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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争先进位”奖 实行“捆绑式”考核

 feiya0823 2017-07-06
    目标责任考核是“指挥棒”,也是“风向标”,考核上的新突破也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近日,西安实现全省考核“九连优”。回顾九年来,西安按照中省有关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在考核方法上积极尝试和创新,这套务实创新的考核机制,成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助推器”、引领我市科学发展的“风向标”。
    实行分类考核 增强指标可比性
    前几年,我市将各单位按照职责、性质等划分为区县、开发区、党群部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5大类进行考核。2012年,根据“十二五”规划对各区县主体功能定位、各开发区发展策略和工作重点的不同要求,区县被分为优化发展区、重点发展区和生态发展区3类,开发区被分为优化发展区、突破发展区和省市共建区3类,进一步引导各区县、开发区突出发展特色,实现错位发展。同时,按照趋近归类的原则,我市又将市级部门分为经济发展、社会事务、执法监管、政务综合、党委群团和市属高校6个类别。2015年,我市对市级部门分类进行了调整,增设了垂直双管类别,增强部门之间指标的可比性,提高考核工作的激励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设立“争先进位”奖 调动中下游单位积极性
    通过分析对比近年考核结果,我市发现,有些“强势”区县、部门排名连续靠前,而有些“弱势”区县、部门则排名始终靠后,出现了“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的“马太效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激励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此,从2010年开始,我市增设了“争先进位”单项奖,表彰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综合名次较上年度位次有所提升的区县、开发区和进位幅度最大的前10个市级部门。有效调动中下游单位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使全市上下形成干事创业、追比进位、奋勇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
    切实打破唯GDP考核 指标导向更加明确
    市考核办对各区县、开发区如何打破唯GDP考核,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探索,在具体工作中也采取了多项措施。在2013年考核办法中,取消了区县GDP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加分,新增了治污减霾、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体现生态环境、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加分指标。在2014年指标中,取消了对生态发展区GDP、工业指标的考核,对优化发展区和重点发展区的GDP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6分。在2015年指标中,进一步加大了对调结构、优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分值权重从2分提高到8分,创新提出监控性指标设置意见,精简赋分指标20%以上,指标导向更加明确。
    实行“捆绑式”考核 各部门同担当共进退
    一项指标的完成不是仅靠某一个责任部门就能做到的,很大程度上需要部门与区县、开发区的协同配合。因此,为进一步加大区县、开发区对市级部门的支持配合力度,我市实行了“捆绑式”考核。即:省考指标在全省考核中排名第一的,给承担该项指标的牵头部门进行相应加分,同时对完成任务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也给予一定比例加分;省考指标在全省考核中被扣分或排名后二位的,对承担该项指标的牵头部门予以扣分,同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按比例扣分。这样做能够促使指标牵头部门和相关区县、开发区“同担当、共进退”,共同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
    设立单项工作突出成效奖 推进重点工作精准考核
    为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我市对完成重点工作成绩突出、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进行表彰。2013年,设置了缓堵保畅、治污减霾、城市精细化管理、“两联一包”扶贫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单项工作突出成效奖;2014年,设置了生态环境保护、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两联一包”扶贫单项工作突出成效奖;2015年,设置了扶贫开发、生态环境整治、创森工作单项工作突出成效奖,有效推进重点工作精准考核,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了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 最大范围听取群众意见
    在2014年考核工作中,我市首次引入公众满意度电话访问调查,由市考核办委托第三方通过电话访问的形式,了解群众对全市各区县和开发区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了最大范围、最大程度听取群众的意见,市考核办构建了群众满意度调查访问样本库,样本库数量达到近11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数量的1.3%。调查访问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与群众利益最紧密的就业、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缓堵保畅、文化生活、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干部作风等问题开展,在提问方式上都用的是群众语言,群众都有切身体会,都会有话可说。通过考核的制度设计和有效实施,推动各区县、开发区“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辩证统一,切实树立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为导向的政绩观。
    开展领导干部个人实绩考核 发挥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
    我市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个人实绩考核,不仅将集体政绩与个人实绩相结合,还将规范考核程序和方法,多维印证个人工作实绩,从分管工作任务比重、分管部门(下属单位)考核情况和牵头负责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实际成效三个方面,全方位综合评定领导干部个人工作实绩。努力通过建立与领导干部职责相匹配、操作性强的个人政绩考核机制,有效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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