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明星”评选方案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开展 “月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凡在本公司入职满1个月,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 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部门以段或组每月可评选1段或1组“月度优秀”段或组团队;以部门或车间为中心,每月可评选 “本月明星”、“优秀员工”“进步奖”员工各1名。 五、评选标准 1、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从调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熟知本岗位规定和知识,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同事投诉问题。 4、敬业爱岗,忠诚于公司;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六、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各部门主管,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指标,在本部门中产生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并于当月30日前报部门经理(附推荐材料或推荐理由),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 2、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公示。各部门经理对推荐和选取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审核后交由人事部于下月的1-5日向全体员工公示上月“月度明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员工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月度明星”向人事部提出质疑,人事部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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