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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

 GXF360 2017-07-18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

查裕屋

中恒建设集团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 南昌 330000

摘要:现在国内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使用范畴正在持续扩充,由政府投资项目发展到其余投资主体的项目,就变成业主挑选良好承包商的高效模式。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可以帮助施工公司进行正常合理的竞争,可以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最后促进国内建筑市场的稳定正常发展。但是因为现在国内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时间很短,招投标的有关工作并不成熟,在实际招投标的时候相关操作依旧会出现很多不合要求的地方,所以,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的合理正常化还需要有关部门格外注意。

关键词:招投标;工程项目;规范化

0 前言

招标与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应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工程、货物或服务贸易的买卖方式。通常是采购人事先提出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的交易对象参与竞争 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中选择成交者。

我国从 1984 年开始推行招标投标制以来,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 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此,为进一步促进招标投标体制化监管找到了法律凭证以及保证。然而,因为工程建设部分的法律条文并不全面,对相关机构以及施工公司的监管水平不高,造成工程项目招投标部分依旧出现很多不足:招投标市场体制不完善、执法机构监管宽松、地方保护过重、甚至出现发包权索贿等严重问题。上述问题已经违反了招投标法里面有关按照公正、公平、公正的要求。限制了招投标体制的合理执行,限制招标投标体制的全面推广[l]

1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自身缺陷

(一)招标方面的问题

(1)现行定额管理体制不完善

现行的定额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着计划经济的影子。即使指出“量”“价”要严格划分,对量差、价差进行调整,但是编制参考造价以及报价书基本上还是使用一样的定额以及费用要求,这样的做法不能正确展现公司监管实力以及竞争水平的不同,也不便于招标机构找到最合适的承包公司。其他国家的方式是:制定一致的工程量计算方式,在资源消耗数量以及取费标准部分需要让不同承包公司独自计算,这样的做法可以帮助招标机构找到相对合适的承包公司,另外也可以帮助承包公司提升自身监管水平,减少资金。如今各省市机构都在制定相关政策,转变之前的管理体制。

(2)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差别对待

一些招标人利用制定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机会,根据相勾结的投标人的条件量身定做,制定排他性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意不使用招标文件范本,自行设定一些解释不清的条款,使事先没有与招标人“沟通”的其他投标人落入失误的圈套而失去竞争力;一些招标人利用资格预审的权力,将资格预审异化为简单的“业主推荐”,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使不法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一些招标人通过评标委员会的业主代表,在评定容易产生人为因素的技术标时,故意给其打高分,为别人打低分[2]

(二)投标方面的问题

(1)承包商盲目投标

很多承包公司在收到邀请函之后,不会使用投标方法,没有仔细分析招标文件,没有找到招标文件里面包括资质条件、技术标准、时间、预算编制凭证、奖罚方式、踏勘状况、承包模式、上交投标书的限制时间、评标模式等十分关键的信息,只会无头绪投标,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不中标,即使中标,在工程完工决算时很可能利润很低,有的甚至还亏损。

(2)中标之后不履行投标承诺

业主的招标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无实质性内容的游戏,一旦游戏结束(即确定中标单位),游戏规则则搁置一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上承诺的施工人员的组织结构、施工机械的配置、施工进度的保证和文明施工的约定都成了一纸空文,施工单位则按照最经济、理想的方式运作,投标时施工企业的“光辉形象”犹如“海市蜃楼”般消失了[3]

2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社会问题

(一)业主方面的问题

(1)实行内部保护主义

据调查,一些地区或一些部门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规定,甚至有的领导在会上就直接讲,所有工程项目尽量让自己的企业干,甚至说什么样的工程,给什么样的企业干,都做了口头上的规定。经多项工程调查 (2006 年某单位的 28 个标段,内部企业中标 21个),即使本地区内部企业在资质等级、技术人员素质、机械设备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中标率也高达 75 %。甚至在招标以前领导就规定了一个内部企业中标率,更有甚者,项目法人直接将标底透露出去,或让标底计算人员无根据地调高或调低计算出来的标底,以让其事先想让中标的单位中标。

(2)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多于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对于采用这种方式的招标组织,招标人会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己较为熟悉或者有利益挂钩的企业参加招标活动,而不公开发布工程招标公告和信息。这种方式对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十分不利,在选择优秀企业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也极大地滋生了腐败以及权钱交易的滋生,造成了吃回扣,虚假招标,私泄标底,串通投标,贿赂投标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时有发生。

