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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谈补偿,有些特殊可申请的权利你了解吗?

 松枫居士 2017-07-26

导读:作为一个专注于10余年征地拆迁的业务的征地拆迁律师团队,自然接待过无数被征地拆迁人的咨询。其中有许多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依照征地拆迁条例争取申请的补偿权利,由于大家不懂得不知道,经过向专业人士咨询,才恍然大悟,有些被征地人的利益因此遭到了严重损害,今天王庆律师与大家一起分享征地拆迁中的一些特殊权利。

(一)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能申请分户,另行补偿安置吗?

大家都知道一点就是征地拆迁补偿中按照宅基地面积进行置换或者货币补偿。《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即我们所说的一户一宅。一个家庭是会不断地繁衍后代的,一宅怎能容得下如此多的人呢?这时就有人提出疑问了,倘若一个大家庭中进行分户,那么能因此得到多宅吗?国家对于分户的要求是极其严格的,但并不代表没有机会,下边咱们就来简单陈述可分户的条件吧。

(1)分户的第一种情况是,父母子女的分户。要求分户的条件必须满足子女已婚已婚身份且经济必须独立。只有这样,子女才可申请分户。

(2)第二种情况分户的夫妻分户,要求的分户条件是夫妻双方离婚,且只有一处宅基地,这时夫妻的一方可申请另批宅基地,在征地征收补偿过程中要求另行安置。

(3)分户的申请程序是什么呢?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书、房产证这些证明以及分户申请书,向相关部门申请即可。

需要跟大家强调的是,没有经过申请合法批准的宅基地即使盖了房屋,遇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不予补偿或者只是适当补偿的,所以属于你自己的权利,及时去申请使用吧。特别提醒大家,政府没有提醒大家分户的义务,所以符合条件的读者们,及时行使。

(二)房屋承租人有权直接在征地拆迁参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分配吗?

说完农村宅基地的征地补偿问题,再说说城里征地拆迁补偿的一点特殊问题。当商用租房遭遇拆迁,租户是否直接可以享有停产停业赔偿的分配权?不同于村集体土地转租承包的青苗补偿费,谁种的归谁。房屋承租人无权直接参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分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拆迁人只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不再与房屋承租人直接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国家的征收补偿只给被征收人,即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对于承租人提出的损失赔偿请求,应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作为请求权依据,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以承租人提交的相关证据确定是否存在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及数额,与房产产权所有人主张赔偿。

结语:由于篇幅有限,其实大家仔细了解相关征地拆迁法律法规,会发现自己的很多权利都是已申请行使的,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每个普通百姓都应该去做的。通过今天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还是一如既往,大家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与我私信或者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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