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玉简册 玉的简册,与木、竹简册不同。玉简册的质地坚硬,琢磨不易,制作一根简需要付出较大的劳动,花费较多的时间。因此,玉简册只能用作特殊的用途,从考古出土和传世的玉简册来看,主要有以下四种:即一般玉简册、封禅玉册、盟书和谥册及哀册。 一、一般玉简册 河南省辉县固围村战国墓葬中,发现有玉简五十枚,作扁平长条形。出土时这些简相次成册,但上面没有文字,也不见朱砂、墨的痕迹,或许因为年代久远,字迹剥落,也许原来就根本没有字,仅具其形,这已经是无法加以考证了。 二、封禅玉册 封是祭天,禅是祭地。泰山是古代帝王举行“封”、“禅”大典的所在。“封”之礼,是“封土为坛,在于泰山之上”。泰山在中国古代被视为最高的山,而在山上又封土为坛,更增加了泰山的高度,使得祭天之礼,更与上苍接近。“禅”之礼,是“除地为坛,在于梁父”。“梁父”或作“梁甫”,是泰山之下的小山,已是低于泰山很多,又把它掘下去,然后为坛,是使这个坛更深入于地来行祭地之礼。封禅的目的,在于把文治武功报告于天地,并祈求天地之保佑,具有封禅资格的必须是“受昊天之命,居大宝之位”的统一全国的国君。1928年山东泰安火车站少北蒿里山关王庙前发现的“宋真宗禅地玉册”和“唐玄宗禅地玉册”,就是“封禅玉册”的实物证据。 三、盟书 《礼记·曲礼》记载:“约信曰誓,涖牲曰盟”。孔颖达注疏:“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 出土盟书以山西侯马盟誓遗址为最多。盟书中较早的是战国初期,周安王三十六年赵敬侯的盟书,订于公元前386年。盟书所用材料有玉与石,形状有圭与璜等,尺寸大小不一。盟书上的字数,一般为72—92字左右,也有长达110—120字的。侯马盟誓遗址出土的盟书玉片有60件,其中有一件是总序,刻有年月,其余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篇首祭祀人名字不同。 四、谥册及哀册 古代帝、后死后,根据他(或她)在世时的行为、功绩,替他起一个号,叫做“谥号”;把他的行为、功绩,用玉册或石册记录下来,叫做“谥册”。哀册是赞扬功德的册文,也是死后所读的最后一篇祭文。祭文也是书写于册上的,叫做“哀册”。 1、谥册 汉以前,有“谥”及“誄”,“誄”就是“累”,累积死者的行迹而为之谥,所以《说文解字》释“誄”“誄,谥也”。又说“谥,行之迹也”。二者等于是互训。誄到后来,便成为哀册文。 秦始皇时,他反对用谥,《史记·始皇本纪》记载:“二十六年……,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无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以来,论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数计,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西汉初年承袭秦制,到了西汉末年,用匡衡之议,在长安南郊设坛。西汉末、东汉初创制出“谥当由尊者成”、“贱不誄贵,幼不誄长,礼也,唯天子称天以誄之”。南郊之典,遂成为历代天子在“大丧”中的通制。具体仪式为:谥册在南郊,由太祝令读后,返回到灵柩之前,由太尉再读。这个册并不入墓,藏之于庙,是汉以来的制度。到了唐代,已经改为入陵。 谥册与哀册所用的材料,不是始终用玉,从汉代一直到唐代以前这一段时间,可能都用竹简。《晋书·束皙传》记载:“时有人于蒿山下得竹简一枚,上两行蝌蚪书,传以相示,莫有知者。司空张华以问皙,皙曰:‘此汉明帝显节陵中策也’。检验果然,时人优其博识”。陵中用玉册,可能始于唐初。由于册文很长,需要很多玉简,因此所用玉料多为珉玉,玉质较差。 谥册文辞有一定的格式:(1)年、月、日;(2)“哀子嗣皇帝某”;(3)长篇歌功颂德的虚文,用以说明定谥的理由;(4)遣太尉某某诣南郊上尊谥某某;(5)结以“神灵来格,膺兹典礼”。以权德舆所撰写的唐德宗神武皇帝谥册文为例,其文如下:“维永贞元年,岁次乙酉,十月景申朔,孝孙嗣臣某,伏维大行皇帝,德会天地,作人父母……。谨谴摄太尉门下侍郎平章事杜黄棠谨奉册,上尊谥曰神武孝文皇帝,庙曰德宗。伏维圣灵昭格,膺是典礼,幽赞丕祉,流于无穷。呜呼哀哉!” 2、哀册 哀册是由古时的“誄”转变而来的。《太平御览》卷五九六哀策条记载:“今之所谓哀册,古誄之义”。读哀册的时日,也与读谥不同,是在“遣奠”之日,是一篇最后祭文。按照唐代制度,在棺木已经运上灵车,要向陵墓去的时候,举行“遣奠”之礼,宣读哀册,与《周礼》中春官太史所说:“遣之日,读誄”是一样的。 哀册的文辞也有一定的格式:(1)年、月、日;(2)神驾将迁座于某陵,礼也;(3)哀子嗣皇帝某;(4)孝子如何哀慕之辞,以“其辞曰”起,以“呜呼哀哉”结束全文。
