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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斯人记 2017-07-19
贯高是赵王张敖的臣子,张敖之妻鲁元公主是刘邦和吕后之女,所以赵王实为刘邦之婿,贯高杀刘邦,事因刘邦对以翁婿礼侍之的赵王无理谩骂而起的祸端。赵王知贯高有刺杀高祖之意,不同意并且有劝阻。

贯高之死可惜,他忠于自已的上级,如有这样的手下,应该高兴,但也给管理者提出问题:是怎么管理好、用好这样的手下,以发挥忠臣的最大能耐?这是领导的责任。这里我很欣赏刘邦的赦免其罪的做法。

我鄙视成荀悦之说法,部分认可司马光的看法,贯高之祸实源高祖自已,刘邦一向有轻谩人之个性,譬如前者之对郦生其、英布,濯足会客,被认为是大不敬;尚若高祖能以自以为尊贵之身行尊重他人之礼,并不会发生此事,所以错不在贯高赵王,贯高虽行为激烈了一些,但不是不可原谅,从他的话语里可以看出,他是个忠君爱国之人,是持节守礼之辈,并非小人。司马光的分析有道理,但使赵王亡国者,并非都在贯高,其实他自已就有没有约束好部下的责任。从某种程度上说,他甚至对不起贯高,因为没有把他的才能用到该用的地方去。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为贯高之死而感不值。士为知已者死,对忠臣之死,赵王虽活,并未有任何表示。倒是高祖,让人感觉着有些知遇知恩。

上贤贯高为人,使泄公具告之曰:“张王已出。”因赦贯高。贯高喜曰:“吾王审出乎?”泄公曰:“然。”泄公曰:“上多足下,故赦足下。”贯高曰:“所以不死、一身无馀者,白张王不反也。今王已出,吾责已塞,死不恨矣。且人臣有篡弑之名,何面目复事上哉!纵上不杀我,我不愧于心乎!”乃崐仰绝亢,遂死。
荀悦论曰:贯高首为乱谋,杀主之贼;虽能证明其王,小亮不塞大逆,私行不赎公罪。《春秋》之义大居正,罪无赦可也。
臣光曰:高祖骄以失臣,贯高狠以亡君。使贯高谋逆者,高祖之过也;使张敖亡国者,贯高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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