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 您好! 近期,我市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工作也已全面启动。为确保您能通过该平台及时完成住院就医联网结算,顺利就医,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异地就医范围: 凡在我市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省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以及符合我市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经备案可到个人选择的全国跨省异地定点医院就医。您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查询可供选择的直接联网结算“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注意事项: 1.申请转入全国跨省异地定点医院住院的,需按原渠道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同时持本人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卡出省检测。 2.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住院时,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转入医院办理住院联网手续。 3.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出院时,可直接联网结算医疗费用,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提供帮助的,请及时与您所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我们将为您服务。咨询电话:职工医疗(0536)8102871、居民医疗(0536)8102820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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