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采购领域并行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两大法律体系,两大法体系对公开招标的定义、程序等规定是一致,但也存在诸多区别。日前,财政部公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号),对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财政部令第87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后,两法体系关于公开招标的主要区别都有哪些,这需要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尽快掌握。为此,笔者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与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为列,梳理两大法律体系,总结了二者主要区别。 为便于比较,本文所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是指政府采购主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非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其适用政府采购法体系。所称的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是指政府采购主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依法必行进行招标的工程的行为。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其适用招标投标法体系。依法必行进行招标的工程依据招标投标法体系进行判断。二者主要区别如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与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的主要区别 序号 | 内 容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工程 公开招标 | 1 | 代理机构 | 集中采购机构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 2 | 自行招标 |
| 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3 | 发布 信息 媒体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500万元以上,财政部指定媒体) |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指定媒介发布 | 4 | 公告期 |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 5 | 资格 预审 | 1.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从公告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出至提交申请文件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可直接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 不得少于5日。 2.提交申请文件自停止发售至截止,不得少于5日。 3.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 | 6 |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 | 使用财政部门制定 的标准文本 | 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制定的标准文本 | 7 | 招标文件 发售期 |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不得少于5日 | 8 | 评标前 |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
| 9 | 评标办法 | 1.最低评标价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综合评分法(有效低价优先)货物价格权重30%—60%服务价格权重10%-30%。 1)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2)评审因素应细化和量化 |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适用于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特殊要求的项目。 2.综合评估法 | 10 | 评标委员会 | 1.采购预算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三种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预算主管部门同意,自行确定除外)。 | 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 11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1.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2.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形式。 | 1.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不得超过80万元。 2.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1.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4.终止招标, 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5. 以上情形,逾期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 | 1.投标人撤回投标的,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2.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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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卢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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