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是“某彩电厂向商场销售彩电100台,不含税价2000元/台,另代垫运费20000元,其中,6000元由运输公司开具运输发票给商场,14000元由运输公司开具运输发票给彩电厂,彩电厂另开普通发票向商场收取。计算彩电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一般纳税人(彩电厂肯定系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生产销售彩电适用17%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至于价外费用,就你所提问题,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垫款项属于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由于你所提问题,没有给出进项税额的其他情况(原材料、动力、费用等等),所以无法计算你问题中要求的“计算彩电厂应缴纳的增值税”。但是,绝对不会就是销项税额。 你可以根据上述所讲的方法,自己再假设一些条件,粗略计算一下应缴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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