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缴社保, 很多小伙伴关心, 我如果不生病, 医保账户里面的钱能不能提现? 偶尔在大街小巷上。 看到社保卡套现的小广告, 心里痒痒的! 线人提醒大家那是违!法!的! 但是~ 好消息 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医保个人账户的支取规则,满足三种情况任一种,都能合法“提现”!相关规定8月1日起正式生效~ 播放GIF 一、明确个人账户支取规则 《办法》明确,以下特殊情况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支取。 1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确认手续或者在退休后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可凭相关资料支取现金,保留其个人账户。 2 退休前出境定居或者外国人办理退休前离境回国的参保人员,可凭相关资料支取现金,并依其申请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3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如接收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明确不接收个人账户余额或者未提供个人账户余额接收账户信息的,可凭相关资料支取现金,并依其申请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二、每月20日前划入个账 《办法》对划入个人账户资金的时间进行了明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为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并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于每月20日前,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三、明确异地就医相关规定 《办法》给异地就医管理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异地就医的几种情形,以后广州的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查看。 参保人员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就医。 参保人员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因急诊、抢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急诊留观、住院费用。 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现居住地的地级市范围内,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医疗机构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就医。 本市参保人员经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转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毕竟《办法》所规定的的三种情况都比较特殊,绝大部分童鞋的社保卡都是没法提现的,但如果医保个人账户里面余额很多,我们还能怎么充分利用呢? 答:广州市的职工医保卡是可以给亲属使用的哦!但是,有两个概念必须给搞懂,一般我们的城镇职工医保卡是有两个账户的,一个是统筹账户,另一个是个人账户,而家属能使用的只是职工医保卡里个人账户的钱哦! 答:当你在使用你家人的医保卡支付医疗费和药费时,要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医保卡的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登记。 答:只要是用到社保统筹基金报销支付的部分,都不能用冒用家人的医保卡支付。像慢性病患者的购药,以及用办理住院报销,都是不能使用家人医保卡来报销支付的!这些都属于诈骗行为的哦! 答:下面这些行为,一旦犯了,涉嫌欺诈,属于诈骗罪,情节严重者要入刑的。1.冒名使用;2.伪造病历、票据;3.倒卖药品;4.借予他人;5.超量开取。 不要老惦记着社保卡医保账户里面的钱,社保卡的功能远超医保卡,它具备6项全能、102项应用,预计所有应用将于年底上线。其中多种应用已经在广州可以实现了。还不知道它的强大,你就OUT了! 102项业务都有哪些? 我们和您一起了解 (请滚动查看) 除了广州医保,同时,全国医保支付改革也在进行中,医保政策将有什么新变化? 我们从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找答案!
工人在线综合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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