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集中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的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 关于解决房地产开发 遗留“办证难”问题的工作安排, 经过一段时间努力, 以下25个住宅小区 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 为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 原市政府院内(原市人大常会办公楼) 专门设置了临时办公场所。 为避免出现拥挤排队情况, 安排两期办理, 第一期 自2017年7月17日起 第二期 自2017年8月17日起 不急于办证的可选择其他时间办理。 咨询电话:3650875 一、所需资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军官证、户口本等); ②房屋兑现通知书; ③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返迁安置房需提供)、查档证明(返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证明(返迁安置房需提供); ④完税凭证; ⑤其他所需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小区目录及时间安排 01 第一期自2017年7月17日起办理 2 第二期自2017年8月17日起办理 扩散给住在这些小区的伙伴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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