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出台 《浙江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 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 明确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其中有哪些涵盖了咱们 科技人、创新创业者? 快随创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技能型人才 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年薪制和股份制、期权制,促进高等级技术工人薪酬合理增长。 推动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鼓励企业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 对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 科研人员 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省属科研院所绩效工资水平新增绩效奖励工资可不纳入核定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鼓励科研事业单位聘用高端科研人员并实行协议薪酬。 职务科研成果重要贡献人员的转化收益比例不得低于70% 。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落实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 小微创业者 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管理试点。 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双创”示范基地,积极推行“互联网+创新创业”新模式。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通过评审优惠、预留份额等方式对包括初创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对创业失败的失业登记人员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 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薪酬分配制度。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探索员工持股有效模式。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和“僵尸企业”处置。 此外,新政策还为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提高收入制定了详细的方案。 资料来源:浙江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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