交涉,认为医患双方未达一致。法院不处理。医学会找到患者,说:医学会认为病历完整,但是患者认为病历不完整。如果想做鉴定就必须配合医学会,同意医院对没有病历两起手术的书面解释。这样才是医患双方就客观病历达成一致。要求患者提供一份书面文件。 3.庭审中提出病历中病理标本送检时间为手术前,医院称可以做DNA证明病理标本是患者本人,但是后期又没有任何反应。 4.庭审中要求提供医生的执业资格证书,医院拒绝提供 。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问题补充: 1.患者起诉的赔偿金额比较少,想更改赔偿金额,什么时候提出更改比较好? 2.患者想去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应该在什么时候做? 3.如果定残,伤残补偿金计算:是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还是住院天数? 4.如果定残,陪护人应要求陪护费还是误工费?是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还是住院天数? 5.陪护人如果是有工作的公务员,且在陪护期间是有工资收入的,是否可以要求按税单上的工资标准要求陪护费 ?或是误工费? 6.患者是2008年因病自已提出辞职。公司可以开具证明。2009年发生手术,税单是2008年的税单,误工费应按税单标准还是社会平均工资? 7。是否可以要求后续治疗费和未成年人抚养费? 8 医院医嘱是3-5天换药,到住院部直接换药不用交费。患者是私家车,没有收据。是否可以按需要换药的天数计算交通费?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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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医院应当应邀提供病例等记录,否则就自然认定院方过错,所以如果医院拒绝提供病例,医疗事故就成立,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方并不需要就此举证。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1-19 13:32 1、在医院拒绝提供部分重要病历的情况下, 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医院有责任?怎么提? 既然医院拒绝提供部分重要病例,那么应当推定认为医院有过错,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既然你方现在已经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向法院提出的时候,直接申请法院调取医院对患者的全部病例和治疗档案即可,如果医院愿意提供出来,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参考证据使用即可,如果医院不愿意提供或者直接拒绝提供,那么法院就会直接认定是医院过错,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我的补充: 2013-11-19 13:34 2.医学会根据庭审记录发现病历不全,退回法院。法院称医患双方对现有材料达成一致,退回医学会。医学会后期与法院交涉,认为医患双方未达一致。法院不处理。医学会找到患者,说:医学会认为病历完整,但是患者认为病历不完整。如果想做鉴定就必须配合医学会,同意医院对没有病历两起手术的书面解释。这样才是医患双方就客观病历达成一致。要求患者提供一份书面文件。
既然法院和医学会相互踢皮球,而医学会又拒绝针对对患者有利的病例内容作鉴定,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对患者其他病例进行调取,然后再申请鉴定即可。我的补充: 2013-11-19 13:35 3.庭审中提出病历中病理标本送检时间为手术前,医院称可以做DNA证明病理标本是患者本人,但是后期又没有任何反应。
如果针对这个病理送检时间对医疗事故有决定因素的,也可以申请做鉴定,由专门的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或者申请法院调取医院的记录等。我的补充: 2013-11-19 13:36 4.庭审中要求提供医生的执业资格证书,医院拒绝提供 。 既然拒绝提供,可以直接推定医院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我的补充: 2013-11-19 13:42 5,问题补充: (1).患者起诉的赔偿金额比较少,想更改赔偿金额,什么时候提出更改比较好? 变更诉讼请求只要提前跟承办法官沟通即可,一般都应当在庭审前提出,如果已经庭审过,那么应当在判决出具前和法官及时沟通。 (2).患者想去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应该在什么时候做? 伤残鉴定的鉴定时间一般都需要在病情稳定后,实践中一般都要求出院3个月后可以做,具体的看患者实际身体状况,这个咨询司法鉴定中心即可。 (3).如果定残,伤残补偿金计算:是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还是住院天数? 伤残赔偿金和你说的这些都没关系,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如果定残,陪护人应要求陪护费还是误工费?是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还是住院天数? 应当以护理的日期为准,不一定是住院的天数,出院后也有需要护理的。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5).陪护人如果是有工作的公务员,且在陪护期间是有工资收入的,是否可以要求按税单上的工资标准要求陪护费 ?或是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和护理费一样的,出具工资证明即可。 (6).患者是2008年因病自已提出辞职。公司可以开具证明。2009年发生手术,税单是2008年的税单,误工费应按税单标准还是社会平均工资? 患者本人的误工费,患病期间有实际工作单位的,按照单位工资标准计算,没有实际工作单位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具体情况见(4)的答案 (7),是否可以要求后续治疗费和未成年人抚养费? 可以要求,后续治疗费也是医疗费的一部分,只要是合理产生的即可,未成年人抚养费一般要在构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时才可能会得到支持。 (8), 医院医嘱是3-5天换药,到住院部直接换药不用交费。患者是私家车,没有收据。是否可以按需要换药的天数计算交通费? 可以要求,有加油发票即可,合理范围内的法院一般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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