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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你们造的孽还说别人拿彭宇案当见危不救的挡箭牌

 事不宜急缓则圆 2017-06-17

    你们造的孽还说别人拿彭宇案当见危不救的挡箭牌

                   /血印

    你们造的孽,还说别人拿彭宇案当见危不救的挡箭牌,不要脸啊不要脸,难道你不知道自己无耻无极限吗?

615,最高人民法院官微转发了《人民法院报》一篇文章,题为《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彭宇案有真相吗?

为什么官方对中国事件一直秉持黑白混淆,掩埋真相,且没有任何人站在正义立场,为目前的人伦道德滑坡承担责任,也没有任何法院向人民公开谢罪。还一心想开脱罪责,洗白自己,把自己打扮成高高在上的裁判者。

仔细想想,还是彭宇案在人们心里产生的严重阴影作祟。《人民法院报》为了洗罪,用另一种方式述说了一直以来不时被舆论提及的彭宇案“真相”。这个“真相”有多真,信不信都在你心里。现在的舆论不是你说我信,我就一定得信的,尤其在当前大背景下,有些标点符号都值得怀疑,凭什么你说什么我就得信什么?

该文刊发的大背景就是近年来在各地反复上演的路人对遇险者作壁上观现象作官方开脱。记得“小悦悦事件”时,曾经把舆论推到了至高点,而前段时间,河南驻马店某女子被车撞倒后,路过行车和行人未及时相救,遭二次碾压后身亡的悲剧是“小悦悦事件”的翻版,更让舆论回忆起了当年的彭宇案。

多年过去,彭宇案之所以还能保持如此热度,恐怕要归因于南京法院法官践踏人道底线,在法律上开了丧失公德心的先河,为社会失范、人心冷漠打下深刻烙印。

这个罪恶的开端,就是以后罪恶的起始。

例如南京195码飙车案中的白粉变面粉,“神经短暂性智力障碍”,驾车人员由许姓青年中途变更成无足轻重的打工仔,用大脑想想,那车那名牌是普通打工仔标配能够轻松拥有的吗?尽管你后来还装模作样在法庭进行了所谓的“公开”审理,替罪羊也主动承担了罪责,真相被掩埋得严严实实,而死者到底是被谁撞死的最后都成了一团迷雾,死得不明不白,看你们做出这等事来,我真想说草尼马。

此案在第一时间就有交警查到白粉,街区十字路口195码的速度警局警察当时说是正常速度,后屡屡改口,最后又爆出个“神经短暂性智力障碍”,再后来驾驶员也变了,一切面目全非。好法律、好公检法、好政府,你们是人变的畜牲还是畜牲变的人,什么事情一经尔手就完全变了模样,这是人做的事吗?是不是伤天害理?其中,我想问的是:公检法做了什么?良心安在?法律的底线又在哪里?这是不是公然与人民大众为敌?对民族的人伦底线犯罪?

这些年,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要说这些案件没有公权力极力参与共谋犯罪是不可能的,可公众如之奈何?他们指鹿为马就这么任性,还变着法子蒙骗人们,你要信了就脱裤子罢!

还记得河南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女青年宋丽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没有主动配合公务员江某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被洛阳市XX区法院审结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公务员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的故事吗?这故事的逻辑内涵是什么?你听说过吗?这样的案例外国有吗?我国历史上曾经有过先例吗?

一切奇葩都在天朝集中爆发,难道这也是偶然?

我只能说,邪恶的临界点已经到了,所有的疯狂表演,都是为后来的呈堂证供。邪恶在中国横行已有时日了,该收场的时候请认清其面目,不要再拿谬论去唬老百姓,中国的法律本来就是欺压人民保护官僚的恶法,我们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很久了,要改变现状,除非我们建立宪政,废除一切不平等恶法,自己为自己立法,自己做自己的主人。

这里,我也想提醒迷途者,你们是有罪,你们虽然从未承认过自己有罪,但历史决不会不辩是非,你们的罪孽历史会一分一分清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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