(二)承包商方面的问题

(1)承包商缺少竞标的机会

承包商获取投标机会少是目前存在的问题之一。尽管在我国许多城市都建立了建设有形市场,比如交易中心,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招标资料。假如承包公司只依赖交易机构得到工程招标资料,自身竞争水平就会降低。由于现在大部分招标人为了减少问题,公布的招标资料基本上都是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工程并不多,招标人通常是在结束对承包公司的考察之后,才会开始邀请招标[4]。假如承包公司这个时候才开始报名,就会失去来之不易的被邀请机会。竞争水平也会大大降低。因为目前很多招标人为避免麻烦,公布的招标信息大多数都是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项目很少,招标人往往是在完成了对几家承包商的考察后,才发出邀请招标的公告。如果承包商此时才去报名,很可能已经错过了被邀请的机会。

(2)挂靠围标现象严重

找到同领域的公司进行“友情”陪标,大部分投标人会找到同领域公司进行陪标,提升报价,在中标之后,给陪标机构相应的报酬。围标通常是使用多头挂靠模式完成,通常是投标机构没有相应资质或者资质很低,得到一个招标信息以后,和其他几个机构,以组团机构的名义进行投标,不管是哪一个机构中标,最护的投标机构都是相同的。

3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化措施探讨

(一)推行资格后审,完善投标资格审查制度

资格后审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里面有自身相应的法律位置,然后之前始终是将资格预审当作关键审查模式,通常并不会使用资格后审模式。资格预审能提前把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去除,可以帮助业主找到合适的投标人。然而因为资格预审会泄露投标人的相关资料,这样就会出现投标人挂靠以及串标活动,这就是资格预审的不足之处。 过去几年里我国招投标市场串标现象十分严重,经过调查取证、处理多起串标案件后,有些地方开始试行资格后审,试图采用这种方式预防串标行为。串标已经严重阻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良好发展,因串标而中标的工程,在施工阶段会暴露出很多弊端。因为串标支付的资金,需要在工程建设时期补回,因此最终还是要招标人掏钱,所以这也是对招标人权益的损害。为了进一步提升自身经济效益,多次进行设计更改也会造成众多纠纷,会出现索赔,拖慢工程进度、降低工程品质,最后受损的依旧是招标人。要减少上述不合理竞争活动,就一定要各方面进行分析,全面监管[5]

(二)严格标前审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

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不应仅仅停留在场内交易,还要坚持标前审查和标后跟踪监督管理,招投监管机构要预先进入、加入到工程审查过程中,在按照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施工各环节进行全面审查,进而提升招标人的整体经济效益。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项目中非常关键的文件,其是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的凭证,评标机构评估中标与否的凭证,也是之后双方签署合同的前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就这个文件的核心内容进行了清楚的诠释。建设项目招标一定要全面依照国家以及省相关要求编写正常合理的文件,尽量详细的解释各个信息,预先去除潜在不合理部分。尤其是施工时需要的设计图纸要详细,工程量清单要清晰,评标要求以及方式要合理,合同重要条约要符合相关要求[6]

(三)加快法制、监督机制的建设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任何经济活动都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消除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严格要求建材市场交易活动,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加快立法,按照相关法律执行。去除国家制定的《建筑法》以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之外,地方机构也需要根据现实状况对法律进行扩充以及解释。比如包头市建委公布提升投标动态监管创建市场信用体制。首先是追踪审查招投标项目执行状况。根据招标后的价格、时间、品质以及签订条款内容和真实执行状况进行核查,对于违约状况进行警告、纠正以及记过。其次是创建公司信誉资料库。对施工公司的资质年检和一些违约举动、奖励等进行记录。最后是在招标文件以及评标方式中制定制裁条目,在评标的时候也要考虑投标公司之前的违约活动,提倡公司坚持诚信合作,树立好的形象。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把建筑工程相关体制以及招投标的流程以法律形式进行严格规定,才能全面促进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

4 结论

本文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现在的招投标制度中出现的问题。深入研究了问题出现的根源,把所有问题进行整理分类,然后根据不同特征的问题找到合理的处理方案。本文的研究结果整理如下:

首先,根据招投标规章体制和执行部分的不足,本文提出要严格要求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各机构的工作职能,其中就包含严格要求政府、招投标双方、招标代理部门的举动。其次,要借鉴于以往的经验积累。在讨论到运用“定量”的方法来选择方案问题时,仅仅是希望我们理智地去分析问题,向决策的正确化迈进一步。最后,为了规范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招标组织以及投标企业的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导致此招标工作是否秉承了公正的原则。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法监督管理,措施到位,以保障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

参考文献:

[l]褚先欣.关于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B].低温建筑技术,2015,105:107-108.

[2]张红思.招投标制生成发展的历史脉络 [J].施工企业管理,2014,4:23.

[3]肖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研究 [C].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2013.

[4]程庆庆.招投标制度若干法律问题初探 [J].机电信息,2012,152:35-36.

[5]王昭.浅谈美国的招投标管理模式[A].财经界,2007,5:24.

[6]杨忠民.日本土木工程施工的招投标办法简介汇 [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14,l: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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