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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里的,老而不死视为贼的详解是什么?

 关前月岁月静好 2017-07-19

断章取义的“老而不死是为贼”

世云“老而不死是为贼”,并曰此言为孔子所言,谬矣!

《论语·宪问》有这样一章: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用今天的语言通释就是:

“原壤叉开双腿坐着等候。孔子说:‘年纪小的时候就不恭顺兄长,长大了又没没给人留下像样的语言,老了还不死,这就叫做害人精。’用手杖敲着他的小腿。”

从“以杖叩其胫”来看,这是孔子晚年时见原壤的记载。

按当时的制度,原壤是周文王第十六子原伯的后人,虽然穷困没落,但应该是士一级的人,是有生活来源的。《礼记·王制》说:“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按原壤的身份,最次也应该享有“诸侯之下士”的待遇,“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大概因为不务正业,所以原壤生活很困窘,母亲死了,他没有条件安葬,是孔子出资安葬了他的母亲。《礼记·檀弓》记载:“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狸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孔子的一个老朋友叫原壤,他的母亲死了,孔子为老人整治了棺材。原壤登上棺材说:‘好久了,我没有唱歌了!’原壤唱道:‘狸子头色彩斑斓,握你的手好柔软。’孔子好像没听到似的走过去了。随从的人说:‘您不要再继续帮助他了吧?’孔子说:‘我听说,有亲情的人不要失去那应有的亲情,老朋友不要失去那原有的情谊’”)这是孔子帮助原壤、原壤性情古怪的一个典型事例。

孔子曾经说“无友不如己者”,但原壤是孔子小时候就结识的人。从“幼而不孙弟”看,按今天我们常说的话,孔子与原壤大概是从“光腚娃娃”时开始认识的吧,所以孔子对他多有照顾。这次原壤之“俟(等候)”,大概是他与孔子相约后在等孔子,是不是还有求于孔子呢——不得而知。

孔子为什么要说原壤“长而无述焉”呢?孔子曾说“有德者必有言”,原壤“无述”,说明他不是“有德”之人,这也是他“是为贼”的重要原因。

“老而不死”是紧承前文“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而来的,“是为贼”是针对原壤的一系列不是——“不孙弟”“无述焉”、没有是处却“不死”而说的。后世有人断章取义,单独把这“老而不死”与“是为贼”连起来,误以为是孔子对老年人的一种侮骂,显然违背了孔子的原意。

而且此时孔子也处老耆(qí)之年。《礼记·曲礼》说:“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mào)。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颐。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适四方,乘安车;自称曰老夫,于其国则称名;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礼记·王制》又说:“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孔子“以杖叩其胫”时,至少已经六十岁以上了,而且孔子六十八岁才从列国周游而归,这次见原壤,恐怕年纪已在七十左右,他怎么能说“老而不死是为贼”,连自己也骂呢!

前人解释《论语》多有曲解,需要辨正的问题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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