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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医疗核心制度,防医疗纠纷(六)

 fjgsd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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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于网络  

整理:武陵渔人


(六)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值】:一指在当值的班次里担任工作,二指轮班当值的人员。

【交】:移交。

【接】:接过;接替。

值班使医护人员处于相对独立的工作状态,当班的医护人员担负着整个科室的工作任务,如果没有高度的责任心,没有忠于职守的工作态度,就很容易导致医疗过失。交接班是医疗护理工作得以连续实施的一种方式,只有做到交得清清楚楚,接得明明白白,才能衔接好医疗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医疗护理工作连续有效运转,从而避免出现医疗过失,捍卫患者的生命安全。 必须严格遵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懈怠。

不同的岗位、科室,交接班的内容不完全一致,但都是为了保证医疗安全。下面仅列出医师、护士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各科室每天24小时(包括休息日、节假日)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2、值班医师接班后,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当巡视病房。危重、当天新入院和术后患者做到床前交接,并且将交接内容记入交班本,交接班医师执行双签字。

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4、值班医师遇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病情变化,出现危急情况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通知经治医师。

5、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开科室,护士报告患者病情变化需要处置时,必须立即前往视诊。如因工作需要暂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6、值班医师对值班期间各种处置应做好病程记录,在下班前将危重、手术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殊用药及科室原患者的病情变化记录于交班本中,并做好交班工作。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患者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病危人数、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殊用药及科室原患者的病情变化记载于交班本中,并准确叙述,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与处理重点叙述。对于尚未回报的辅助检查结果应交待给接班医师注意查收,以免因未及时发现异常结果而延误了急、危、重患的诊治。

8、接班医师要按时到达科室接班,接班医师未到,值班医师不得离岗。

(二)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1、护士必须实行24小时连续的轮班制,护士长派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上班时数,按护士长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擅自减少或变动值班时间。

2、值班护士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医嘱和患者病情需要对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十不”(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公共场所、不在工作场所吃东西、不做私事、不打瞌睡或闲聊,不开手机,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礼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3、勤加巡视,了解病人动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与心理状态,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完成。

4、 严格执行“十不交接”:衣着穿戴不整齐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患者入院、出院或死亡、转科未处理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完不交接,床边处置未做好不交接,物品、药品、数目不清不交接,清洁卫生未处理好不交接,为下一班准备工作未做好不交接,护理记录未完成不交接。

5、 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处理好使用过的物品,为下班做好物品的准备。

6、交接班必须认真负责,接班者提前15分钟着装整齐上班进行交接,对所有患者进行床旁交接,需下一班完成的治疗、护理,必须口头、文字交代清楚,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7、 实行晨会集体交接班制度,站立交班,夜班护士重点报告新入院患者、危重症患者和手术患者病情、诊断及治疗护理情况,参会人员认真聆听,晨会时间不超过15分钟。

8、交接班的内容:

①病室患者的动态。

②患者一般情况,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患者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各项处置完成情况以及尚待继续完成的各项工作。

③查看重症和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的基础护理完成情况,检查皮肤情况,各种管道的护理,术后患者病情及伤口情况等。

④常规备用的贵重、毒、麻、剧限药品的数量、保存及使用,抢救仪器及物品的备用状况。

⑤环境的整洁与安全,各项物品的处置情况等。

案例:

资料来源:志华医学法律通讯

2013年9月17日14时20分许,患者邹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当日16时许,患者被送到**医院行CT检查并住院治疗。CT检查示颅内少量出血、中线结构居中。**医院接诊医生诊断暂无手术指征,给以保守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同时告知家属病情严重并下病危通知书。

当日17时30分,接诊医生交班。

此后,患者家属多次向值班医生反映患者病情出现变化,但值班医生均未及时到病房查看病人,观察其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20时许,在患者家属的再次请求下(此时患者极度烦躁不安),值班医生才到病房查看病人,随后,值班医生联系接诊医生。

20时30分,接诊医生查看病人,患者昏迷,查体:双侧瞳孔散大,5.0mm,对光反射消失,耳鼻出血。予以20%甘露醇注射液250ml静滴,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局部备皮,抽血完善生化一套,凝血四项,定血型,血分析,备同型血3U。

科主任及接诊医生查看头颅CT后,拟急行全麻下左颞顶硬膜下血肿清除术,去骨瓣减压。家属拒绝术前签字,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同意急诊手术治疗,手术风险高。18日零时45分许,手术结束。术后患者处于深昏迷状态。2013年9月19日2时58分,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医院分析死亡原因为脑疝,脑干功能衰竭。

病人死亡后,病人家属提起诉讼,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就本案进行了鉴定:患者的死亡后果与颅脑外伤、脑内损伤的病情危重、进行性恶化存在因果关系,但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对病情认识不足、未尽到特殊注意义务及不良后果的回避义务,与患者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其过错与患者病情危重共同导致了死亡后果的发生,拟定过错参与度为40%~60%。后经由法院判决 :被告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本院依法确定被告对原告合法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0,321.9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编后:

① 该案例中接诊医生相关诊疗义务:接诊医生虽向病人家属告了病危,并进了相关处置,但对病情的严重性和病情可能出现的病情进行性加重及危险性估计不足,未能做好术前准备

② 接诊医生可能存在有病情交接不清,致接班医生对病人病情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危险性及紧急性认识不够,缺乏警惕性和重视度,未能密切关注病情变化

③ 值班医生在病人家属多次向其反映病人情况时,未及时到病房查看病人,观察其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到病人病情进行性加重未被及时发现,更没有做到在病人病情出现变化(患者极度烦躁不安)后进行CT复查了解颅内出血情况,错过良好的手术时机

二位医生均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例值班医师在其当班时间段内,面对遭受交通事故的患者,本应预料到其病情变化可能出现进行性加重,病情可能突然恶化,理应进行密切观察,并根据病情变化施以恰当地治疗措施。然而,这位医师却在患者家属多次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并催促其处理的情况下,依然有所懈怠,就在这一过程中,患者的病情发生了突变并丧失了最佳治疗时间,最终导致死亡的结果。可以说是一起值班医师严重失职情形下的典型医疗事故。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行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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