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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镇要拆迁了!看完补偿方案你有啥想说的没?

 昵称33542116 2017-07-18


为加快章丘区新生小城市建设进程,改善刁镇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本着村民自愿原则,经区政府同意,确定实施一期时前等五个村的棚改项目,在镇驻地合理规划安置社区,集中配备完善基础公共设施,提供完善的医疗、教育条件,使群众居住相对聚集,生活明显改善。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尊重群众意愿,维护村民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所有建设工程,由区政府统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规划实施,村级不予参与,可由各村推选义务监督员监督工程的建设。
社区内公建项目齐全,包括社区办公场所(各村办公楼面积相同,按抓阄方式确定楼层)、治安室、健身广场、停车位、安全监控设施和绿地等。安置房包括室内水、电、暖管网设施,双气(暖气、天然气)开口费,电视、电话、网络线路和室外道路建设和绿化等。


 二、一期棚改项目改造范围:   
时东村

时前村

时北村

裴家村

王官村村域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

 三、房屋拆迁补偿及置换标准:   

1、

(1)砖混楼房按宅基地面积,1㎡置换0.5㎡安置房,二层及以上建筑(层高高于(含)2.2米的砖混结构)按建筑面积1㎡置换0.25㎡安置房。
(2)砖混平房按宅基地面积,1㎡置换0.5㎡安置房。
(3)土砖混平房按宅基地面积,1㎡置换0.45㎡安置房。
(4)土坯平房按宅基地面积,1㎡置换0.4㎡安置房。
注:以上置换面积标准是以安置房成本平均价为标准置换的面积。


2、

有证的空宅基,房屋坍塌或无房屋的1㎡置换0.35㎡安置房面积。

无证的闲园子无论有无房屋均按每平方200元计算给予补偿,不予置换安置房面积;新批宅基后老宅基归公但仍在占用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与村委有协议的折价补偿;村内空闲地与村委无协议的,乱圈乱占行为,一律不予补偿安置;承包村委且交纳承包费用的空闲地按承包年限折价补偿给承包方,但不予置换安置房面积。

3、

村内宅基地(有宅基地使用证)内的工业企业,一律按宅基地面积标准安置;村内企业,有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的,按企业搬迁补偿办法执行。镇政府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园区,村内外的工业企业拆迁后安排至园区内,另行制定拆迁补偿办法。

4、

街道、夥巷、水井、树木、花卉、农作物、太阳能等地上附属物及地下室等一律不予补偿。

5、

大门上的二层小楼一律不予丈量评估。

6、

宅基面积的确定一律按宅基使用权证校准的面积为准,无证的宅基包括有纠纷未发证、镇村规划搬迁户等因故未办证的,按实际面积视情确定。土地证书以外,2016年12月31号前扩建,超出审批标准(2.5或3分)及备案面积部分,其面积按1㎡置换0.3㎡安置面积。但未经批准同意违法违章圈占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2016年12月31日后非法扩建圈占的土地及地上违法建筑,自行拆除,恢复地貌,并且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否则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注:宅基地土地证书指1991年后颁发的章丘市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1951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和林权证等不作依据。

 四、拆迁方案:   
1、

采取先拆迁后安置方案。拆迁户必须签订拆迁合同,同时上交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买卖房产有协议和契税单据的一并上交原件);

2、

签订补偿协议期限为4天,凡在签协议期内签协议者,前二天签订协议的,每户(一个宅基地证视为一户)奖励 3000元;第三天签订协议的,每户奖励 2500元;第四天签订协议的,每户奖励 2000元;之后签订协议的,不再享受签协议奖励。

3、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按镇政府统一确定的拆迁时间开始计算,10日内拆除完毕的,每户奖励 38000元;15日内拆除完毕的,每户奖励33000元;20日内拆除完毕的,每户奖励28000元;之后拆除的,不再享受拆除奖励。原有房屋应由被安置人自行拆除或委托安置人拆除,但均不付任何费用,房屋拆除标准为拆至自然地坪视为合格。

4、

由镇政府派驻工作人员和村内现场监督人员(每小组两名,需是村内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之人)成立工作小组,工作组成员逐一入户核实登记宅基地面积,并核算安置面积,经当事人同意签订拆迁协议。同时被安置人选择安置房户型面积,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户型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5、

