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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创业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GXF360 2017-07-27


(1.石家庄铁道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43;2.河北科技大学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43)

[摘 要] 创业教育是学习者所获得的技能和思维方式,能够把创造性的思想转化为创业行为。欧盟的创业教育是自上而下的,得到了各成员国的一致配合和支持。欧盟的创业教育与中小学课程融为一体,转变学习方式,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并通过横越能力的塑造和培养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这对我国各阶段教育教学有着重要启示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 创业教育;横越技能;思维方式

近年来,欧盟在实现货币、人员、资金、商品、人才在区域内自由流动的背景下,加大了对区域内教育整合尤其是创业教育的支持扶持力度,致力于引领成员国在教育的各个层面发展创业教育。因为欧盟认识到,实施创业教育,可以改变人的思维方式、激发潜能,通过知识、技能等的学习和掌握,能够在众多领域培育出大批的创新者和企业家,这不仅可以起到扭转欧盟所面临的失业率高、增长乏力等困境的作用,而且对促进中小企业创新、提升整体竞争力可以发挥良好的作用。

一、欧盟对创业教育的重视

按照欧盟的定义,创业教育是学习者所获得的技能和思维方式,能够把创造性的思想转化为创业行动。[1]创业教育对所有学习者来说是指由此获得的能力不仅可以促进个人的发展,成为积极向上的公民,而且也会促进欧盟整体范围的融合。创业教育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创业思维的培养和创业能力的发展,诸如学习者从中获得的创新性、创造性以及敢于承担风险的能力,也包括建构、规划和管理的能力;二是创业教育不仅与经济活动有关,更为重要的是与社会生活有关。从狭义范围来说,创业教育可以为学习者自我就业打下基础,具备个人自信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从广义范围来说,创业教育所造就的创新者或企业家可以为社会创造价值,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成员国对创业教育的定义和实施程度不同,欧盟把创业教育囊括为在组织内外进行的创业创新活动,既可以以营利为目的,也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创业教育实施的范围也就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既可以是筹划经办企业,也可以是推出新的产品或服务,也可以是对慈善组织、非营利组织等的管理加以改进。

在2010年的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报告中,欧盟提出创业教育发展的三大重点领域:一是单纯从创业本身向创业需要的核心能力和技能的一体化方向转变;二是政策制定者和利益相关者能够形成共同的视野,然后采取协调一致的活动;三是承认教师、学校和社会对创业教育的支持和贡献作用。[2]2012年,欧盟委员会发布报告《重新思考教育——为更好的社会经济结果而投资技能》,强调创业教育的重要性,提出成员国应该从小学就开始创业教育,把其贯穿于教育的各个阶段,在各门学科中应该重视学习者获得真实世界经历的培养。义务教育完成前,所有的年轻人都应该至少获得一项创业教育经历。该报告尤其强调一种横越技能,也就是能够突破学科之间的界限,实现学习与创业的良性互动。目前,国内对横越技能介绍还很少,按照欧盟对能力的划分,最为基本的是特定工作的技能,然后是职业和行业所要求的技能,更高等级是跨越不同产业之间的技能,最高级的技能是横越技能,包括合作能力、谈判能力,可以在多变和不可预测的职业生涯中坦然处理的能力。

二、创业教育的发展

欧盟的创业教育既是自上而下的行动,也得到了成员国的一致配合和支持。从2003年,英国的北爱尔兰和苏格兰就在教育体系中增加了创业教育的内容,并把其作为教学大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立陶宛、威尔士和挪威从2004年开始在中小学推行创业教育。随后是创业教育在欧洲国家的快速发展时期,几乎所有国家都有创业教育的内容、课程、战略等。英国在2003年仅有10%的学校对学生开展创业教育,到2008年开展创业教育的学校数量已经达到90%,如今创业教育已经覆盖到教育的各个层次包括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

