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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丁口论第二十二章之二不自见,故明

 感通天下 2017-07-05
        老子按照道中有物象精信的看法观众圃,获得了六种规律性的认识,告诉人们求全先求曲,求直先求枉,求盈先求洼,求新先求敝,求少可以得,求多必然惑。如果一个人作人作事能够抱一,能够采取这一类追求成功的模式和方法,成功的机率就非常大。接着老子又谈了他观察众圃里的人,发现了四种规律性的认识。
    第一,不自见,故明。这里的见字,人们认为应该作现字讲。这样不自见就成了不自现。不自己一个人出现在光明的白昼中,与天下的人同时出现在光明的白昼中,才都能看得明白,才说明自己也在光明中。如果自己一个人打个灯笼,在黑夜里行进,也能够看清楚周围一点点范围,终究看到的光明范围很有限,算不得一个已经明白了世界上所有道理和事实的人。老子实际上在讲,一个人如果不自我表现,不大讲自己的独到见解,懂得了自己的见解只是整个事实和道理的极小的一部分,不以这一小部分作为作人作事的全部依据,才是一个明白人。
    我写这一本书,题目是丁口论,就是说,自己从丁口只观察到道德经这部书的一点点内容,自己就高兴得不得了,愿意与朋友分享。并不是说我这本书就成了道德经的太阳。那怕是萤火虫,也有自己的光明,能帮助自己,还能够照亮一点点外部世界。
    不自见,还应该就是说人不能够自己脱离了环境中的光明看见自己、看见环境。人总是在外部世界的光亮中,才能够发现外部世界也能够发现自己。在绝对黑暗中,谁能够看见周围世界又看见自己的手指和面目呢?一个人明白了不自见的道理,就必须追求外部世界的光明,那怕拾一些荧火虫作灯,也能够看清楚外部世界里的一些情形。不以自己所见的部分作为整个世界和事实的面目来对待,还能够吸收他人的看法,才算一个明白人。
    许多人将这一句翻译成不自我表扬的人,才算明白事理的人,才能够让众人都承认是高明的人。是的,有些人能装,不动声色,别人常常以为他的葫芦里全是宝贝,想象着如何闪闪发光。事实上,有些真正拥有真理和宝贝的人,也是藏得深深的,不轻易拿出来显摆,偶尔泄露一点点信息,就会引得他人好奇,引得众盗贼们千方百计去盗窃。科学家发明家也是这样的盗火者。盗火者因为手中有如萤火虫一样的光明,所以他们才能够发现外部世界中隐藏很深的宝贝所发出的微弱光亮。
     地球上的绝大部分光明归根结底都来自太阳的能量。也有遥远天空中的一些星光。地球上的生命和人类,正是借助太阳们发出的光明,才获得了自身的生命之光。才形成了自身的光合作用和眼睛。才能够与外部世界和谐相处。谁能够多吸收一些光芒,谁就能够使自己更明智更健康。我喜欢读书,也喜欢晒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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