房屋拆迁后在安置到位之前,被安置户自行解决周转房,周转期暂按18个月(以实际交房时间计)计发周转房租费,周转房租费按每户9000元发放。因安置方原因逾期不能按时迁入的延长周转期,标准不变。因被安置方原因不迁入的停发周转房租费。

6、

安置房交付使用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凭《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为被安置人办理新房确权发证,被安置人交纳相关费用。

 五、安置房分配方案    
1、

原则上每处宅基地置换一处安置房,可按置换面积选择不同户型。如宅基地面积较小,置换面积低于100㎡,则按成本价补齐至100㎡,超出100㎡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如宅基面积较大,多出面积如有意愿置换第二套安置房,可累积到第二套安置面积中,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成本平均价格1800元/㎡,市场平均价格4000元/㎡,配套房、车位价格待定)。选择安置房面积,低于置换面积部分,按楼房成本价上浮50%核算,退给农户现金。放弃安置的,按安置面积×成本价上浮50%核算,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通过抓阄取得的楼层,按平均价上下调整,多退少补。

楼层差价=应安置房屋面积×安置房均价×(安置房屋楼层调节系数-1)

2、

同居一处宅基,够分户条件的(截止2017年12月31日儿子年满18周岁),除去安置面积外部分,可按市场价的80%另购一处安置房。

3、

但因分户或另购而增加一套安置房的农户,应在本村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安置户选择完安置房后,在剩余的房屋中选择;自行协商同意的,经安置方同意,可自行调换房屋。

4、

安置房按村就近成区分配,根据各村签订拆迁协议率的高低快慢,确定安置房的建设进度及建设顺序;协议同时签订完成的村居,楼区位置以抓阄方式确定。

5、

拆迁户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工作小组或村委提出所需要的楼型及户型。
户型分为:高层17层,分别为100㎡,120㎡、140㎡等户型;

6、

拆迁户签订协议,对按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的住户,待社区建成后,通过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通过抓阄方式确定顺序号,根据顺序号通过抓阄方式选出自己安置房的楼号、楼层、房间号和配套房(安置房必须在已确定的户型中进行挑选);选房过程由章丘区公证处参与公正。抓阄取得房号后,拆迁户需结清差价而取得装修钥匙,否则选房无效。自行协商同意的,并经安置方同意,可自行调换房屋。

7、

对无条件住房者(鳏寡孤独),村委安排老年公寓,一切费用由村委负担;或村委提出申请,由镇政府安置到敬老院。

 六、土地征收方案:   
1、拆迁户签订房屋拆迁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土地征收合同。
2、旧村拆迁完毕,旧村土地按国家土地征收标准,由镇政府提报区政府统一征收。

 七、时限安排   

(一)发布冻结通告,时间为2017年7月 17日
通过现场张贴等方式,发布冻结通告,冻结旧村改造范围内单位和个人进行房屋改建、扩建、户口迁入等所有与旧村改造相关的事宜。

(二)宣传发动,时间3天(2017年7月 18 日至 7月20 日)
(1)刁镇政府负责印发旧村改造明白纸,广泛宣传补偿安置政策,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政策解释口径。
(2)召开村“两委” 会、党员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广泛宣传旧村改造的意义及重要性,取得广大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3)召开村居在职干部职工动员会,带头落实村庄改造。

(三)房屋测量、摸底,同时征求户型意见,与被安置人签订补偿协议,时间10天(2017年7 月21 日至7 月30 日)
由刁镇政府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入户进行测量摸底工作,对拆除面积等逐一测量记录,当事人签字认可,同时负责调查被安置户情况及被安置人选择的安置房户型、面积等情况,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户型一经确定,不再更改。测量评定小组负责将测量评定的补偿明细表告知被安置人,被安置人有异议的可与测量评定小组核对复评。核对无异议后,签订补偿协议。
(四)实施拆除,时间20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安排。