欧盟成员国条件各异、发展阶段不同、教育体系也多少存在差异,但在欧盟的倡导下,在创业教育上形成的趋同性和合力越来越强,创业教育的定义在各国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与社会生活环境有关,也与个人生活的概况有关。超过一半的国家采用了欧盟关于创业教育的统一定义,1/3的国家采用自身国家的定义。也有10个国家关于创业教育的定义存在很大差异。西班牙对创业教育的定义强调获得与职业和工作机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也包括对商业运作原理和财务知识理解。英国把创业教育定义为不管是被雇佣就业还是自我就业,都可以让个人对工作世界做出“独特的、创新的、创造性的贡献”。挪威强调企业家精神的培养对工作和经济生活的相关性。

随着欧盟影响力的扩大,一些非欧盟成员国要想成为准成员国,就需要按照欧盟通过的《小企业法案》评估过程的要求,在国家战略、产业政策等中必须包含创业教育的内容,创业教育作为能否加入欧盟的前提条件来审核。一些国家具有明确的创业教育战略,也有一些国家在执行完一项战略后又接连推出了新的战略,比如英国的北爱尔兰现在就是执行的《创新战略2014—2025》,比利时在2014年提出要打造《创业时代》,由政府部门牵头,鼓励由创业者创立新生企业,更为主要的是要在全国建立全面支持创业的生态。各国在创业教育战略中对应的话题包括创业课程、学习效果、实际的创业经历、职业规划、教师培训、网络构建和成功经验分享,等等。有些国家尽管没有明确的创新教育战略,但把创业教育与其他战略联系在一起,有的与教育培训和青年发展项目结合在一起,有的与终生学习联系在一起,有的与创新或者经济发展联系在一起。

一些国家明确了创业教育的内容和对象,苏格兰要求在3—18岁年龄段的学习者中创业教育是必修内容。在芬兰,创业教育包含在国家课程大纲中。在德国教育体系中,教育的管理权由联邦下放到各个州,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也出台了各自的创业教育课程大纲。

三、欧盟创业教育的特点

1.创业教育与课程大纲融为一体

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创业教育与课程大纲融为一体,创业教育不仅需要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而且要保持不同层次教育之间的连贯性和递进性。在基础教育的小学阶段,主要是为学习者注入一种创业的意识和理念;在中学阶段,既有单独的创业课程,也有把创业教育课程与其他学科整合在一起,更多的是社会科学、经济学和工商企业管理的整合。一些国家和学校把创业教育作为单独的课程并列为必修课程。在苏格兰、丹麦等国家,创新教育已经成为国家课程大纲的一部分。

2.教学方式的转变

创业教育客观上要求在教学方式上采取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师充当了教练、协调者的作用,更多地引导、激励学习者实现学习过程中的首创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当创业教育作为一门课程出现时,会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手册,主要涉及学习创业过程中的经历和对真实世界的接触程度。经济合作组织的研究发现创新趋势可以更好地解决、协调教育与创新的关系,教育本来就是促进创新的驱动力,因此,教育不仅仅是技能的传授和文化的传承,更主要的是教育所发挥的创新作用。

3.重在态度和能力的培养

2006年,欧盟议会提出建议,认为终生学习应该具备8项能力,其中包括创业能力,即个人能够把想法付诸行动的能力,包括创造性、创新性以及规划和管理项目的能力。自从2012年,欧盟开始引入PISA测试,检验学生对财务知识、财务概念和财务风险等掌握的程度,测试结果表明有18个成员国的学生测试成绩高于经济合作组织的平均水平。下一次测试将在2018年进行,重在考察学习者团队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引入这种考试从内在上说就是要培养创业技能。有些国家在创业教育中侧重自信心的培养,以规划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为目标。

4.效果评估处于不断完善之中

财务知识掌握的情况是创业教育需要培养的技能之一,较容易衡量学习效果。但创业教育本身的目的和作用是要培养多方面的能力,如果不能对其效果进行有效评估,就难以确定其实施的效果,也就很容易失去后续发展的动力,也会成为阻碍其有效发展的因素。有明确创业教育的国家也容易有一些监督框架,通过定性或者量化指标来衡量实施的效果,最为基本的指标包括就业或者自我就业的情况。

