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①、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②、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③、设计接地装置; ④、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放火措施。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量在50KW及以上的,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师编写,经公司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方案编制人、审批人和执行人(电工班组)联合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电工及用电人员: (1)电工必须经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①、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②、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③、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关门上锁。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分低压、高压持证电工)。 4、临时用电管理档案: (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2)修改后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临时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临时用电管理档案 第二节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外电防护示意图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正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 4、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且应符合下表。 5、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表: 6、施工现场不能满足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按现行行业规范规定搭设防护设施并设置警告标志。在架空线路一侧或上方搭设或拆除防护屏障等设施时,必须停电后作业,并设监护人员。 第三节 配电线路 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并经横担和绝缘子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架空线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蚀,其梢径≮140mm。 2、架空线路敷设的相序排列应满足要求。单横担架设时,面向负荷侧,从左起为L1、N、L2、L3、PE;双横担架设时,面向负荷侧,上横担从左起为L1、L2、L3;下横担从左起为L1、(L2、L3)N、PE。 3、架空导线截面应满足计算负荷、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10mm2, 绝缘铝线截面≮16mm2;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电缆架空示意图 4、架空敷设档距≯35m,线间距离≮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0.5m。 5、架空线敷设高度应满足要求。距施工现场地面≮4m;距机动车道≮6m;距铁路轨道≮7.5m;距暂设工程和地面堆放物顶端≮2.5m;距交叉电力线路:1kV线路≮1.2m;10kV线路≮2.5m。 6、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护层,穿越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时,应另加防护套管;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8、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电缆最大弧垂处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9、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沿工程竖井、垂直孔洞,逐层固定,电缆水平敷设高度不应小于1.8m。电缆线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固定: 第四节 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2、TN-S系统: 施工用电基本保护系统应符合规定。施工用电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五线制系统,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应将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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