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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有十失,其一尚存 ”到底指啥?

 方竹云天图书馆 2017-07-20

“秦有十失,其一尚存 ”是路温舒《尚德缓刑书》中的一句话,意思是:秦朝之所以灭亡,有十个失误,其中有一个至今还存在。路温舒说秦朝有十个失误,到底是指哪十个?“其一尚存”又是指什么?另外,太平盛世是人们梦寐以求的社会状态,如何开启太平盛世呢?路温舒也有话说。


路温舒是西汉钜鹿人,自小就勤奋好学,一边放羊一边学习,精通律令和春秋经义,先后担任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

从路温舒的经历可以看出,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司法部门里工作,因此对西汉司法体系的优缺点有着深刻的认识。

汉武帝时,征调频繁,百姓困乏,穷苦之人触犯法律,纷纷作乱,无法平息。汉武帝于是命张汤、赵禹等酷吏制定更加严格、更加繁琐的法令,并对犯有给人定罪过严或者栽赃陷害之罪的官吏从宽处理,对宽释犯人的官吏则加重惩处。


当时,有很多奸猾的官吏玩弄法律,转相引用比照苛刻的判例,使法网日益严密,律令更加繁苛,法律文件堆得满桌满屋,主管官员根本看不过来。各郡、国在引用法令时也出现诸多混乱,有的罪行相同,而处罚各异,奸猾官吏借机进行权钱交易,索取贿赂。想使罪犯活命,就附会能让他活命的法令;想致其于死地,就引用使其非死不可的条文。

汉武帝时期司法制度的种种乱象,到汉宣帝时期仍然没有得到纠正、改善。因此,许多有识之士对西汉司法的执法不公、冤屈太多而感到悲伤,路温舒就是众多有识之士中的一位。

地节三年,时任廷尉吏的路温舒给汉宣帝上了一道奏疏。这份奏书就是《尚德缓刑书》,班固在《汉书·贾邹枚路传》中全文摘录了路温舒的这份奏疏,很有价值。


春秋时,齐国有姜无知杀死齐襄公之祸,却使齐桓公因此兴起;晋国发生因骊姬的谗言而造成的灾难,却使晋文公后来称霸于诸侯;西汉初年赵王不得善终,吕氏一家作乱,却使孝文帝被尊为太宗。

通过这些历史往事,路温舒总结了一条历史规律,即每次祸乱的发生,往往都能造就出贤圣之人。大乱之后,必然会出现与以往大不相同的变革措施。

以此推论,汉昭帝去世后没有后嗣,昌邑王刘贺淫邪悖乱,这正是上天为造就至圣明君开辟道路。而这位至圣明君,就是汉宣帝。所以,路温舒希望汉宣帝应该改正前代的失误,删去繁杂琐碎的法令条文,解除百姓的疾苦,以顺应天意。


前代有什么失误?

路温舒认为 “秦有十失”,包括:“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

而导致秦朝灭亡的这十大失误中,有一个失误到汉宣帝时期仍然存在,这就是“治狱之吏”,司法官吏太严苛。

刑狱是治理天下极其重要的大事,处死的人不可能复生,截断肢体的人也不能再接上复原,所以《尚书》中说:“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宁可偶尔失之宽纵,也不能滥杀无辜之人。


但汉宣帝时期的司法官吏延续了秦朝、汉武帝时期的工作作风,上下相争,都以苛刻为贤明,判刑严厉的人,就能获得“执法公正”的美誉,而执法平和的人,却往往多有后患。所以,负责司法事务的官吏,都想将案犯定为死罪。他们这么做,并非因为憎恨犯人,而是为了保全自己。

在这种背景下,西汉每年被处以死刑的囚犯数以万计,被判刑的囚犯更是多不胜数。路温舒指出,这是汉宣帝执政以来,为何无法开启太平盛世的关键原因所在,他说:“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

的确,我们回顾中国古代史,但凡是太平盛世,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等等,往往都采取了尚德缓刑的措施。而司法官吏如果一味采取严刑酷法,严刑拷打,屈打成招,使民众处于水深火热的无尽痛苦之中,不起来起义反抗算是好的了,又谈何太平盛世?!

所以,路温舒希望汉宣帝能够减省法令,放宽刑罚。这样,太平盛世才能得以开启,太平之风才能呈现于当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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