被安置人可自行拆除,也可委托政府拆除,但均不付任何费用。公安局在拆除期间,维护拆除秩序;供电、联通、电视台、移动、电信、公用事业等管线单位在拆除期间协助做好停电、停水、终止信号等工作,同时按规划拆除或迁移单位所属的线路设施。签订协议不搬迁的或拒不签订补偿协议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执行。
 八、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章丘区新生小城市一期棚改项目区改造工作指挥部,现将指挥部及相关机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指挥:张  钰
常务指挥:鲁  伟
副指挥:王学山  赵书锋  邢  晶  闫守峰  王晓娜
张秉强  焦其峰  万  源  孟  永  徐晓波  王  虎
刘  萍  曹恒峰  杨  振  赵百庆  胡金涛
指挥部下设棚改项目工作办公室,曹恒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测量组:
包组领导:赵书锋  王晓娜   
一组  组长:刘广永
成员:索玉孝  韩宝刚  李益宗  任翠红  
二组  组长:张淑杜    
成员:王文涛  巩传梅  李东迪  韩莎莎
三组  组长:赵  月   
成员:史  雷  穆祥云  李长久  夏红艳
职责:在本次棚改工作中,负责入户测量,做到公平公正。
(二)业务组:
1、包组领导:王学山  刘  萍   
一组  组长:史传鹏  
成员:李玉华  穆启东  关冉冉  何丽君  
二组  组长:韩继营
      成员:季忠奎  刘明燕  盘宗峰  王  菊  
三组  组长:刘  峰
成员:宁广发  刘  倩  燕  鹏  伊慧聪
2、包组领导:邢  晶  万  源
一组  组长:刁恩红  
成员:孟  丽  李学君  李  厚  尹树英
二组  组长:孟繁荣  

成员:魏忠文  焦  芸  尹树梅  时秀清  
三组  组长:刘玉学     
成员:高伯涛  窦永业  高  森  沈乃爱
3、包组领导:闫守峰  焦其锋
一组  组长:王  克  
成员:王瑞生  杨立云  张立新  时云霞  
二组  组长:贾文进  
成员:张生岐  董  燕  杨桂萍  曹素芳  
三组  组长:李国俊  
成员:沈  辉  杨芳霞  柴本燕  吉秀娟
4、包组领导:孟 永  王  虎
一组  组长:王凤桐  
成员:韩晓通  张晓迪  景  青  邱学琴
二组  组长:李自功  
成员:索秀红   李昌俊  尹  玲  王子虎
三组  组长:李  宁  
成员:燕  慈   王恩河  王月芹  霍  伟
5、包组领导:徐晓波   赵百庆
一组  组长:袁传涛  
成员:任文增  李  芹  焦念东  李  馨
二组  组长:刁元新  
成员:邹德燕  时学华  吉杜鹃  潘兴达

三组  组长:柴建武  
成员:崔  宁  曹燕学  柴  凤  王文良 
6、包组领导:曹恒峰  胡金涛
一组  组长:解锡宾
成员:赵  淼  韩冬梅  牛春晓  孙杜娟
二组  组长:牛玉伟  
成员:张晶晶  赵  梅  王义娟  周广永  
三组  组长:高  磊  
成员:王  晶  王亚男  马林波  李德琪
职责:按分组分工分类收集各村相关档案,核算汇报,整理成册入档直至交档案管理部门收档为止,并配合各项资金审核、查阅、汇报及数据报表。
     (三)内业组:
组长:韩云殿  

成员:韩云龙  谢百浩  焦淑新  赵爱莲  刘青华  
杨桂花  孟祥鑫
职责:负责相关政策解释和特殊情况的统一答复,与上级
业务部门的统筹协调,各组之间的沟通、协调、大数据的整理、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
(四)宣传摄像组:
组长:王  倩  
成员:刘  琳  潘  阳  李静雅
职责:负责指挥部相关文字工作起草、阶段总结、加强舆论宣传,及时与各级媒体沟通,防止产生错误舆论导向。
(五)后勤保障组
成员:左轶群、于雪娜、焦萌、董光耀
职责:负责工作车辆、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的日常供应。
九、相关工作要求
1、本次旧村改造工作,涉及村面广、量多,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责任人员应按分工要求,开展好相应的培训、学习及宣传动员工作。各包组领导、组长应积极按各村实际明确各组成员职责,发动村干部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测量组应提前制定各村测量计划,做好入户测量衔接,应提前1天组织好入户安排,防止出现怠工现象。
3、业务组分工不分家,本组工作完成后应积极投入到未完组工作,以大局观对待本次旧村改造工作,调配工作由各包组领导负责。

二O一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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