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原文出自《礼记.曲礼》原文虽连在一起,但是不相干的两段古籍不分段人”说的是庶人以下,忙于生产又不具备贵族身份和礼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能按照各级贵族的各种礼仪(如吉,凶,军,嘉,宾,五礼)行事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而设的,但不意味着庶人可以不受西周礼的约束。“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上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如《周礼》所谓“八辟丽邦法”(曹魏以后被确定为“八议入律),他们一般不处以残损肢体的肉刑,必须处死者也要郊外执行,所以如此完全由于他们是贵族内部,不同程度上总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为了在广大统治者面前保持贵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尊严。也不宜让他们终身带有曾经受刑辱的标记,这些礼遇不等于大夫以上不受刑罚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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