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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输液,真不行!

 茂林之家 2017-06-30

导语:

近日,海南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今年7月起,将逐步实施大型医院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工作,到年底前,全省各相关三级综合医院应全面停止普通门诊输液。

随便输液,真不行!

禁止门诊输液,已被反复提及。近几年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江苏等省已发布文件明确表示停止门诊输液。2016年开始,甘肃、陕西、湖南又开始陆续限制卫生室输液,例如,湖南省卫计委发布了《湖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通知,其中明确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才可以输液,达不到标准的禁止一切静脉给药服务。

湖南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规定: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1.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且观察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2.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

3.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4.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5.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如果达到输液条件,就必须要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这些面积加一起也要60~100平米,对于普通村卫生室来说很难达到,也没有资金去扩建;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设备这些更是很难齐全,这样大部分医生都会为了保险起见自动放弃输液这块业务。

禁止输液越来越严格,有多重因素。首先,输液对患者有风险,输液在医学上属于侵入性操作范畴,等于一次小手术。其次,输液太多导致抗生素滥用,增加耐药细菌的产生,最后无药可用,很多病都将比以前难治。最后,输液本身也有危险,药物通过静脉注射直接进入血液循环,极易出现肺肉芽肿、肺水肿、静脉炎症和过敏反应等。如果有不良反应,往往也更快、更严重,令人失去宝贵的抢救时间。

输液造成的不良反应超半数

近期看过两组关于输液不良反应的数据,心里有点起伏,非得一吐为快。

一是根据4月发布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6)显示,按照药品给药途径统计,2016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药品给药途径分布中,静脉注射给药占59.7%、其他注射给药(如:肌内注射、皮下注射等)占3.4%、口服给药占33.7%、其他给药途径(如:外用、贴剂等)占3.2%。与2015年相比,总体给药途径分布无明显变化。

随便输液,真不行!

二是据基层医生网基层医疗事故互助基金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互助基金帮扶的88起基层医疗事故中静脉输液有56起,占比63.6%;其中88起事件中,致患者死亡43例,占比近五成,大部分都有输液的身影;88名基层医生为医疗纠纷总共付出了628.34万元赔偿,平均每起纠纷的赔偿金为7.14万元。

输液过程中出事的,真不少!基层行医不易

再来看一看几起真实的案例(下面的案例来源于基层医生网基层医疗事故互助基金,案例经过均为医生自述,未作任何加工)。

案例1:

医生自诉经过如下:

一个女患者(52岁)于2015年12月10日前来就诊,就诊时患者心慌、胸闷、出汗,诊断为心肌功能异常。治疗用药:(1)0.9GNS100X1瓶奥美拉唑40MG鲁抗。(2)5%GS250X1瓶鲁抗 舒血宁5X3支山西太原。用第二组药后患者病情加重,当时用速效救心丸并拨打120,15分钟后120来到并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随便输液,真不行!

图片截取自该当事医生的互助基金帮扶申请书

案例2:

医生自诉经过如下:

2016年10月6日上午10:40左右,一个女性患者(68岁)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就诊,病人自述胃疼,经过查体,体温36.5°,脉搏80次/分钟,血压,低压90,高压130。胃脘区压疼,叩击疼,腹胀,恶心呕吐,头晕。根据诊治情况,用药654-2,7毫克,采用静滴的方式。在用药5分钟后,患者呼吸急促,继而出现休克状况,当即含服速效救心丸,停止654-2的输注,静滴15毫克地塞米松,皮下注射1毫克肾上腺素,以及吸氧在吸氧的同时,后送上级医院急救中心,但没有抢救过来,患者死亡。

随便输液,真不行!

图片截取自该当事医生的互助基金帮扶申请书

案例3:

医生自诉经过如下:

2017年1月20日早上患者家属打电话让我去就诊。6点20 分左右到患者家,询问病人病史,我就用药。第一组生脉注射液2支;第二组庆大霉素3支+维生素B6 4支;第三组肌苷注射液4支+维生素C 4支, 患者在第二组液体时,病人死亡。

随便输液,真不行!

图片截取自该当事医生的互助基金帮扶申请书

这样的基层案例太多太多,是根本无法列举完的。

上述几起案例,因为患方不愿尸检,最终患者死亡原因没有权威部门进行鉴定,也不得而知,不敢武断地说就是输液造成的死亡,但无论如何,输液带给患者和医生的风险都是让人心惊的,一不小心患者发生输液反应出事,而医生也难逃名誉和经济、精神的三重损失。在这里提及,也只是想再次提醒基层医生:禁止输液成大势所趋,基层医生更该谨慎为之,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在考虑使用输液给药时,遵循合理、科学、必须原则。

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

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合理用药原则。在我们的基层诊疗服务中,感冒、呼吸道感染等常见病多发病是主要防治目标,而这些疾病大多是不需要“输液”来进行治疗的。

下面是常见的不需要输液的疾病:

随便输液,真不行!

一、内科

1.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

2.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3.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4.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5.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

6.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宭迫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8.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9.高血压亚急症

10.慢性浅表性胃炎

11.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12.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13.轻度结肠炎

14.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15.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16.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17.急性膀胱炎

18.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19.单纯的房早、室早

20.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性疾病

21.无特殊并发症的、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22.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23.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24.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二、外科

1.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2.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3.轻度软组织挫伤

4.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5.浅静脉炎

6.老年性骨关节炎

7.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8.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9.慢性劳损性疾病

10.慢性膀胱炎

11.慢性前列腺炎

12.前列腺增生

13.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14.精囊炎

15.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16.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17.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

18.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三、妇科

1.慢性盆腔炎

2.慢性子宫颈炎

3.无症状的子宫肌瘤

4.前庭大腺囊肿

5.阴道炎、外阴炎

6.原发性痛经

7.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功血)

四、儿科

1.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

2.小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

3.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

4.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来源:红杏e生

作者: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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