针对创业教育的实施效果,按照要求有些国家需要发布年度报告,也有些国家会确定一些定性、定量指标。在法国和比利时,主要关注两类指标:一类指标是创业教育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一类指标是调查跟踪创业教育学习者和年轻人对创业态度的变化,量化指标衡量参与创业教育学习者人数到最终创业人数的对比变化。

四、欧盟对创业教育的支持

1.资金保障

欧盟为创业教育的发展配备了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分为直接资金和间接资金。直接资金如Eramus+项目,主要是为学生的跨国留学、交流所提供的奖学金,由此可以丰富学生的背景经历。间接资金主要是欧盟社会基金,该基金是欧盟结构和投资基金的一部分,旨在为全欧盟的公民提供公平的工作机会,通过对欧洲人力资本的投资,让更多的年轻人找到工作机会。其资金确定支持的优先之一就是促进技能的适应性,帮助年轻人实现从学校到工作场所的转化。2007—2013年,有2/3的国家使用了欧洲社会基金为本国的创业教育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类似匈牙利、克罗地亚等国家基本上依靠欧盟的资金来为本国的创业教育提供支持。

除了欧盟层面的基金,很多国家也在本国为创业教育发展设立了针对创业教育的专项资金,比如丹麦、法国、奥地利、瑞典等国家。超过一半的欧洲国家为创业教育拨出了充足的资金,由本国的教育部门负责,设立创业教育专项资金的国家达到27个。从欧盟层面到国家层面为创业教育提供的多项资金为其成功实施提供了保障。

2.跨部门合作

为了支持创业教育的发展,欧盟于2011年设立了创业教育主题工作组,旨在改善和促进成员国在创业教育上政策的完善与推进。因为欧盟意识到,创业教育不仅仅要由教育部门来负责,更主要的是要由经济发展部门、研发部门、创新部门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把创业教育办好。一般来说,欧盟希望成员国在政府层面的各个部门之间达成共识和愿景,为了创业教育的发展而共同努力。另外欧盟认为创业教育还应该与青年教育、终生学习结合在一起,政策的制定和出台要能够体现出对企业家或创业家精神的肯定以及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策略等等。在波兰,有六个政府部门来指导和参与创业教育,丹麦有一个创业教育跨部门领导小组,小组由内阁的四名部长构成。

在各国的跨部门行动中,原则上教育部门负责创业教育大纲,确定学校可以开展的创业教育项目实施细则,对师资提出标准要求,提供教学资料,确定学习效果等。在瑞典,参与创业教育的部门是经济贸易部、企业能源和通讯部等。政府部门处理创业教育的方式分牵头式、参与式、合作式等。

3.构建伙伴关系,吸收各方参与

创业教育一般是在学校环境中进行,因为它与实际生活相联系,离不开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在奥斯陆行动纲领中就包括了社会中介组织、非政府组织、私人企业等对创业教育支持的内容,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所发挥的作用,构建伙伴关系。伙伴关系包括与政府教育部门、企业、社区、非政府组织一道共同支持创业教育的发展。丹麦的创业者基金会就是由政府与企业、社区、教育部门共同构成的,并得到各方的支持。在芬兰,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组织、行业组织、工会组织、青年组织构成的伙伴关系共同设计、开发和执行国家的创业教育指南。私人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也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为教师提供资源,提供实际的工作经历和机会。

4.注重师资培养

创业教育与传统教育存在不同,不管创业教育是嵌入到传统教育还是作为独立的内容都对师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欧盟超过四分之三的国家对教师培训机构或学院赋予了充分的自治权,由这些机构或学院探索师资培训所应该达到的要求。有些国家提出所有进入教育行列的师资都要先进行创业教育,比如在丹麦,获得教师职位前就必须先接受创业教育。在政府层面上积极帮助教师提高创业教育教学所需要的技能,帮助教师打破传统教学方式,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校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创造条件。

