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河南郡改为都畿道河南府。北宋时期河南府以西京洛阳为中心,辖今日巩义、登封、渑池、偃师、孟津、伊川、新安、宜阳、洛宁、嵩县。南宋时期金国河南府辖区有所缩小,辖今日巩义、登封、渑池、偃师、孟津、新安、宜阳大部、伊川小部分地区。元朝设河南江北行省,从此,“河南”所指已具有今“河南省”的含义。但河南府一直置存于1913年,相继为河南江北行省和河南省的次级行政区。 清代,府治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辖: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偃师(今河南省偃师市)、宜阳(今河南省宜阳县)、新安(今河南省新安县)、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孟津(县治在今河南省孟津县老城)、登封(今河南省登封市)、永宁(今河南省洛宁县)、渑池(今河南省渑池县)、嵩县(今河南省嵩县)共10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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