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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的性情表现与书法功力的辩证关系

 昵称41961047 2017-07-06

图文作者: 石玉臣 徐州东方书画院

释文: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草书在行笔的过程中有着强烈的起伏变化和节奏感,这一点和音乐是极其相通的,音乐具有表达主体情绪、体现个人性情的功能,书法亦然。一个音乐家在精神愉悦或者情感愤懑的时候,往往寄情于音乐,或奏或歌,于己于人都不失为一种艺术的享受,因为主体是一位音乐家;书法家在情绪高涨或激情迸发的时候,写出的东西往往是神来之笔,不可复得,如王羲之微醺之后的《兰亭序》,张癫醉素的酒后狂草等等,大都是神品和逸品,因为他们都是书法家。

音乐家和书法家的作品之所以能悦己而娱人乃至动人心魄,其根本原因就是他们已经成了“家”,他们是经过了千辛万苦的磨练和刻苦学习的过程之后,才具备了这种出神入化、超凡脱俗的专业技能,手头上的功夫已经达到了随心所欲乃至无意识的境界,所以在宣泄性情的时候才狂而不乱,演奏或运笔虽如狂风骤雨,但极具法度。

因此,书法作品中的感情宣泄和性情表现必须是建立在深厚的书写功力基础之上的,唯其如此,写出的东西才能有根基,狂而有法,才能经得住观众的审视和推敲,给人以美的享受,否则,只能贻笑方家,甚至沦为江湖书法。

但是目前的书界,很多人不明白甚至颠倒了性情表现与书法功力的关系,把彰显个性、抒发激情放在了第一位,以为只有这样,写出的字才有味道,才能是“我”的东西。如图:

象以上这种“书法”,比比皆是,基础都没打好,就开始出个性“作品"了,结果只能算是信手涂鸦,胡写乱画,自己觉得激情满怀,酣畅淋漓,其实啥也不是,根本算不上书法,为方家所不耻。

因此,在功力不到火候的时候,还是要老老实实的临帖读帖,反复研习和临摹法帖,仔细揣摩古代先贤书家的笔意,将古人笔法化为己有,及至炉火纯青,随心所欲之时,方可率性为之而不失法度。

当然,学习书法要”师古“,而不能”拟古“,应当去伪而存真,吸其精华而去其糟粕。古人法帖中优秀的笔法我们要继承,但古人一些匪夷所思、逾越常规的书法作风我们不要模仿。比如唐代草书大家张旭用头发蘸墨写字,估计也是喝得太高了,醉得一塌糊涂才能有如此出格的行为,并非有意,但书界却有不少人却刻意而为之,做癫发狂,大呼小叫,用头发,用胡须,用指头等等非毛笔工具胡写乱画,哗众取宠,这些都是于书法无关紧要的外在形式,真正为书者当慎之更要戒之。

一幅优秀的草书作品总是在法度中见性情,在率性中循法度,表达性情不能逾越法度之矩。草书虽然以表达性情为主,但必须以遵循法度是前提,否则,无疑于缘木求鱼,于书法正统背道而驰,也只能摆摆花架子,糊弄糊弄不懂书法的老百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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