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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子女都不赡养 89岁租房老人一怒告上法庭

 高乐冰的小书屋 2017-06-22

云南网讯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可89岁的李大爷没有这么幸运,他有5个子女,其中两个女儿定居台湾、香港,按常理,经济条件应该不错,可李大爷在昆明租房住,更夸张的是5个子女不赡养老父亲,被惹怒的老人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每个子女每月每人支付500元赡养费。

西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李大爷已年近90岁,已丧失劳动能力,庭审已查明,老人要维持基本生计,每月需要的费用在4500元,而老人自身收入仅为1450元,老人现要求5个子女每月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老二、老三和老五明确表示同意支付老人的赡养费,法院予以支持。

老大在庭审中提出,她生活困难,收入有限,同意每月给老父亲250元。对此,西山区法院认为,老大自认每月工资收入4000余元,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未明显超出其承受能力,法院不予支持老大的抗辩意见。

老四在庭审中提出,因其他兄弟姊妹侵吞了老父亲财产,如果不把财产拿出还给老父亲,她就不赡养老父亲。对此,西山区法院认为,老人与子女之间因财产权属如有争议,相关权利人可另案主张,法院对老四的抗辩意见,也不予支持。

最终,西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老人5个子女每月各支付老父亲赡养费500元。

判决生效后,定居在台湾的老二支付了赡养费,其余4个子女(其中老大付了部分)没有支付赡养费,老人生活很困难,每月保姆费还不能拖欠。

今年4月份,李大爷向西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西山区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案件。目前,为了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西山区法院执行局专门开通了绿色快速执行通道,为老人追要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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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养儿防老”,可山东省胶州市胶东街道村民窦大娘却为养老的事情犯了愁,她的儿子张某为逃避赡养义务,竟自导自演了一场假离婚闹剧,以离婚为借口将财产全部转移到妻子名下,窦大娘一气之下将自己的不孝子告上了法庭。近日,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张某每月支付窦大娘赡养费300元,并履行赡养扶助义务。

百善孝为先,为何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却成了大家口中的“白眼狼”?事情还要从青岛市胶东机场拆迁说起。窦大娘居住的村庄在拆迁范围内,窦大娘就房屋拆迁和土地征迁的问题与儿子、儿媳之间存在分歧,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自此两家断了联系。窦大娘认为,自己早年丧偶,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养育3个子女长大成家,现如今自己疾病缠身,自己在最需要儿女照顾的时候,儿子儿媳却因为拆迁的事情再也没有上过门。

窦大娘希望子女们能给自己一点赡养费,两个女儿都答应了,唯独长子张某以自己是无房、无车、无存款的“三无青年”为由拒付赡养费。窦大娘一气之下将长子告上法庭,称张某为了不养老和媳妇假离婚,要求张某按时交付赡养费。

胶州市人民法院调查后发现,张某在窦大娘起诉的前一个月“刚好”和媳妇协议离婚。张某称自己把用拆迁款买的房子、汽车等所有财产都给了媳妇,现在自己每月收入2200元,还要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自己每月就依靠200元度日,张某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承担赡养义务。从这些异常的地方看来,这完全是张某为躲避赡养义务而上演的一场假离婚。

为挽回母子间的亲情,日前,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对这一案件进行了调解。窦大娘不愿再难为儿子,主动将赡养费从每月1300元降低到300元,张某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多去母亲身边尽孝,双方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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