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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提取科目处理

 财税小筑 2017-07-02
  E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为500000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经股东大会批准,E股份有限公司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E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00000
  本年提取盈余公积金额=5000000×10%=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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