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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霞道人心术论

 云水禅心688 2017-07-16
心术论
形不胜貌,心不昧术,久昧者,不明也。为物所役,故屈于用心, 为事所夺,故谬于择术,卒至凶、咎、悔、各之及也,然后怨天忧人,比 比皆是。每一念想,未尝不为太息。
然事临物,正心术而可取者有七,乘心术,而不可取者,亦有七。所可取者,一日忠孝,二日平等,三曰宽容,四曰纯粹,五曰施惠,六日有常,七日刚直。其不可取者,一曰 阴恶,二日邪秽,三日苛察,四曰矜夸,五日奔竞,六日谄谀,七曰苟且。此皆出心木之不同而感于异也。此古人有择术之戒也。
或曰:“心术之不可取,与所可取者各有此,于形可得乎?”曰:“貌端气和者,忠孝;骨端色静者,平等;眉开眼大者,宽容,气和闲暇者,纯粹;面开准黄者,施惠;鼻直神定者,有常;形肃貌古者,刚直;有是七者,在所取也。眼凶神露者,险恶;眼下嫩色者,邪秽;眼深肉横者,苛察;眼有忿 气者,矜夸;眼急色杂者,奔竞;视流容笑者,谄谀,气粗摇者苟且;有此七者,为心术在所不取也。”
夫德物无心,临事无物,体道而出,体道而入,世间种一无干吾之灵台,果向心术之有哉?所谓心术者,乃以之不及而己,惧而行之,亦可以同归乎善而受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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