五、欧盟创业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教育已经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的跨越,适龄学生升入高等院校的比例已经在世界上居于前列,但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待遇低等现象表现得尤为突出。很大程度上,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缺乏创业教育观念的渗入,在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阶段,尽管也强调素质教育,但升学率指挥棒成为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取向。在高等教育阶段和成人教育阶段还基本上围绕着学历教育展开,重理论轻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尤为薄弱,在中小学创业教育仍然是一片空白,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事实上,我国已经处于后高考时代,应该从根本上扭转应试教育,注重在素质和能力上加以塑造。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各高校都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实践。欧盟的经验是在学校时就对学生根植和埋下创业的种子和创业的梦想,通过欧盟国家发展创业教育的实践,我们可以获得以下启示。

1.全社会要形成一种支持创业精神的氛围,为实际的创业学习创造机会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主要是增强敢于创业的意识,同时也要敢于承担风险。欧盟国家所推行的创业教育目标是分层次的,最低层次是为了解决其居高不下的失业问题,尤其是年轻人的失业问题成为社会发展的一大隐患,较高层次是为社会创造价值。教育部规定,2016年全国所有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课,但是着眼于未来的发展也需要向中学阶段延伸。在借鉴欧盟经验基础上,我国首先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然后探索中等教育阶段对创业教育意识的渗入,也让更多的学生在整个教育过程中至少有一次以上的创新创业经历。

2.各部门要积极配合

尽管国务院已经印发了通知,要把通知精神真正落实,还需要社会各个部门的积极支持。除了资金的支持、实习实验场地的支持,也包括产学研一体化的构建,让学校实现内引外联,学校的学生、教师能够到社会实际中探寻到创新的机会。欧盟范围内创业教育实施既有欧盟层面的积极推动,也有成员国的大力配合和支持,较好地实现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联动的结合。我国在贯彻国务院的通知时要从各方面为创业教育的实施提供保障和支持。

3.继续对学校的课程、教学方法和师资培养进行改革

我国以往和目前的教学基本上侧重于学术,学科之间的界限还很分明,这不利于创业教育的发展,有必要对创业课程进行开发,以创业教育的课程推动其他学科的教学,欧盟的经验也表明了这一点。开展创业教育提高了学习者的兴趣,其他学科的成绩也获得了相应的提高。推动创业教育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改革教学方法,创造条件,探索教学规律,充分挖掘学生的创新性和创造性。近年来,我国各类学校在改革中对“双师型”师资越来越重视,为更好地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有必要从各个层面上加强师资培养,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才能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4.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创新创业教育并不是使每个学生都去创业,淡化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这点已经在国际上得到验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通过这种横越技能的塑造和培养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应该贯穿于教育的各个阶段,尤其应该重视中小学教育阶段对创业教育理念的培养,从未来人才发展视角重视培养学生多种能力和商业意识,把创业教育发展作为一种贯穿于各个阶段的活动,否则仅仅在高校的创业教育也会失去发展的基础。

[参 考 文 献]

[1] European Commission/EACEA/Eurydice.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at School in Europe.Eurydice Report.Luxembourg: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EB/OL].[2016-11-10].2016.http://ec.europa.eu/eurydice.Page 21.

[2] European Commission.Towards Greater Cooperation and Coherence in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EB/OL].[2016-11-10].http://www./spe/documents/Entrepreneurship_education_European_Comission/Towards_greater_cooperation_and_coherence_in_entrepreneurship_education.pdf

[责任编辑:黄晓娜]

[DOI] 10.16165/j.cnki.22-1096/g4.2017.05.023

[收稿日期] 2016-12-02

[基金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201508130133)。

[作者简介] 张俊勇(1969-),男,河北南宫人,博士,讲师,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访问学者;张玉梅(1971-),女,河北隆化人,博士,教授。

[中图分类号] G5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1477(2017)05-00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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