第四节 玉玺印 玉玺印本来是用来“执以为信”的。国家封官拜爵,高级的贵族如公、侯、伯、子、男,以圭、璧之类的玉器作为官爵的证物;其他官员以印章为信物,印上铸出或刻出他的官名来,作为他们官爵的证明,这就是所谓的“官印”;私人也常常带一颗印章,上面铸或刻自己的姓名、别号、吉语等,这就是所谓的“私印”。 卫宏《汉旧礼》中记载:“秦以前,民皆佩绶,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但是,由于金银的价值较高,玉的质地太硬,犀、象的材料并非十分耐久,所以留存印章以铜印为最多。明清时期盛行石印,主要原因是文人的参与。文人不能像青铜工匠一样去铸印,也不能像玉工那样去碾印,石质的硬度易于雕刻,治印的就多了。他们不是以刻印为职业,而是当作一种艺术品来处理,与绘画、书法一样,而且是自写自刻。从此,石印大兴。 流传至今的玉印,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传国玉玺、御府玉印和私人玉印等三类。 一、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是每一个朝代都有的。在开国之初,朝廷用玉做一方印章,代表了政权,一个皇帝故去,另一个皇帝继位时,这方印章也随之转移,以表示政权转移到继位人的手中。此后,玉玺被一代一代地传下去,称做“传国玺”。 传国玉玺的制作以秦代的传国玉玺为最早。秦始皇制作了玺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传国玉玺。秦始皇死后传到秦二世之手,此后流传的顺序是:秦王子婴、西汉刘邦及后代,西汉平帝死后,玉玺被太后收在长乐宫,王莽篡位后,传国玉玺被太后一怒之下,摔断了螭钮,而后归王莽所有。此后的流传由于战乱,先后被刘玄(23—24年)、刘聪(25—27年)、刘曜和石虎(318—329年)、石勒(330—349年)、冉闵(350—351年),至东晋永和八年(352年)开始,传国玉玺才回到东晋、南朝政权的手中。隋文帝灭陈后,萧后与太子正道带着玉玺逃到突厥,直到唐太宗贞观四年,萧后与太子正道把玉玺献给了唐太宗。公元907年,朱全忠废唐帝,建立后梁,玉玺在梁朝,后唐建国后又传到后唐,但到936年时,后唐废帝从珂在洛阳玄武楼自焚,从此传国玉玺不知去向。 秦始皇制作的这枚“受命于天”的传国玉玺,被认为是皇权正统的象征,因此,一旦由于战乱等非常时期,传国玉玺不知下落时,总需要一些仿制的玉玺来暂时充当,所以在中国古代文献资料中,经常有关于平民、官吏献传国玉玺的记载,最近的是清朝乾隆三年(1738年),江南河道总督高斌进奉由宝应县挑河民夫家中发现的传国玉玺,其色黝黑,方二寸许,高八分,坛钮,与历代史籍记载的传国玉玺形状也不相同。高宗皇帝认为这是好事者所刻,把它当作玩好旧器收下。这一方印至今仍收藏在故宫博物院。 二、御府印 御府印是宫中所用的印。秦始皇规定一般的印,不得用玉制作,宫廷里却大量使用玉印。这些玉印中比较重要的是“六玺”,即“皇帝之玺”、“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天子行玺”。这六玺的末一字都是“玺”字。唐武后时,她认为这个“玺”字,与“死”字的音相近,是不祥的,在长寿三年(693年)规定改用“宝”字。此后,有时称玺,有时称宝。宋以后,御府印大都称宝。 三、私印 秦始皇规定了印只限于皇家使用,他只能限制官印,无法限制私人印章,历代官印多用铜印,而私人印章则更多的是玉印。明代以来,石印盛行,铜印、玉印逐渐减少了。 因图片太多,有需求的朋友可联系饕餮盛宴古玉爱好者之家群主索取,群主联系方式:微信号:TTSY-001,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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